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三問勞動報酬合理增長路徑,歡迎閱讀。
經濟觀察報 記者 田進 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部分群體的工資增長受到衝擊。進入 2024 年,許多迹象表明,居民工資性收入增長的壓力在進一步增大。2024 年 10 月份,浙江、河北、海南三地統計局均提及居民增收存在壓力。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張丹丹教授在近兩年對江蘇昆山制造業企業的調研中發現,受訂單需求下滑影響,今年沒有出現以往旺季用工量明顯增加和工價顯著上漲的現象,工價整體低于三年前的同期水平。她的研究還顯示,近幾年,外賣騎手數量快速增加,快于訂單增速,供大于需,外賣騎手的小時工資有下調趨勢。
記者在多方采訪中也了解到,受利潤率下滑影響,許多人力資源密集型的制造業企業也在用工上出現 " 降本增效 " 的現象。
今年 9 月 25 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意見》,提出 " 促進勞動報酬合理增長。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 加強對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指導,完善勞動者工資決定、合理增長、支付保障機制等舉措 "。
勞動報酬的增長本質依賴于經濟的增長和市場供需的自發調節,但從國内外的經驗看,微觀層面也需要搭建健全的工資增長機制。
今年 8 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黨組書記、部長王曉萍在《學習時報》刊發了 " 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全面深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 一文,在完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中提到了要 " 持續推行工資集體協商 "" 健全最低工資标準評估調整機制 "" 完善工資指導線和企業薪酬調查 " 等機制。
這些機制如何發揮效用?在目前的階段,是否能夠起到作用?政府又應該在提高勞動報酬方面發揮什麼作用?
對于最後一個問題,接受采訪的多位專家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居民工資增長難以通過政策手段實現,更多需要市場自發調節,政府應該加大對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力度,縮小收入差距。比如提高農村居民養老金,并免除農村老年群體每年 400 元左右的居民醫保費用。
大幅提高最低工資标準的影響是什麼?
2004 年,我國開始實施最低工資标準。
其中,月最低工資标準适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标準适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部分省份因省内城市經濟發展不平衡,會把最低工資标準按地區分為一至四檔,其中省會城市或發達城市一般會被歸為第一檔。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數據顯示,截至 2024 年 10 月,31 省份中,上海、江蘇、浙江、北京月最低工資标準(第一檔)位列全國前四,均在 2400 元— 2700 元之間,14 個省份月最低工資标準(第一檔)在 2000 元— 2100 元之間,6 省低于 2000 元。(見圖一:各地最低工資标準)
張丹丹介紹,2012 年至 2017 年,全國最低工資水平出現較明顯的上漲。由于低端制造業從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工資往往低于最低工資标準,最低工資标準上浮後,低端制造業的用人成本快速提升,這些企業會因無利可圖而選擇關停和退出。提高最低工資标準也被視為推動制造業產業更新 " 騰籠換鳥 " 的一項重要產業政策。
張丹丹表示,外來務工人員在產業分布上向快速崛起的城市服務業(如外賣、快遞配送等)轉移,未造成較大範圍的失業。
2011 年,大部分經濟大省的月最低工資标準在 1100 元— 1300 元之間。相比之下,《2011 年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顯示,2011 年,住宿餐飲業、服務業和制造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分别為 1807 元、1826 元和 1920 元。
從經濟觀察報統計的各省份最低工資标準增幅來看,相比 2014 年— 2019 年,最近五年多數省份漲幅出現了明顯放緩。以廣東為例,2014 年— 2019 年最低工資标準(第一檔)漲幅為 450 元,近五年漲幅為 200 元。
2024 年,江蘇、浙江、河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西、湖北、湖南等十餘省份陸續上調最低工資标準。多數省份月最低工資漲幅為 200 元左右,最高上漲了 290 元,屬于近年上漲中,幅度較高的一輪。調整後,大部分月最低工資标準超過 2000 元。
張丹丹認為,随着產業更新和整體用工成本的增加,當下快速提升最低工資标準的政策對就業的影響較小,即目前最低工資标準出現快速調整在提升低收入群體收入的同時,對就業的衝擊也較小。張丹丹在實地調研中發現,目前制造業企業中的普工工資基本已大幅度高于最低工資标準。
但浙江大學共享與發展研究院院長李實認為,在許多勞動密集型中小型企業中,員工的工資僅略高于最低工資标準。如果某一年最低工資标準大幅提高,企業勞動力成本将在短時間内急劇上升。鑑于這些企業的利潤空間有限,對成本增加的承受能力較弱,他們可能會首先減少員工數量來應對成本上升,最終可能導致失業人群增加。
李實表示,通常情況下,最低工資标準線上漲後,能夠影響的人群占所有就業人群的 5% 左右。
李實認為,制定最低工資标準時,必須考慮兼顧低收入人群的工資增長和整體的就業狀态。最低工資标準增長過快可能會催生很多就業問題。
2024 年下半年,多省人社廳公布的《2023 年度企業薪酬調查信息》顯示,在部分行業中,約 10% 的從業人員的薪資待遇接近,甚至略低于本省最低工資标準。以湖南為例,2023 年,在收銀員、物業管理師、保安員、皮革及皮革制品加工工等職業群體中,薪酬最低的 10% 的從業人員,工資待遇在 2000 元 / 月以下。
李實表示,更重要的是要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标準。比如,發達國家一旦出台最低工資标準,企業就必須嚴格執行。而許多發展中國家也出台了最低工資标準,但企業并未嚴格執行,政府部門也對此 " 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導致最低工資标準形同虛設。
企業工資指導線和工資集體協定如何發揮作用?
近三個月,10 個省份陸續更新了 2024 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并提出企業應根據自身的情況,依據工資指導線進行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确定本企業的職工工資水平。其中,河南未設定增長下限,四川、湖南等 7 省的工資增長下限為 3%,9 省份的工資增長基準線為 6% 及以上。(見圖二:各地企業工資指導線)
李實表示,計劃經濟時期,政府能調控企業的工資波動。改革開放後,政府因無法直接管理民營企業的工資決定和變動,在 20 世紀 90 年代,推出了企業工資指導線,但這更多是用來引導企業工資的上漲水平。
在某些場景下,企業工資指導線發揮着重要作用。
比如,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上限可以約束國有企業員工工資增長。湖南省和湖北省人社廳在發布 2024 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中提出,對工資水平偏高、工資增長過快的國有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從嚴控制其工資增長;山西人社廳則提到,國有企業未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工資總額不得增長或者适度下降。
但也需要看到,因企業工資指導線并非硬性規定,能否發揮作用受諸多因素影響。在更新 2024 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時,多省份不約而同地提到,确因生產經營困難、支付能力不足、不能按照工資指導線标準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的企業,可低于下線确定職工工資水平,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
李實表示,在經濟形勢較好時,企業工資指導線發揮着一定的作用,成為企業提高員工工資待遇時參考的一個指标。但目前,大部分中小型企業的員工工資變動并不受企業工資指導線影響。
另一項制度是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2000 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現人社部)出台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提出,職工和企業任何一方均可提出進行工資集體協商的要求。工資集體協商一般情況下一年進行一次。
2008 年 9 月,深圳市總工會曾向富士康發出集體談判的要約。2009 年 12 月,富士康籤訂了一份覆蓋 40 餘萬深圳員工、惠及全國 70 萬富士康員工的集體合同,其中就工資增長作出明确約定:一線員工工資平均增長幅度不低于 3%,并于每年 12 月定期進行集體談判。
近兩年,柳州市總工會、大理工會、江蘇海安市人社局等機構也發文提出,進一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比如,12 月 4 日,宜昌市 " 樂業增收、就在宜昌 " 新聞發布會中就提及 " 宜都市作為今年全省能級集體協商試點縣,在醫藥、化工、機械三大行業 19 家企業開展能級集體協商,技術工人的平均工資增幅達 3%,惠及 15000 餘名職工 "。
但在李實看來,在大型企業中,要使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發揮作用,工會需要對工資決定機制和宏觀經濟趨勢有基本的判斷力,同時對企業經營狀況也有深入了解,但現在一些企業的工會往往與企業管理層立場趨同。
政府應該做什麼?
李實認為,當前政府對工資增長的關注表明,工資增長乏力是一個突出問題,但在幹預居民收入增長,尤其是工資增長方面,政府能夠采取的措施是非常有限的。政府也不應該直接幹預民營企業員工的工資增長。
那麼政府在提高居民收入方面應該做的是什麼?
多位經濟學家提出,居民工資增長難以通過政策手段實現,政策的目标應聚焦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加強低收入人群社會保障,從而縮小收入差距。
《中國統計年鑑 2024》顯示,全國居民按收入抽成五等份,2023 年低收入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 9215 元(相當于 768 元 / 月),高收入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 95055 元(相當于 7921 元 / 月)。
據李實估算,目前中國未達到中等收入及以上的人群占總人數的 65%,即低收入人群約為 9 億人。這 9 億人中,人群的收入差距較大,一部分群體的收入接近中等收入水平,而另一部分群體則處于相對貧困的狀态。
今年 10 月初,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盧鋒曾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從國際比較數據觀察,中國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總量中分配比例顯著偏低,是制約居民消費的長期重要因素。與此同時,中國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基尼系數居高不下,同樣不利于激活消費潛能。
為縮小收入差距,中央政策檔案多次提及要 " 提低、擴中、調高 "(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增速、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調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
李實表示,我國個人所得稅稅率在國際上也已屬于較高的水平,因此提高稅率 " 調高 " 的難度較大;其次,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產業結構不斷更新和高等教育的普及,政府在短期内能采取的措施相對有限。因此,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應成為政府縮小收入差距的主攻方向。" 因此,我們需要構建一個全面的政策體系,根據不同的低收入群體實施不同的幫扶政策,進而解決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長問題。例如,中國能消除絕對貧困,主要得益于持續的經濟增長和系統性的扶貧政策。通過精準扶貧,過去的貧困人口現在已變成低收入人群,現在還需要進一步扶持這些群體。" 李實表示。
11 月 22 日,人社部等 10 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的意見》,提出做好脫貧攻堅過渡期後就業幫扶政策銜接,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就業幫扶機制,防止因失業導致規模性返貧等。
盧鋒表示,長期來看,公共财政體制改革完善與政策調整,對調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尤其是保障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增長的作用十分重要,并且有助于提升居民消費水平。近年來,決策層高度重視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探索通過 " 适度加強中央的财政事權 ",來推動上述目标的實現。
同時,他還表示,财政體制改革和完善涉及多方面因素,需在全面謀劃的基礎上推進,然而,有些問題或可較快 " 破題 "。
例如,針對中國居民養老金水平存在三個階梯的現實,可以通過适度運用中央的财政事權,提高農村老人養老金,并免除他們每年 400 元左右的居民醫保費用。這應該是在短期有可能實施,并能夠帶來積極效果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