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遊戲經驗:《原神》《守望先鋒》在内,上海徐匯人民法院發布知識產權典型案例,歡迎閱讀。
文 / 諾誠遊戲法 朱駿超 姚伊新
一周說「法」系列文章将搜集當期遊戲行業的相關資訊,并以法律角度進行盤點和解讀。
01
購買遊戲賬号後掉排名,
賣家需賠償損失
4 月 28 日,江蘇高院公布一則遊戲糾紛案件。
本案中,何某在某遊戲代售平台上發布出售某遊戲賬号的信息,李某看中何某賬号在區網域内排名第 5 的優勢,與何某溝通一番後雙方以 8 萬元成交。
付款後,李某在何某的配合下将遊戲賬号換綁為自己的微信号。後李某收到 " 本賬号存在冒用他人信息的違規行為,且當前實名信息已被對應的真實用戶删除,當前賬号被處罰一個月内無法登錄遊戲 " 的提示。
原因是何某在綁定新賬号的時候因需清理名下實名認證,便将該遊戲下的實名認證删除了,沒想到會導致無法登陸遊戲。
李某認為,交易時何某承諾會解除該遊戲賬号與他的所有聯系,但從未提及防沉迷系統的實名認證,在删除時也未告知自己,現該賬号被封停一個月,排名從原來的第 5 名掉到第 38 名,且自己購買後又陸續充值 4 萬餘元。
這次的封号讓遊戲相應的使用價值及經濟價值低于其購買時的預期,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雙方就賠償事宜產生分歧,李某将何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解除雙方的遊戲賬号買賣協定,并由何某歸還賬号交易款項 8 萬元并賠償相應損失(即充值費 4 萬餘元)。
圖片源于互聯網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與何某就遊戲賬号交易形成支付價款 8 萬元的買賣合同,李某支付款項後雙方完成了對案涉遊戲賬号的換綁操作,賬号本身能夠正常使用,李某要求解除買賣協定并返還價款 8 萬元,依據不足。
但同時,因何某在案涉遊戲賬号買賣中确未告知李某需變更防沉迷系統實名認證,也未在删除實名認證時提前提醒或告知李某,可以認定何某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一定瑕疵,對因賬号封停給李某造成的損失,何某應承擔一定責任。
據此,法院最終判決何某支付李某 1 萬元,駁回李某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判決之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何某已主動履行了判決義務。
諾誠評論:
遊戲實名認證是目前強制監管要求,玩家賬号交易這類行為本身并不受到遊戲公司保護,因此不會存在官方換綁等手續指引。
出于《民法典》對虛拟财產保護的要求,買賣關系仍然依法有效,但遊戲賬号買賣可能涉及賬号挂鉤的注冊号、實名認證等一系列相關換綁操作,忽略一步就有可能遭遇損失。
本案中,買家作為普通玩家,對于遊戲須實名認證應當是明知的,其未将變更防沉迷系統實名認證作為交易條件之一,且遊戲排名本身并非遊戲賬号交易的根本目的,即使賣家在删除實名認證後暫時性影響到賬号使用,也并非根本違約,因此解約依據不足。
在這類高級賬号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更應當清晰約定交易可能涉及的流程,并對關鍵性交易條款設定限制性條款,厘清各方權責。
02
《贅婿》小說元素遭擅用,法院認定
構成不正當競争
近日,上海浦東法院審結玄霆公司訴某遊戲公司等不正當競争糾紛案,認定被告某遊戲未經許可,在宣發中使用了《贅婿》小說中的人物、物品、場地名稱等元素,構成不正當競争,判決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 50 萬元。
法院在本案中經審理後認為,玄霆公司獲得了《贅婿》小說專有著作财產權,有權利用小說元素創作作品。
同時被告在遊戲上線前曾向原告了解小說 IP 情況、在抽獎活動中設定與小說關聯的獎品等因素,攀附意圖明顯:
遊戲宣發信息中卻引入小說的物品、場地名稱、人物關系元素以及電視劇中的部分元素等多項小說元素,明顯不具有使用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小說與遊戲背景的相容性為遊戲使用小說元素進行宣傳推廣奠定了基礎;
熱門小說進行遊戲開發屬于業界常規模式,被控侵權行為必然擠占玄霆公司開發新作品的市場空間。
綜上,法院認定涉案遊戲對小說元素的使用已超出合理使用或借鑑範疇,構成不正當競争。
本案中,某遊戲未經玄霆公司許可,直接将《贅婿》小說元素運用于遊戲及其宣發中,具有無成本攀附小說知名度以獲取不當利益的主觀目的,顯然擠占了玄霆公司行使改編權及使用其作品元素發展新作品的市場空間,奪取了本該由玄霆公司享有的商業利益,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文化產業公認的商業道德。
近年來,網絡文學的產業生态越來越豐富,小說、遊戲、影視劇文化生态鏈相互交融、彼此促進,熱門 IP 元素的商業價值日益凸顯。
類似此案的利用知名 IP 打造、宣發遊戲的行為更是常見,然而目前 IP 持有方的維權力度也在不斷加強。此類行為既涉及著作權侵權,也涉及不正當競争。
03
徐匯法院發布涉網絡遊戲
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4 月 24 日上午,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 " 上海徐匯法院 ")召開涉網絡遊戲知識產權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典型案例。
會上,上海徐匯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蔣克勤從案件審理概況、案件特征及審理難點、保護對策與創新舉措三方面通報了近年來上海徐匯法院涉網絡遊戲知識產權案件審理情況。
2018 年至 2023 年(截至 3 月 31 日),上海徐匯法院共受理涉網絡遊戲知識產權糾紛案件 33 件,案件數量整體呈逐年增長态勢,已審結案件的結案方式以判決為主。
和其他知產案件類型相比,涉網絡遊戲知識產權案件中復合案由占比超過 50%,明顯較高。從涉案金額看,起訴金額和判賠金額均呈逐年提升趨勢,部分高标的額案件在行業範圍内受到廣泛關注。
盡管涉網絡遊戲知識產權案件數量較少,但鑑于遊戲本身表達的復合性,這類案件的審理難度較高。上海徐匯法院經個案樣本研判與整體數據分析,将涉網絡遊戲知識產權案件的特征及審理難點總結為 5 個方面:
訴訟主體向頭部企業擴展,訴訟對抗明顯增強;
涉外因素增長明顯,證據瑕疵較為普遍;
侵權形态日益多元化,前沿問題不斷湧現;
復合案由案件占比高,案件審理周期較長;
實際損失缺乏證據支持,賠償金額難以精确。
随後,上海徐匯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王利民發布了上海徐匯法院涉網絡遊戲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包括 5 起民事案例和 1 起刑事案例。案例涉及《守望先鋒》《原神》等多款熱門遊戲,包括著作權侵權、侵害商标權、不正當競争和侵犯著作權罪等多類案由,均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和一定示範效應。
04
印度發布在線遊戲新監管政策
電子和信息技術部(MeitY)發布了新的規定,以保護網絡遊戲玩家免受有害内容和成瘾的影響。網絡遊戲行業的自我監管模式已被應用,SRO(Self Regulatory Organisations:自我監管組織)将根據規則批準可以在國内運營的遊戲,這些新的在線遊戲規則已被列入 2021 年 IT 規則的修正案。
印度政府将網絡遊戲定義為 " 在互聯網上提供,用戶可以通過計算機資源或中介訪問的遊戲 "。涉及投注和博彩的網絡遊戲将違反新規則。
電子和 IT 國務部長 Rajeev Chandrasekhar 告訴記者," 允許的在線遊戲是指那些不涉及賭博、用戶傷害内容并且不會對兒童造成任何上瘾後果的真錢或其他遊戲。"
自律組織将根據是否涉及投注或賭博來決定網絡遊戲是否被允許。最初将通知 3 家 SRO,但政府可以繼續增加。新規則還規定,特别代表包括教育工作者、心理學或心理健康領網域的專家,以及現在或曾經是保護兒童權利組織的成員或官員的個人。
新規則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 政府将設立幾個由各部門代表組成的 SRO。這些 SRO 将決定遊戲是否被允許。
2. 遊戲公司或平台不得提供、發布或分享含有有害或被禁内容的網絡遊戲。他們必須核實網絡遊戲玩家的身份。
3. 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 ( 包括廣告 ) 網絡遊戲。
4.SRO 還将确保遊戲遵循指導方針,通過家長控制、頻繁的警告信息和年齡分級系統來防止上瘾和精神傷害。
5. 遊戲者在達到自己的時間或金錢花費限制後,将可以選擇退出。
電子和信息技術部(MeitY)已要求 SRO 在其網站和 / 或移動應用程式的顯著位置提及驗證在線真金遊戲的框架。這個框架的建立将保證以下幾點:
1. 防止網絡遊戲對用戶造成傷害,如自殘和心理傷害。
2. 通過家長或訪問控制和年齡分級機制,保護兒童免受不适當或有害的網絡遊戲的侵害。
3. 通過反復警告用戶,并允許他們在達到用戶設定的時間或金錢限制時自行退出遊戲,降低遊戲成瘾、經濟損失和金融欺詐的風險。
4. 确保在線真金遊戲不違反印度主權和完整的利益。
修正案标志着印度在線真金遊戲行業的一個分水嶺時刻,該行業長期以來一直在尋求中央法規代替國家法律。雖然修正案提供了中央層面的規定,但它們并沒有取代各州的反賭博法。因此,盡管有修正案,各州的行動可能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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