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商家“反向抹零”4分錢,被罰款2600元,歡迎閱讀。
多收 4 分錢被罰 2600 元
揚子晚報訊 ( 通訊員 揚市監 記者 陳詠 ) 票據金額為 34.16 元,商家實際收取 34.2 元,多收了 0.04 元,構成 " 反向抹零 "。記者 9 日從揚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一起商家違法 " 反向抹零 " 被查處案件。據悉,這是該市市場監管部門部署開展 " 反向抹零 " 專項整治以來查處的第一起違法案例。
所謂 " 反向抹零 " 是指商家在結賬收款時利用 " 四舍五入 " 方式多收消費者零錢的行為。執法人員介紹,近日有消費者舉報稱,在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某糕點店使用微信付款時,票據金額為 34.16 元,商家實際收取金額為 34.2 元,多收了 0.04 元。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糕點店開展現場檢查,發現該糕點店經營者采取反向 " 四舍五入 " 湊 " 角 " 為整的方式多收取費用。現場提取的消費單上,3 次共多收費用 0.07 元。該商家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 " 經營者不得在标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費用 " 規定,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商家改正,退還多收取的 0.04 元,對無法退還給其他消費者的違法所得 0.07 元予以沒收,并處罰款 2600 元。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規範相關行業價格行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4 月 27 日,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召開 " 反向抹零 " 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會,對 " 反向抹零 " 治理工作進行布置。" 反向抹零 ",看似只是多收了幾毛錢甚至幾分錢,但實際上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在此,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經營者,在對人民币的部門為元,輔币部門為角、分進行結算時,不得采取 " 反向抹零 " 等結算行為。先消費後結算的,須出具結算單據,并應當列出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如經營者在實施 " 反向抹零 " 等結算行為中違反明碼标價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将根據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 5000 元以下的罰款。如涉嫌價格欺詐,将最高處 50 萬元罰款。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若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 12315 熱線投訴舉報。
事實上,商家因 " 反向抹零 " 而遭受處罰并非首次。今年 2 月,深圳市龍華區消委會接到一起商家存在 " 反向抹零 " 行為的投訴,消費者訴稱一家餐飲連鎖店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四舍五入 " 反向抹零 " 收款,多收了 4 毛錢,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2022 年 3 月,福建廈門一家餐飲店因 " 反向抹零 ",多收了消費者 5 毛錢,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罰款 4148.41 元。
此外,經營者 " 反向抹零 " 未明确告知消費者,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及選擇權。消費者在付款時要注意應收款項與實收款項是否一致。消費過程中遭遇類似不公正待遇時,建議保留好相關票據及付款憑證,積極主動向相關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