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軍事經驗:從二等兵到大将,簡述舊日本陸軍的軍銜與職務,歡迎閱讀。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戰史編譯 Author 淡青
寫在前面的話:本文節選自「別冊歴史読本戦記シリーズ32」文章略有删節,2024 年 10 月 7 日首次發表于 " 戰史編譯 " 公眾号,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文章僅作為學習交流之用,不代表譯者認同其原文觀點。
軍官與下士官兵
舊日本的軍隊主要由軍官(譯者注:日本把軍官稱為士官,士官學校即有軍官學校之意,而我們通常意義上的士官則被稱為下士官。本文為避免與中文混淆,以軍官代替士官,同時保留原文下士官一詞。)、下士官、以及士兵三個階層組成。其軍銜從最高級别的大将到最低一級的二等兵共計可劃分為十七個銜級。依照由高至低的級别如下所示:
大将 · 中将 · 少将(以上稱為将官)
大佐 · 中佐 · 少佐(以上稱為佐官)
大尉 · 中尉 · 少尉(以上稱為尉官)
準尉 · 曹長 · 軍曹 · 伍長 · 兵長(以上稱為下士官)
上等兵 · 一等兵 · 二等兵(以上稱為士兵)
除此之外還有進一步将其簡化為軍官和下士官兵兩個階層的說法,這主要是因為絕大部分的軍官(從大将到少尉)都在諸如陸軍士官學校之類專門培訓軍官的學校上過學,從一開始便是按照将來要成為一名指揮官的标準來進行培養的。是一天兵都沒有當過的精英。
而下士官兵的說法則是将下士官(從準尉到兵長)和士兵(從上等兵到二等兵)歸為了一類。這是因為下士官是在士兵經過一定時期的服役後晉升上來的,如果還想晉升為更高一級的下士官還需被選拔進入陸軍教導學校,然後以預備士官學校的乙種幹部候補生的身份經培訓後才能得到任命。
舊日本陸軍是由其下屬的所有的部隊、以及以陸軍省、參謀本部、教育總監部等為首的規模龐大的總部機關所組成的。在總部機關工作的全部都是軍官,沒有下士官。即便是軍官,如果不是陸大畢業的,也沒有資格留在總部工作。此類精英中的精英軍官是以輪換的方式在基層部隊與機關部門之間交替任職服役的。
總而言之,在軍官與下士官兵之間存在着一道泾渭分明的鴻溝。簡而言之,實際手把手親自去教育、訓練士兵的是下士官,而軍官只負責提出一個大概的指導原則。而這個所謂的指導原則,因為有在方方面面都規定的非常詳細的條例之類的東西,所以也不過是依照條例逐項檢查的程度罷了。如有違反條例的情況,就給下士官下命令讓他們去整改糾正。
因此,當太平洋戰争的戰局開始向着不利于日本的方向發展時,少尉之類的低級軍官,即便在戰鬥中突然遇上了必須要在戰場上行使其指揮權力的情況,大抵上也都是兩眼一抹黑,由曹長或軍曹之類資深下士官代其負責實際指揮的例子,可以說是舉不勝舉。即使是在總部機關工作的高級軍官,情況大抵上也相差不多。
舊日本陸軍的軍銜與領章、肩章。
準尉和曹長雖也屬于下士官但享受特殊待遇
士兵不用說在軍隊中占據着數量上的絕對壓倒性優勢,士兵按照由高至低的級别共分為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個銜級。在平時一般情況下,頭年的新兵授二等兵軍銜,二年兵授一等兵軍銜,而二年兵中優秀的會被授予上等兵軍銜。
而一旦打起仗來,還可以根據戰場上的表現以及參戰年限晉升軍銜。像兵長、伍長之類級别較低的下士官可以由上等兵直接晉升。至于軍曹或曹長需要經過選拔,送到專門的培訓學校去受訓,如果表現的不是特别優秀的話,是無法獲得晉升機會的。
下士官按照由高至低的等級共可分為準尉、曹長、軍曹、伍長、兵長,五個銜級。
其中的準尉和曹長可以享受特殊的待遇。
首先、混到了這個級别已經基本上不需要本人去親自訓練士兵了。也無需執行諸如站崗放哨之類的日常勤務工作。而且還像軍官一樣被允許穿長靴,挎長刀。除了前去聯隊本部領受命令,然後返回到中隊本部進行傳達的職責之外,還負責部隊的财務管理以及兵器、被服等有關後勤方面的實際業務。也就是說士兵在部隊日常生活中比較多接觸到的是位列準尉、曹長之下的伍長和兵長。
舊日本陸軍的歷史上,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内準尉都被稱作為特務曹長。改稱準尉是從昭和十四(一九三九)年才開始的。這種人從普通戰士開始幹起,摸爬滾打已經在部隊裡工作生活了二、三十年,在舊軍隊當中可以說是宛如怪物一般的存在。亦被稱為準士官(準軍官),從地位上講即是最低一級的軍官,也是最高一級的下士官。不過從本質上講還是屬于下士官的範疇。
準尉是中隊(連級部門)事務實際上的領導,特别是針對普通戰士的人事工作擁有發言權。一旦得罪了準尉那麼就有可能永遠被去差遣幹一些最辛苦的工作。因此深受普通戰士的敬畏,被俗稱為 " 士兵元帥 "。因為準尉既大致上了解基層戰士的疾苦,又明了士兵心理的活動狀況,是官與兵之間的粘合劑。另一方面,準尉又是一個可以在軍官集會場所露臉的職位,軍服之類個人裝備也同其他軍官一樣需要自備,但從整個官僚體系的地位上來看還是要比少尉以上的奏任官低一個檔,和其他的下士官一樣屬于判任官。
戰前的日本官僚體系,簡單來說分為親任官 · 敕任官 · 奏任官和判任官,其主要區别是:
親任官 · 委任狀上有天皇御玺、籤名,以及總理大臣的籤名,名義上是由天皇親自任命頒發。
敕任官 · 委任狀上同樣有天皇御玺、以及總理大臣的籤名,不過名義上是由内閣總理大臣奉命轉交。
奏任官 · 委任狀上蓋内閣的大印,由内閣總理大臣宣布頒發。
高等官 1 等 = 中将(政府各省次官級)
高等官 2 等 = 少将(政府各省下屬的部局長級)
高等官 3 等 = 大佐
高等官 4 等 = 中佐
高等官 5 等 = 少佐
高等官 6 等 = 大尉
高等官 7 等 = 中尉
高等官 8 等 = 少尉(高等官 3-9 等 = 政府各省的課長 · 部員等)
……
判任官則由政府 · 軍隊的各職能機關部門自行任命,如陸軍的準尉、海軍的兵曹長等下士官均屬于判任官範疇。
陸軍步兵曹長的判任官委任狀,如圖所示,僅加蓋了用人部門的公章。
可以指揮二、三千人的聯隊長
軍官共計可分為三個等級,其中最低一等的是尉官,按照由高至低的次序共可分為大尉、中尉、少尉,三個銜級。
中隊長通常由大尉或年資較深的中尉充任,中隊附屬的少尉或見習士官(見習軍官)原則上是負責頭年新兵訓練的教官,同時亦負責管理中隊的馬匹、兵器、訓練器材以及帳篷等野營器材和被服等後勤上的業務,但具體的工作實際上是由曹長或軍曹全權負責。
見習士官是成為少尉的必由之路。學員在從士官學校、預備士官學校或者各軍兵種的實施學校畢業,晉升為曹長後就自動成為了見習士官,然後被分别派遣至各中隊。再接受為期數個月的實習教育之後,便會被授予少尉的軍銜。
位列奏任高等官第 8 等的少尉委任狀,加蓋内閣大印,左側署有内閣總理大臣宣字樣,表示其與判任官不同,是屬于需要内閣批準宣布任免的高等官。
接下來是佐官。按照由高至低的次序分為大佐、中佐、少佐,三個銜級。
聯隊長這個職務一般是大佐,大隊長是中佐。而辎重兵聯隊或工兵聯隊的聯隊長由中佐充任的情況較多。步兵聯隊(團級部門)在平時狀态下士兵員額約為二千人左右,在戰時可以擴充到三千五百人到四千人的規模。
與其相比較,辎重兵聯隊和工兵聯隊的規模要小得多。
中佐和少佐一般充任聯隊本部的副官、師團司令部的參謀等職務。這樣的佐官在聯隊裡僅有以聯隊長為首的寥寥數名而已,對于普通士兵而言,就不要說身為大佐的聯隊長了,随便拿一個佐官出來都是遙不可及的存在,是平時根本就接觸不到大人物。
即便是少尉之類的低級軍官,由于混到少佐的往往都已經是比他們年齡大上一輪以上的長輩,更不要提那些師團司令部裡的佐官。所以佐官對于他們而言同樣也是很難接觸到的大人物。
舉一個例子。
有一個曾轉戰新幾内亞東部的博南、基爾瓦等多個戰場,并最終活下來的新人少尉,當他在戰鬥的最關鍵時刻奉命前往軍司令部時,曾被當時軍司令部裡的佐官級參謀攬在懷裡擁抱着說了一句 " 辛苦了 "。就這麼一句話,時至今日這個人還飽含深情的寫道:" 當時實在是太感動了 "。其誇張程度可見一斑。
屬于奏任高等官第3等的大佐委任狀,蓋内閣大印,左側同樣署有内閣總理大臣宣字樣。
因此等到了将官這一級,對于普通士兵而言,那地位簡直就是近乎于天皇一般了。将官按照由高至低的次序共分為大将、中将、少将,三個銜級。
按照規定師團長由中将擔任,旅團長由少将擔任。且大部分都是陸軍大學畢業,在同期同學中成績較為優秀的精英。在太平洋戰争剛開始的時候,一名擔任師團長的中将的年俸約為五千八百日元,擔任旅團長的少将的年俸約為五千日元。而在同一時期,普通士兵之中軍銜最高的上等兵每個月只能領取日币十元五十錢,全年加在一起亦不過只有一百二十六日元而已。光是這一點,就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了。
1943 年度舊日本陸海軍官兵月薪一覽表(部門:日元)
具有特殊地位的職務 - 師團長
将官按照由高至低的次序分共為大将、中将、少将,三個銜級,但中将與大将相比雖同屬将官卻有着雲泥之别。從來沒有大将擔任師團長的例子,因為師團長這個職位不夠格。大将只擔任像駐偽滿洲國的關東軍、中日戰争中的中國派遣軍、太平洋戰争時期的南方軍這樣的擁有十個、二十幾個師團的大兵團的指揮官。如果比照總部機關的職務,那就是陸軍大臣、參謀總長、教育總監,即所謂的陸軍三長官(雖然實際中多有由中将出任情況)。
屬于敕任高等官第 2 等的少将委任狀,蓋天皇御玺 左側有署有内閣總理大臣奉字樣,表示該任命是由天皇親自批準、内閣總理大臣奉命轉交的。
大将屬于是親任官,而中将雖然同屬敕任官的範疇但不屬于是親任官。雖然兩者皆是由天皇直接任命的這一點沒有變,但親任官慣例上要在宮中舉行伫立在天皇面前接受委任狀的儀式。如果要舉現在的例子的話,那大概就是文化勳章與文化功勞者的區别。
現将昭和十(一九三五)年當時,除陸海軍大将之外的親任官列舉如下作為參考:
内閣總理大臣、對滿事務局總裁(協調與偽滿洲國關系的視窗,由陸軍大臣兼任)、樞密院議長 · 副議長、樞密院顧問官、内大臣、宮内大臣、國務大臣、特命全權大使、神宮祭主、親任判事(大審院長,約等于最高法院院長)、親任檢事(檢事總長,約等于最高檢察院檢查長)、會計檢查院長(約等于國家審計署署長)、行政裁判所長官(專門處理行政争議的機構)、朝鮮總督、朝鮮總督府政務總監、台灣總督。
1938 年 10 月,高松宮宣仁、三笠宮崇仁、朝香宮鸠彥、朝香宮孚彥、北白川宮永久等一眾日本王室成員與朝鮮李王世子李垠、王室成員李鍵、李鍝(前排由左至右)在某著名神社前合影。
與此相對應的是中将在官僚系統之中屬于高等官一等的範疇。與其相當的同一級别的職務有宮内次官、宮内省掌典長、李王職長官等。其中李王職是在大韓帝國(實為更改國号的朝鮮李氏王朝)被日本吞并後,用來伺候其原朝鮮王室成員及其近臣家眷的機構,與日本的宮内省類似。辦公地點設于京城,位于朝鮮總督府的監督之下。
屬于敕任高等官第 1 等的中将委任狀,蓋天皇御玺 左側同樣署有内閣總理大臣奉的字樣
總的來說大将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軍銜,自明治六(一八七三)年受封的西鄉隆盛以來,也不過只有一百三十四人(包括七名死後追晉在内)晉升為大将而已。如果包括死後追晉在内那麼最年輕的大将是鈴木宗作(陸士 24 期,死後追晉),截至此時為止陸士畢業生已經有一萬三千四百四十二人之多,其中成為大将的僅有九十一人,不到全部畢業生的百分之一。
與此相對應的是晉升到中将的有一千二百一十七人,是大将的約九倍。
屬于親任官的大将委任狀,不但蓋有玉玺還有天皇的籤名,左側僅署有内閣總理大臣的籤名,沒有奉或者宣的字樣。頒發時舉行被稱為親任式的儀式。
不過,中将就任的師團長有它一份獨特的分量。為什麼呢?因為師團長是親補職,也是由天皇親自直接任命的職務。因此其地位被認為比同樣由中将擔任的陸軍次官和參謀次長之類職務要高一個檔。
陸軍的師團長屬于親補職,享受親任官待遇,頒發時舉行被稱為親補式的儀式。比一般中将擔任的職務高一檔。
河野太郎的這個國務大臣,從委任狀格式上可以看出也屬于是親任官,和戰前陸海軍大将同一級别。
元帥是最高級别的軍事顧問
嚴格意義上講,元帥不是軍銜而是一種稱号。據說原本用來協調陸海軍關系的。
日本自明治建軍以來,陸海軍之間的關系一直很惡劣。據說原因是因為當年陸軍出身的參謀總長在制定作戰計劃的時候越俎代庖連海軍負責的部分也一起指揮了。
或許是因為這個原因,之後(明治二十六年)海軍設定了專門負責指揮作戰的海軍軍令部長,但海軍軍令部長的地位仍然位列于參謀總長之下。
到了日俄戰争開始之前,雙方又再次因為海軍軍令部長是否具有與陸軍參謀總長同等的地位的問題而產生了糾紛。于是為了協調陸海軍雙方的關系,依照明治天皇睦仁的口谕 " 遴選陸海軍大将之中,資歷深厚戰功卓著者作為朕的軍事顧問 " 設定了元帥府。從此之後日本才有了元帥。是天皇在軍事上的最高顧問。
以上就是元帥的由來,不過自明治三十五(一九零二)年西鄉從道去世之後,當初設立元帥的目的已經被人們完全遺忘了。
元帥采用的是終身現役制。也就是說至死都具有和天皇面談商議事務的權力。因此,在有關軍事的所有問題上都具有知情權,既可以表述自己的意見也可以提出批評。當然由于是顧問所以在進行正式決議時本人是不能直接參加的,但擁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位列元帥府擁有元帥稱号的陸軍大将共計有 17 人。
順便說一下,即便是大将,如果已經不在現役的話,那麼也無權知曉軍事上的機密,亦無權過問與作戰相關的事宜。一個比較明顯的例子就是在大戰末期當過首相的小矶國昭。雖然他也是大将但已經于昭和十三年除去現役編入了預備役。所以小矶國昭雖然是首相(内閣總理大臣)但卻不是大本營的成員,對于有關戰局的情報幾乎是一概不知,因此留下了這段在今人看來感到難以想象的故事。不過也從側面證明了元帥終身現役制所具有的重大意義。
在太平洋戰争中成為元帥的陸軍大将共計有南方軍總司令官 · 寺内壽一、參謀總長 · 杉山元、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 · 畑俊六(以上均為成為元帥當時的職務)三人。
PS:推薦一個優秀的歷史類公眾号,喜歡的朋友可以加關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