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汽車經驗:上海發布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換電站投資最高補貼40%,歡迎閱讀。
快科技 3 月 10 日消息,據報道,上海市今日下發《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
辦法中明确指出,對于示範項目補貼,對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建成的示範小區充電設備,給予充電企業設備投資 30% 的補貼,直流、交流設施功率補貼上限分别為 600 元 / 千瓦、300 元 / 千瓦。
對示範小區業主大會,按新建充電車位數量給予一次性補貼。
同時,對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建成的通用型換電站(能夠實現跨品牌、跨車型服務)、非通用型換電站的換電設備。
分别給予充電企業設備(專指換電裝置充電系統和電池更換系統,不含電池)投資 40%、20% 的補貼,功率補貼上限分别為 600 元 / 千瓦、300 元 / 千瓦。
此外,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執行政府指導價的電動出租車駕駛員,通過市級平台向充電企業支付兩類費用的,按以下标準給予補貼。支付時按扣除補貼後的價格與充電企業結算。
1、支付充電費用的,給予 0.4 元 / 千瓦時專享度電補貼;
2、支付換電包月費用的,給予包月費用 10% 的專享一次性補貼,補貼上限 200 元 / 月。采用包月模式的出租車,其補能方式應主要為換電。
并且,自 2024 年起,對市級平台所承擔的公共服務,經考核合格并審計其合理運維費用後,每年按實際運維成本給予補貼支持,補貼上限不超過 700 萬元 /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