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這個被出版商恨之入骨的男人,建立了一個白嫖黨的烏托邦。,歡迎閱讀。
1980 年,一個在麻省理工攻讀計算機的男人,可能想不到,畢業之後他會改行當起了一名圖書館館長。
這位面露慈祥、稍微有些秃頂的男人,就是布魯斯特 · 卡勒,互聯網檔案館的創始人之一。
不過,卡勒和他的互聯網檔案館最近似乎遇到了點兒麻煩。
幾天前,檔案館的管理員克裡斯在官網上發布了一則上訴公告。
這則公告指向了今年 3 月,互聯網檔案館被判敗訴的一場訴訟案,而現在,卡勒和他的團隊決定抗争到底。
可能大夥兒現在還有點兒雲裡霧裡的,互聯網檔案館是啥?又為啥被起訴了?
别着急,在正式開始吃瓜之前,我先簡單介紹介紹這個互聯網檔案館。
互聯網檔案館總部
當年從麻省理工畢業後,卡勒一手創立起了 Alexa 和 Internet Archive 兩個項目,前者轉手賣給亞馬遜,賺了 2.5 億美元。
而後者直到今天仍在卡勒的手裡運營着,它就是互聯網檔案館。
從 1996 年開始,互聯網檔案館就通過創建檔案館藏、保存實體檔案、歸檔社交媒體等多種形式,将互聯網上很多有價值的信息保存下來。
你可以在館裡找到當年肯尼迪的發言、邁克傑克遜的舞台影像,甚至于 1989 年迪士尼的老電影。
利用 Wayback Machine ( 網站時光機 ),還可以回到某個網站的特定歷史時間節點,即使網站沒了,照樣能利用網站時光機 " 回到過去 " 。
截至目前,互聯網檔案館已經保存了超過 6500 億個網頁的歷史記錄、 700 多萬本掃描電子書還有 1073 萬個視頻 ...
大到某政客的發言,小到一張 meme 圖,都有可能被收錄在檔案館内。
就像檔案館團隊宣傳海報上寫的那樣, "rescue your shit" ( 當然不是真的撿你的屎 )。
可能你今天在社交平台上留下的某些黑歷史,說不定就被互聯網檔案館的爬蟲爬到了,然後在未來的某一天突然被翻出來。
真就應驗了那句話,死去的回憶突然攻擊我。。。
更重要的是,互聯網檔案館所包含的這些數以千萬計的圖書、電影、音樂、網站還有軟體等等,都是免費的。
也因此,互聯網檔案館在英語世界頗受歡迎,根據 The Verge 的數據,互聯網檔案館目前每天大約能借出去 7 萬本電子書。
到這兒估計大夥兒多多少少也能猜出來,互聯網檔案館之所以被起訴,是因為動了某些人的 " 蛋糕 " 。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Open Library ( 開放圖書館 )是互聯網檔案館的一個在線圖書館項目, 2020 年疫情期間,因為圖書館和學校都關了,很多人沒法兒線下看書找資料,所以互聯網檔案館臨時啟動了一個國家緊急圖書館計劃。
這個項目把差不多 140 萬本實體書掃描出來,不限數量地租借給讀者們。
這一做法在我們看來自然是好事一樁,但在當時,卻遭到了不少作家和出版商的反對。
有四家出版商聯合起來,把互聯網檔案館告上了法庭,指控理由是互聯網檔案館違反了《 版權法 》,還有六千名作家籤了請願書支持這場訴訟。
一時間, " 為眾人抱薪 " 的互聯網檔案館突然就變成了侵犯版權的盜賊。
問題的核心,在于一個名叫 CDL ( 受控數字借閱 )的理論。
大概在 2011 年的時候,互聯網檔案館便是基于這理論,模拟線下圖書館的模式向開放圖書館的注冊用戶提供掃描電子書。
所謂 CDL ,你可以理解為以 1 : 1 的比例免費對外租借電子書,并且還需要對數量做好記錄。
就跟你去線下圖書館借書是一個道理,一本書對應一個人,誰借的、借的什麼書、什麼時候借的,都要記得清清楚楚。
問題就出在這。
這樣的行為,直接惹惱了出版商。
本來出版商們對于 CDL ,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态度,這次無異于在雷點上蹦迪了。
所以他們集中火力瞄準了國家緊急圖書館計劃,并且射程範圍還波及到了整個開放圖書館和 CDL 理論。
其中,根據美國《 版權法 》中對電子書租借的規定,如果圖書館想要對外租借電子書,需要從出版商或者作者那拿到許可證。
出版商現在就咬死了互聯網檔案館并沒有向他們支付許可費。
但在互聯網檔案館看來,他們是一家圖書館,通過捐贈、購買等渠道獲得的實體書,掃描之後通過電子版借出去,應該不需要向版權商支付額外費用。
他們的辯護,主要基于《 版權法 》中的 " 合理使用原則 " ,也就是指,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無需獲得版權人的許可,也可以使用其作品。
一來,互聯網檔案館是非營利性組織,二來數字副本的确在某種程度上 " 轉換 " 了原作,還提供了公益服務。
但問題又來了,互聯網檔案館的圖書館身份是否得到了官方的認證?再者,即便是圖書館,那就有權利将實體書掃描成副本并租借出去嗎?
雖然很多美國的高校圖書館和公共圖書館都在實行 CDL 模式,但說到底它也只是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并沒有具體的法律支撐,在這場訴訟中,法官也對 CDL 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
種種指控,都讓互聯網檔案館身處不利,今年 3 月,這場長達 3 年的訴訟還是以互聯網檔案館敗訴告一段落。
最後法院認為,出版商在這件事兒上所受到的影響,要遠大過互聯網檔案館所創造的社會價值。
事實上,這場法庭對峙,最終并不只是單純指向出版商或者互聯網檔案館任何一方的輸赢,而是關乎數字圖書館在今後該以何種面貌繼續生存下去的關鍵。
所以這一來二去的,不提卡勒,反倒先給一些美國民眾給整害怕了。
國外一個叫做 "Fight for the Future" ( 為未來而戰 )的數字版權組織,就發起了一場 " 圖書館之戰 " 。
參與這場 " 戰鬥 " 的公眾們也自發開展了各種形式的聲援活動。
他們換上各種 "Defend the Internet Archive" 的頭像、發表對互聯網檔案館有利的帖子、每天在互聯網檔案館裡讀一本書、捐款、填寫請願的表單。。。
而互聯網檔案館也選擇繼續上訴,在上訴推文下,還有不少支持的聲音。
而在差評君看來,互聯網檔案館選擇繼續上訴,不僅僅是為自己的生存而戰,或許也是為了知識的自由獲取權。
就像互聯網檔案館宣稱的那樣, " 對人類的所有知識開放 " 。
而且很顯然,在數字時代,我們仍然需要一座巨大數字圖書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