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福建5歲女童被奸殺案始末,歡迎閱讀。
台海網 3 月 16 日報道:林先生,受害者家屬,向導報記者透露,涉嫌 "5 歲女童被奸殺案 " 的犯罪嫌疑人林章慶已于 3 月 14 日上午 10 時許被執行死刑。他得知這一消息來自泉州當地司法部門。林先生表示,時隔 29 年,現在終于可以告慰已故孩子的爺爺奶奶,在這一生中不再有遺憾。
案件發生于 29 年前的 1995 年 4 月 12 日,地點是泉州豐澤區城東莊任村(現為莊任社區)。當時,林先生的 5 歲女兒小茹(化名)前往同村村民林章慶家找他的兒子玩耍,卻遭到了林章慶的殘忍殺害,并被抛屍。在潛逃 25 年後,林章慶終于在 2020 年 9 月被警方在泉州洛江區馬甲鎮逮捕。
一名男子林章慶(曾用名林章偉,化名陳國平),出生于 1969 年 5 月 9 日,文化程度僅為小學,曾在此務工。
據法院審理,1995 年 4 月 12 日上午,一名 5 歲的女童林某某前往林章慶位于泉州市豐澤區城東鎮莊任村的家中找他的兒子玩耍。然而,林章慶在當天 11 時許趁着他兒子午睡的機會,在客廳對這名女童進行了猥亵行為。當他聽到女童家人的呼叫聲後,出于害怕猥亵行為曝光的考慮,他立即捂住了女童的嘴,并将她帶到了雜物間。在那裡,他采取了多種手段,包括用布條堵塞嘴巴、掐頸部等方式限制女童的掙扎。當發現女童無法掙扎時,他又脫下了她的褲子進行了猥亵,導致女童陰部受傷出血。随後,林章慶将女童裝入編織袋,并藏匿在了家門口涵溝的雞鴨棚中。
次日深夜,林章慶将女童的屍體抛棄于莊任村濱海小學東南側榕樹下一戶民宅外的涵溝内。同月 14 日上午 6 時許,群眾發現了女童的屍體并報警。而林章慶因為畏罪潛逃,改名為 " 陳國平 ",先後逃至泉州市德化縣、石獅市、洛江區馬甲鎮等地藏匿。直到 2020 年 9 月 10 日,林章慶在洛江區馬甲鎮潘内村大廳埔 86 号路口被公安機關抓獲。最終,法醫鑑定結果顯示,女童林某某是被他人用布條強行塞入口腔,并堵塞咽喉致窒息死亡。
2021 年 7 月 5 日,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針對被告人林章慶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法院認定林章慶犯有故意殺人罪和猥亵兒童罪,判處其死刑,并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此外,法院還決定林章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 45000 元經濟損失。林章慶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訴,該判決生效後,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将案件報送至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復核。
省高院在審理後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做出刑事裁定書,認定林章慶故意殺人罪和猥亵兒童罪。根據審理結果,林章慶的行為應當數罪并罰。關于辯護人提出的林章慶恐慌下導致被害人死亡的辯護意見,經查證與事實不符,因此未被采納。
法院認為,林章慶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當受到嚴厲的懲罰。盡管林章慶在歸案後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但由于其犯罪性質極其惡劣,對個人和社會造成了巨大危害,因此不予從輕處罰。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定罪準确,量刑适當,審判程式合法。基于以上裁定,省高院依法同意了泉州中院的判決,并請求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來源:海峽導報、台海網
編輯: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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