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軍事經驗:給未成年犯罪判死刑!美國和日本是怎麼做的?,歡迎閱讀。
《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底保護的是誰?
最近一段時間,相信大部分中國人民的情緒歷程,都和我一樣包含了 " 憤怒 " 與 " 震驚 "。相比于一般的惡性社會事件,邯鄲未成年殺人案所帶來心理的衝擊是前所未有的。三個未成年人,居然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一連對自己的同學做下搶劫、虐待、殺害、毀容、掩埋等一系列惡行且毫無悔意,甚至向仗着自己未成年而逃避罪罰……實在是堪稱歹毒至極、禽獸不如。
▲官方通報的邯鄲惡性殺人案的性質,蓄意謀殺
你糊弄 " 莊稼 "," 莊稼 " 就糊弄你
世界各國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及确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初衷,都是為了保護青少年兒童的基本權益,使得他們在人生中最美好也是最脆弱的年紀裡可以免受社會黑暗面的毒打與侵害,譬如 " 不得雇傭童工 " 的規定,就來自于工業革命時血汗工廠裡無數被壓榨致死的少年工人。
▲現代的大部分國家都籤署了該條約
随着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青少年由于物質上的貧困,死于飢餓或強迫勞動的情況,在我國及世界上的大部分已工業化地區都已基本絕迹。在使青少年免于飢餓與勞累的侵害之後,使他們的精神與心理免于被侵害也自當成為整個國家與社會的基本責任。
這就和農民種地一樣,想要健康成材的棟梁,就得在幼苗期排除害蟲與雜草,讓它們茁壯成長," 誰在幼苗期糊弄莊稼,誰就會在收獲期被莊稼糊弄 "。古往今來,任何一個國家的基石都是勤勞本分的 " 良家子 ",從沒見過 " 古惑仔 " 能挑大梁的。
▲頑劣少年,很難被改變,即使從事高尚的職業也會成為敗類
" 拳頭就是硬道理!"、" 拉幫結夥就是能欺負人!怎樣啊?"、" 我就是揍你了,你能把我咋的?傻 X!" ……在缺乏強力幹預與威懾的少年江湖裡,無論什麼樣的孩子,都會很快被動适應這一套叢林規則。
講台上老師口幹舌燥講破天的大道理,對青少年三觀的塑造力,遠不如同齡人渣的一頓拳腳,很多學校裡學生們的價值觀,與其說是學校與老師塑造的,不如說是被同齡人塑造的。
假如一個少年,打懂事起在學校裡就從來沒見過什麼叫 " 幹壞事會被懲罰 ",從來沒見過什麼叫公平正義,從來沒有享受過安寧的學習環境,那麼大概率他也就很難成材了,更有甚者,還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也成為一個危害社會安寧的敗類,這樣的例子,甚至不用列舉,相信每個人身邊都有。
" 孩子們 " 其實什麼都懂
他們一直在看着
無論某些人願不願意承認,鐵一般的事實早已存在:在當今社會裡,青少年早已不是懵懂無知的了,在特定的領網域裡,他們什麼都懂,甚至比成年人還懂,而且不止壞孩子懂,好孩子其實也懂。誰誰做了什麼惡行,受到了什麼懲罰;什麼性質的案件,法官會怎麼判刑?都有人在盯着,并在心裡默默評估……
每一次轟動全國的惡性未成年犯罪事件,實際上都是一次全國性的普法活動,只不過不同的是,有人受到警示,有人獲得 " 鼓勵 "。
▲ 20 年前的大案案情
早在 20 年前便發生過一件與邯鄲殺人案幾乎一樣的惡性案件,4 名不滿 18 歲的未成年人,在主犯一句:" 咱們要做就做個大的,反正咱們都是小孩,沒到 18 歲,法律會從輕的,不能判死刑。"的鼓動下,一起綁架了 16 歲的學生曉雨,并勒索 150 萬元人民币贖金。
為了殺人滅口,逍遙法外,喪心病狂的四人在勒索錢财之前便将曉雨活活勒死(也就是說,他們一開始就奔着殺人去的,無論能否拿到錢,都要殺人)。被捕之後,四人當中兩人無期、一人 15 年有期徒刑,一人包庇罪 2 年有期徒刑。法庭之上,四人相視而笑,慶幸自己逃過死刑。
▲早在 20 年前,未成年犯罪就已經觸目驚心了(消息源:中國新聞網)
相比于通過學習來鑽法律空子,共謀綁架殺人的四少年,廣西的一名韋姓少年犯的歷程就更加令人感到恐怖,因為他用親身經歷實現了實際上的 " 無責任殺人 "。
▲在當地,這是真 " 活閻王 " 一般的存在
2010 年冬,13 歲的韋某無故掐死了同村的 4 歲男孩小歡,事後,不但韋某自身沒被追究刑事責任,其家人也以 " 家中無錢 " 為由實際上賴掉了法院判決的 9 萬賠款;2011 年 2 月,剛滿 14 歲的韋某再次作案,這次他以利刃捅傷了女孩小梅的腹部,假如不是路人經過,女孩小梅就将被韋某摁入水中活活淹死,和之前的小歡家人一樣,小梅應得的賠償金也被賴掉了。
▲禽獸不如的韋某
2015 年,被減刑釋放的韋某遇到了獨行的 11 歲小女孩小盈,見色起意的韋某于是将小盈強奸後殺害……以上這些還僅僅是有直接證據的三起血案,根據新聞記者的調查,韋某還是當地另外兩起殺童事件的嫌疑人!
▲韋某用實際行動诠釋了一個詞 " 惡習難改 "
我們不由得發問,上述這幾名未成年罪犯到底該不該死?為什麼沒判死刑?
法律真的沒轍嗎?想要鐵腕治理
國外有三招值得學習!
每一次面對兇殘的青少年犯罪時,身為普通人的我們除了憤怒之外,往往還會從心底生出一種深深的 " 無力感 ",這樣的案例,我們見過太多了,我們也憤怒過太多次了,可限于目前的現行法律,我們守法公民似乎總是無能為力……
對這一社會頑疾,實際上有不少國外先進案例可以學習,畢竟:我們的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當它不能維護人民利益的時候,它就應該變一變,改一改!通過引入新法條,修改舊法條,來讓那些潛在的施暴者心生畏懼,并讓真正守法的人感受到切實有力的保護。
善遇到惡,應該是惡被消滅,而不應該是善被迫提高自己的容忍度,對吧?
▲我們應該無條件的站在受害者一方,支持他們拿到屬于自己的正義,支持他們實際上就是支持我們自己
先進經驗 1:" 惡意補足年齡規則 "
該規則源起于英國,現代最著名的應用案例為" 詹姆斯 · 巴傑爾謀殺案 "。1993 年 2 月 12 日兩名當時年僅 10 歲的男孩喬恩和羅伯特誘拐并性虐待、虐殺了一名年僅 2 歲的男童詹姆斯 · 巴傑爾(James Bulger)。
和 " 邯鄲案 " 中的案犯一樣, 兩名英國少年犯也對屍體采取了殘忍的偽裝措施,他們将受害者的屍體故意擺放在鐵軌上,讓火車将其軋成兩截偽裝成意外事故。
▲雖然國籍不同,但是人渣的本質相通
在警方破獲案件,公布案情之後,整個英國社會群情激憤,有數百名群眾在審判期間于法院外舉行聲援受害者的示威活動;有超過 28 萬人在《太陽報》組織的申請加刑的請願中籤字,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英國法庭最終認定 2 犯的行為 " 狡猾且非常惡毒 "(和 " 邯鄲案 " 一樣,2 名英國少年犯也在事後也竭力掩蓋、推诿、狡辯自己的罪行),犯下了 " 無比邪惡和殘暴 " 之罪,最終被超額處以 15 年有期徒刑,不過令人無語的是,這一刑期後來被歐洲人權法院幹預,硬生生給縮減到了 8 年。
▲被逮捕時的 2 犯,2 犯的信息也是破例向社會公布的
2 犯出獄之後,名為喬恩的罪犯惡行不改,又在 2010 年和 2018 年,多次因為涉及毒品和私藏兒童色情影片逮入監獄,持續性地危害了英國社會。另一名罪犯羅伯特出獄後與一名同性戀同居。
盡管英國司法對兩名少年犯的最終懲罰,實際上并不能讓人滿意,但是 " 惡意補足年齡規則 " 卻實打實地可以學習,十足的惡行,完全能夠成為我們對未成年罪犯施以對應刑法的理由!
先進經驗 2:" 特定未成年人 "
在我們的隔壁日本,也有一樣的未成年惡性犯罪的困擾,2021 年 10 月 12 日凌晨,時年 19 歲的遠藤裕喜在糾纏女同學未果之後,潛入該同學家中,殺害了她的雙親,并打傷了她和她的妹妹,事後更是放了一把大火企圖毀屍滅迹。
▲惡魔遠藤裕喜
萬幸的是,被打傷的 2 位女生從 2 樓陽台跳窗逃學生得以生還。按當時的日本法律,20 歲才是 " 成年标準 ",也就是說作為未成年犯的遠藤裕喜不但不用償命,甚至于就連被實名報道都不允許……
如果日本當地法院,機械地适用法律規定,那麼毫無疑問,遠藤裕喜就将逃離制裁,并且大概率在接受象征性的矯正之後,繼續危害社會。萬幸的是,蒼天有眼,2022 年日本民法修改,引入了 " 特定未成年人 " 規則,這一規則簡單講就是:允許對犯下重大刑事案件的 18、19 歲的未成年人适用一些成年人的規定。
▲受害人被焚毀的房屋
負責審理遠藤裕喜案的甲府地方法院,頂住來自世界各地的輿論壓力,通過數十次的開庭審理,徹底坐實了遠藤裕喜的罪名,并且做出如下判決" 遠藤裕喜……殺人行為極其惡劣。殺人動機以自我為中心……刑事責任重大,即便考慮到他是 19 歲的未成年人,也無重新做人的改造餘地。……死刑!"
死刑判決發出後,日本社會上下一片歡騰,許多民眾在網絡留言中表示 " 終于能收拾這幫未成年人罪犯了,長出了一口惡氣!"
先進經驗 3:既然你壞出天際,那就别怪我蘇維埃出鐵拳
1964 年 1 月 27 日上午,還不到 15 歲的蘇聯少年阿爾卡季 · 尼蘭德騙開了彼得格勒一戶人家的家門,謊稱郵差的他進門之後,用斧子劈死了女主人和她年僅 3 歲的孩子,又無恥地用相機拍攝了女主人屍體的不雅照,企圖日後以色情片的名義賣掉……被警察抓獲之後,基本上是文盲的阿爾卡季 · 尼蘭德反復向警察強調着一條法律 " 我未成年,你們殺不了我。"(他殺人之前就是一個屢次搶劫、偷盜的少年犯,因為年少的原因屢次被警方釋放)
▲阿爾卡季 · 尼蘭德
面對毫無悔意的罪犯,蘇聯人民憤怒了,人民自發組織了多次集會呼籲處決兇手,要求槍斃罪犯,很多人甚至直接寫信給蘇聯最高領導層,要求蘇聯最高權力機構直接幹預此事。
在民眾的呼籲下。1964 年 2 月 17 日,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緊急通過了一項裁決,允許對未成年人判處死刑!雖然這個裁決是在尼蘭德犯罪之後做出的,應該不适用于他,但是,蘇聯法官鑑于此案 " 特别殘忍、冷血和玩世不恭 ",尼蘭德被列為 " 特例 "。
一顆子彈送他下了地獄,該案不但為受害者伸張了正義,并且極大地震懾了當時的不良少年群體 " 蘇維埃的社會主義法律,是保護善良的人民用的,不是你們這些人渣的免死券!"
這一判決,也成為了 " 特例對特例 " 的典型(整個蘇聯也僅此一例),極端違法犯罪确實沒辦法避免,用通過修改法律的方式針對某個個體,也确實時間久,程式繁雜。那既然如此,就以特例對特例,特事特辦,總歸能為受害者讨回公道!
在 " 邯鄲殺人案 " 實質上已經發展為中國法治進程的标志性案件時,它已經和我們每一個人息息相關了,一場強有力的正義裁決,不僅将為遇難者讨回公道,并且将極大地震懾那些潛在的犯罪者,影響無數青少年的人生軌迹。
這個案子将如何發展,如何審判,好人在看,壞人在看,受害者在看,天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