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擅自放快遞櫃、快遞服務站,最高罰款3萬元!今起施行,歡迎閱讀。
今天(3 月 1 日),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落地施行,對于快遞行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做了怎樣的規範?
在浙江杭州市西湖區一個小區的快遞驿站,記者看到不少居民前來取快遞。居民們表示,快遞員提前打電話詢問是否需要送貨上門的情況并不多,大部分快遞都是直接被送到小區裡的驿站,居民收到取件短信後自行去領取。有時即使快遞員将快遞送上門,也不會另行通知。
浙江杭州市某小區居民 陳明紅:送貨上門有時候他就扔在門口,他給你放在門口就走了,都不知道門口還有件的。
據了解,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明确規定: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确認收到快件的;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最高罰款 3 萬元。
消費者 胡鎮平:我覺得這挺好的,這樣其實對老百姓都是很方便的。有的家裡一下子走不開,有時候忘了,推遲(去驿站拿)也可能。
新規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但另一方面,當快遞量大時,派件效率将會受到制約。如果遇到電話不通、收件人反饋不及時等情況,也會給快遞員的工作產生帶來阻礙。
浙江杭州市某驿站快遞員 劉清輝:不接電話的快遞,我們二次更不好處理,不知道他要放還是不放還是要帶走。收件人的意願不一樣,那要去登記也是很大工作量的。
專家表示,如今行業服務場景復雜多樣,矛盾點會長期且多樣化地存在,這些都難以單從企業作為主體的角度來解決。
北京郵電大學郵政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趙國君:需要平衡的是各方的利益,而且這個平衡的出發點應該是平等互利的原則,依規依法去探索最優的解決方案。
針對新規,目前部分快遞公司已向涵蓋三四線城市在内的整個派送網絡展開首輪宣貫,針對快遞寄送安全管理、服務規範、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條款做了重點強調與要求。特别是在末端派送環節,要做好提前電聯以及短信通知等工作,做好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