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六旬男子騎共享單車頻繁“碰瓷”詐騙25人,被公訴後一審獲刑1年,歡迎閱讀。
一個每天搖搖晃晃騎着共享單車出門 " 尋找目标 " 的六旬男子,七個月内先後與 20 餘名車主發生糾紛,以各類話術變着法的 " 碰瓷 ",騙取 25 位車主共計 4.6 萬餘元。3 月 21 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下稱 " 石景山區檢察院 ")獲悉,檢方以涉嫌詐騙罪對張某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 1 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3 萬元。
男子頻繁與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每次索要兩三千元
2024 年 3 月一天早上,李先生開車上班時,突然傳來一聲刺耳的剮蹭聲,下車查看發現騎自行車的男子張某摔倒在路邊。李先生詢問對方有沒有受傷,并在對方私了要求下提出給 1000 元作為賠償。男子加價到 2000 元,見李先生同意又立即改口加到 3000 元。最終經協商,李先生轉給對方 2500 元解決了這起 " 交通意外 "。
幾天後,李先生駕車上班途中在同一地點又見到了一張熟悉的面孔。" 我一看,這不是上次摔在我車前的那位大爺嗎?" 李先生看到張某一邊騎車一邊不時向四周張望,好像在尋找着什麼機會一樣,便駕車跟随張某行駛了一程,居然看到其又調轉方向往回騎,來來回回在附近打轉。李先生驚覺這位曾被自己 " 撞倒 " 的男子有可能是在此處擇機下手 " 專業碰瓷 " 的,便立刻報了警。
無獨有偶。2024 年 4 月的一天,出租車司機小劉準備将車輛停靠在路邊讓乘客下車,發現張某在車前慢悠悠騎行,便準備超過其後停車。" 超過他時我還怕蹭到他,特意給他留了挺大空當,結果剛超過就聽到咣當一聲。" 小劉趕緊上前扶起趴在路邊的張某。" 扶他的時候我看他戴着護膝,站起來時踉跄了幾下。" 小劉告訴檢察官。
" 事故 " 發生後,小劉馬上開車帶張某去醫院查看傷情,但剛開出去一段張某便要求停車,并以自己渾身是病不想訛對方為由推脫不去醫院,聲稱直接給錢就行。
" 躺一下 " 便能入賬幾千塊,一兩次成功的 " 碰瓷 " 後,張某嘗到了來錢快的甜頭,于是變着話術繼續行騙。" 他說去醫院檢查肯定是一堆問題,讓我私了給點錢,他回頭就跟家人說是自己騎車摔倒的。" 另一位受害者江某回憶稱,張某拒絕了送他回家的請求,并獅子大開口索要 3000 元賠償,最終拿到 2300 餘元才不情願地離開。
" 按理說發生交通事故應該先關心自己的傷情,之後再說賠錢還是怎麼解決,他這種反應太不正常了。" 另一起類似 " 事故 " 的被害人小磊說,他被張某以幾乎如出一轍的方式訛詐了 500 元。
25 名被害人共被騙走 4.6 萬餘元 法院一審判刑 1 年并處罰金 3 萬元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檢察官仔細查看分析張某的微信、支付寶交易明細時發現,在上下班通勤車流人流高峰時段有大量幾百元至幾千元不等、整數且數目相似的錢款進賬。檢察官意識到這是一個值得挖掘的線索點,便與公安機關充分溝通、移交線索,追溯轉賬源頭查證核實是否發生過交通事故來多方查找其他被害人,同步調取電子數據及相關書證證據交叉印證。
" 綜合多個被害人的描述我們發現,張某總是堅持不讓報警、不去醫院、只讓對方給錢,被害人同意轉賬後他就立刻打開手機,且一打開就是自己的微信收款界面,像提前準備好一樣,錢到手後行動自如地下車離開。因此我們認為存在故意制造事故、利用被害人不想過多糾纏而快速私了的心理碰瓷訛詐。" 辦案檢察官表示。最終,張某在鐵證面前承認了其他多起犯罪事實。
經審查認定,張某在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4 月間,相繼在石景山區、朝陽區、豐台區、海澱區、大興區等多地,騎行共享單車故意碰撞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的機動車,倒地後以私了為名騙取 25 名被害人共計 4.6 萬餘元。2024 年 12 月 4 日,石景山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張某提起公訴。2025 年 3 月 17 日,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 1 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3 萬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傑 通訊員 楊可琛)
編輯 / 汪浩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