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演出服“用完就退”?店主稱被汗臭熏暈……網友:勸你善良!,歡迎閱讀。
" 七天無理由退貨 "
對于消費者而言是一種保護
但有人卻利用這一規定
占賣家便宜
演出服 " 用完就退 "
引發熱議 ……
廣州一網店店主發視頻吐槽
兒童節過後表演服被大量退貨
6 月 4 日,廣州一網店店主發視頻稱,最近店裡被退貨的衣服都是 " 六一 " 兒童節的表演服,退回來的衣服都已經被穿過了,在打開包裹的一瞬間傳來汗臭味,幾乎被熏暈,有的衣服上還有疑似口紅印。店主表示很無奈:" 電商太難做了," 六一 " 兒童節才剛過就開始大批退貨,已經有想改行的想法了。"
對此,不少網友紛紛譴責買家,
" 買家怎麼好意思 ";
也有人給賣家出主意,
" 改租,這幫人就不會退了 "
類似情況已非首次
無獨有偶,
就在前不久
山西某高校集體退貨的事情
也引發争議
近日,山西某高校搞活動,學生們在一家網店統一購買了一批表演服,令人沒想到的是,活動舉辦完學生們就集體退貨。店家把這件事發到社交網站,怒斥學校:" 這就是你們教出來的當代大學生嗎?"
據悉,這 20 單退貨,是相同款式的衣服,紅色龍中國系列 T 恤,每件 20.5 元,總共 400 多元錢。雖然是分開多單購買,但地址全部指向山西某學院。據該學院公開信息顯示,确實剛舉辦了文化藝術節,其中有一場健美操比賽,學生穿的是一款紅色 T 恤,和商家曬出的購物記錄相似。
事發後,學校回應表示,已經接到了賣家的投訴,因為事情發生在學前教育學院,所以将由學院與賣家協商,現在賣家已經和學院聯系上了。
其實
随着網購的日益普遍
此類事件屢有發生
甚至有人炫耀 " 占便宜 " 心得
前些年,某平台甚至有這樣一個群體,專門研究怎麼樣才能成功将穿過的禮服退給商家,竟然還把成功的案例當成成績,發到網絡上炫耀,然後評論區一群人跟着附和,高喊 " 你怎麼這麼厲害,怎麼辦到的,快教教我!"
一部分網友認為,
這樣的做法合法但不合理,
" 很不厚道 "
但也有一部分網友提出疑問,
既然網購平台支持
" 七天無理由退換貨 ",
退貨就無可厚非
注意!并不是買什麼
都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
" 七天無理由退貨 " 指消費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無理由退貨,保障了消費者在網絡交易中的 " 後悔權 ",但并非所有的商品都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做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确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适用無理由退貨。
退貨應當滿足什麼條件?
2017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 8 條也規定,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
商品完好主要是指,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識齊全,而超出查驗和确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
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家紡、家居類商品的具體判定标準為:商标标識被摘、标識被剪、受污、受損。
顯然,在上述兩件事件中,那些吊牌被剪去,沾染了汗臭、口紅印的演出服應當視為 " 不完好 "。
"7 天無理由退貨 " 的規則,并不意味着消費者可以利用規則來 " 鑽空子 "。" 七天無理由退貨 "" 極速退款 "" 僅退款 " 等這些保障消費者獲得更好購物權益的服務,出發點必然是好的,但在退款退貨上被撸羊毛的商家也比比皆是。
這足以說明,電商平台也需要制定更加規範、有效的售後條例,建立更加健全的交易秩序。只有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才能推動電商行業健康、快速地發展。社會誠信公平互利的契約精神,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建立和維護。
這樣 " 有味道 " 的退貨
你怎麼看?
來源丨海報新聞、九派新聞、經濟參考報、荔枝新聞、文匯報、網友評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