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不到1年時間操縱股價淨賺9000多萬,自稱做配資,最新罰單曝光操控手法,歡迎閱讀。
财聯社 4 月 3 日訊(記者高豔雲)證監會今日公布了兩則處罰搶眼,也讓嚴監嚴管的監管定調在每則案例中得以體現。
一則是交易虧慘了,虧了 1353.14 萬元,仍被處罰 200 萬;另一則是接近 1 年時間裡,控制使用 87 個證券賬戶操縱同只股票股價,賺到 9000 多萬,但沒一罰二,金額 2.7 億。
3 月,證監會官網公布 5 張罰單。其中一則罰單開給 90 後的王斌,被指操縱股價。處罰書中提到,王斌控制使用 87 個證券賬戶交易電光科技(002730),獲利 9027.51 萬元," 沒一罰二 " 合計 2.71 億元。
另一張同日公布的罰單同與電光科技有關,陳積雷被指使用 " 鑫管家 " 子賬号(涉及 63 個證券賬戶)超比例持股電光科技但未按規定披露,在限制轉讓期内買賣股票違反相關規定,虧損 1353.14 萬元,合計罰款 200 萬元。
上述兩則案例表明,無論違法所得是否盈利,證監會都将依法嚴懲,确保市場參與者遵守規則。相關重罰不僅對當事人起到震懾作用,也向市場傳遞出明确的信号:證監會将嚴格執法,不容許任何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
今年以來,證監會官網披露多達 37 份行政執法信息,處罰對象涉及市場多方參與主體,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券商、上市公司以及各類違規投資者等。
對上市公司的罰單包括 ST 實達、華訊方舟、新海宜、中天運、康隆達、泰禾集團等,相關責任人也一并遭到處罰;被處罰的券商有 8 家,包括申萬宏源證券、平安證券、萬和證券、中德證券、中信證券、國泰君安、中金公司、東興證券;遭罰的中介機構是瑞華所及相關責任人員。截至 4 月 3 日,年内證監會處罰人員超過 44 人次。上述處罰若加上各地證監局的罰單,更是不計其數。
不足一年時間操縱股價賺 9000 多萬
3 月 1 日,證監會披露罰單,王斌被沒收違法所得 9027.51 萬元,并處以 1.81 億元罰款。
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王斌控制使用 87 個證券賬戶(下稱賬戶組)交易 " 電光科技 " 股票。
資金優勢方面,賬戶組買入 " 電光科技 " 股票成交量排名第一的有 120 個交易日(占比 53.57%),買入成交量排名前十的有 157 個交易日(占比 70.09%)。賣出成交量排名第一的有 100 個交易日(占比 44.64%),賣出成交量排名前十的有 134 個交易日(占比 59.82%)。
操縱期間,賬戶組買入 " 電光科技 " 股票數量占市場成交量超過 10% 的有 94 個交易日(占比 41.96%),超過 20% 的有 53 個交易日(占比 23.66%),超過 30% 的有 28 個交易日(占比 12.50%)。2020 年 12 月 24 日,買入量占市場成交量最高達 64.07%。賬戶組賣出 " 電光科技 " 股票數量占市場成交量超過 10% 的有 80 個交易日(占比 35.71%),超過 20% 的有 51 個交易日(占比 22.77%),超過 30% 的有 30 個交易日(占比 13.39%)。2021 年 3 月 22 日,賣出量占市場成交量最高達 51.49%。
持股優勢方面,操縱期間,賬戶組持有 " 電光科技 " 股票數量占其 A 股流通股數量超過 5% 的有 224 個交易日,占統計天數的 100%,超過 10% 的有 219 個交易日,占統計天數的 97.77%。在 2021 年 5 月 20 日賬戶組持股比例最高為 17.11%。
連續交易方面,操縱期間,賬戶組有 212 個交易日交易了 " 電光科技 " 股票(占比 94.64%),申買量排名第一的有 131 個交易日(占比 58.48%),申買量排名前十的有 171 個交易日(占比 76.34%),申賣量排名第一的有 94 個交易日(占比 41.96%),申賣量排名前十的有 135 個交易日(占比 60.27%)。
連續拉抬股價方面,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賬戶組持續拉抬股價," 電光科技 " 股價由 8.34 元最高漲至 13.53 元,股價漲幅 62.23%。賬戶組在此期間以不低于市場賣一價申買或以市價申買數量占該時段賬戶組總申買量的 58.34%,同期賬戶組成交量占市場總成交量的 26.56%。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賬戶組持續拉抬股價," 電光科技 " 股價由 16.51 元最高漲至 19.21 元,股價漲幅 16.35%。賬戶組在此期間以不低于市場賣一價申買或以市價申買數量占該時段賬戶組總申買量的 39.07%,同期賬戶組成交量占市場總成交量的 27.09%。
王斌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操縱期間,賬戶組有 100 個交易日(占比 44.64%)在其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交易 " 電光科技 " 股票,共交易 4090.11 萬股。在其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交易 " 電光科技 " 股票的數量占市場成交量比例超過 5% 的有 45 個交易日,超過 10% 的有 23 個交易日,2021 年 3 月 10 日占比最高達 37.75%。
賬戶組期初持有 " 電光科技 "2553.85 萬股,期間買入 1.5 億股,買入金額 19.32 億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對應賣出 1.46 億股,賣出金額 19.65 億元,在此期間," 電光科技 " 股票價格從 11.43 元最高漲至 19.21 元,最低 8.34 元,振幅 130.34%。王斌控制使用賬戶組操縱 " 電光科技 " 獲利共 9027.51 萬元。
提出四項辯護均未被采納
王斌及其代理人提出如下申辯意見 , 請求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
一是王斌并未操縱 " 電光科技 "。據王斌供述 , 操縱 " 電光科技 " 的并非王斌本人;
二是《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控制使用證券賬戶不僅和王斌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的辨認結果不一致 , 而且和上海市公安局委托所作司法鑑定查證的證券賬戶不一致;
三是 2020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屬于王斌操縱 " 電光科技 " 的交易期間。該區間的交易實際虧損 , 在計算違法所得時應當一并考慮;
四是應适當考慮賬戶組内韓某園等 8 個賬戶交易期間内巨額虧損的情況。
經復核 , 證監會認為:
一是當事人提供的申辯材料顯示 , 公安機關已認定王斌操縱 " 電光科技 "。另外 , 根據我會調取的證據材料 , 王斌操縱 " 電光科技 " 股票事實認定無誤。
二是中國證監會有權依據《證券法》《行政處罰法》等規定 , 獨立開展調查 , 在相關證據已達到明顯優勢證明标準的情況下 , 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三是操縱股票期間的認定 , 應當滿足主客觀相一致要求。2020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 , 王斌的地位實際為配資方 , 上述期間不納入王斌操縱 " 電光科技 " 的期間符合事實。
四是關于違法所得計算問題 , 當事人所述賬戶盈虧情況均已覆蓋。綜上 , 我會對上述當事人的意見不予采納。
另一單處罰:虧損千萬仍被罰 200 萬
同日,證監會公布的另一張罰單也與 " 電光科技 " 有關。證監會罰單顯示,陳積雷被采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合計被處以 200 萬元罰款。經查明,陳積雷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20 年 10 月 12 日,陳積雷使用 " 鑫管家 "(涉及 63 個證券賬戶)開始買入電光科技股票。
2020 年 11 月 19 日 , 陳積雷通過 " 鑫管家 " 持有 " 電光科技 " 達到 1712.52 萬股 , 占有表決權股份的 5.31%。陳積雷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五日内未履行報告及公告義務并且繼續交易。
2020 年 12 月 14 日,陳積雷持有 " 電光科技 " 持倉占比最高達到 7.91%。陳積雷在持股超 5% 後繼續交易 , 共買入 4.7 億元 , 賣出 2.19 億元。在此期間 , 陳積雷虧損 1353.14 萬元。
證監會指出,陳積雷違法行為包括陳積雷超比例持股未按規定披露,在限制轉讓期内買賣股票違反相關規定,構成違法行為。
要嚴打造假欺詐、操縱市場、内幕交易
從各項處罰來看," 嚴監嚴管 " 并非一句空話,年初至今,監管也多次重申這一嚴格監管态度。
3 月 15 日,證監會集中發布了《關于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等四項政策檔案,從發行準入、上市公司持續監管、中介機構監管等各方面系統性提出政策措施,突出 " 兩強兩嚴 "(強本強基、嚴監嚴管)。在日前舉行的國新辦發布會上,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宣布,上述四個檔案發布後,還有相應的配套規則、相關的制度舉措将抓緊出台,通過這些政策和舉措,促進有利于完善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發展的體制機制,走好中國特色資本市場發展之路。
3 月 6 日,證監會主席吳清在經濟主題記者會上答記者問時表示,監管方面重點突出強本強基、嚴監嚴管。将瞪大眼睛,對問題機構、問題企業強化早期糾正,對各類風險及早處置,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露頭就打,對重點領網域的重大違法行為重點嚴打。特别是一些觸碰底線的,比如造假欺詐、操縱市場、内幕交易等違法行為,都要嚴厲打擊。
中金公司指出,監管政策檔案的密集發布有助于進一步完善我國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增強資本市場内在穩定性,助力投資者信心提振。結合去年 10 月底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去年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今年 3 月兩會相關精神,資本市場改革發力有助于進一步增強我國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更好實現金融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