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哪些案例可入選人民法院案例庫?最高法:不僅要“沒有錯”,還要“有價值”,歡迎閱讀。
2 月 27 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人民法院案例庫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表示,自 2023 年 7 月底開始部署,到前期建設和内部試運行,歷時七個月。今日(27 日),人民法院案例庫正式上線并向社會開放。
▲發布會現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表示,人民法院案例庫開放後,各級法院審理案件必須查閱案例庫,參考入庫類似案例作出裁判,所以,确保入庫案例質量可謂是案例庫建設的 " 生命線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從部署建設案例庫之初,就始終強調要牢固樹立 " 質量第一 " 的意識,要求通過明确案例入庫标準、規範案例入庫流程、嚴格審核把關要求、建立用戶評價和動态更新機制等,确保入庫案例的質量:
一是明确參考案例的入庫标準。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案例庫建設過程中,選編案例要堅持問題導向,精準聚焦審判工作中需要明确規則、加強指導的司法實踐問題,入庫參考案例必須在司法理念、法律适用、裁判尺度、工作方法等方面具有典型性、指導性,能夠為類案辦理提供權威參考;同時,要做實 " 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注重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關切收集、編發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評價、規範、引領功能,有效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增進民生福祉。
二是嚴格參考案例的審核把關。入庫的參考案例主要來源于地方法院報送的案例,同時也包括最高法院自己辦理的案件。各地法院報送案例,必須逐級層報、層層篩選、層層把關。各高級人民法院報送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各有關部門選編的案例,先按條線由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審判業務庭進行審查,審查時要提交法官會議集體讨論,對備選案例的事實認定、法律适用、裁判說理、價值導向等作全面、嚴格的把關。經審查認為符合入庫标準的,報分管院領導同意後再推送研究室審核。研究室在審核過程中,不僅要對案例格式是否規範進行形式審核,還要對案例是否符合入庫标準開展實質審核,并通過專家復核再做把關,最大限度确保參考案例的質量。
三是建立用戶評價和動态更新機制。入了庫并不意味着就進了 " 保險箱 "。為了确保入庫案例質量經得起檢驗,還建立了用戶評價機制和動态更新機制。案例入庫後,法官和社會各界都可以針對有關案例所确立的裁判規則是否正确、是否妥當等發表意見,對确實存在問題的,會及時清理出庫;如果因為法律、司法解釋修改導致入庫案例過時,或者針對同一法律适用問題,發現在理念、規則、方法等方面更具引領價值的案例的,最高法也會及時更新案例。
周加海表示,還有必要補充的是,人民法院案例庫并沒有為了追求穩妥而刻意選編那些沒有争議、四平八穩的案例。相反,有些入庫案例可能存在一定争議,大家可能會對所涉問題有不同看法。從促進法律正确、統一适用這個基本目标看,越是 " 同案不同判 " 的案件,越是疑難、復雜、争議的問題,越需要通過編發權威案例加以統一指導。因此,在建設案例庫的過程中,最高法始終強調入庫案例的品質,注重圍繞疑難、復雜、争議問題選編案例,強調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