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互聯網經驗:12個月無在管基金私募管理人将注銷登記,歡迎閱讀。
近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向部分私募機構發布《關于提示 12 個月無在管基金私募管理人注銷登記的通知》。通知提到,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第七十六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後,自清算完畢之日起 12 個月内未備案新的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機構應當及時注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并予以公示。協會提示相關機構及時關注,如近期仍未備案完成新的私募基金,将按照上述規定,于全部產品清算完畢之日起 12 個月後,注銷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并予以公示。如無展業計劃,請機構及時主動注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中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