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規範IPO收費、叫停上市獎勵,對中介機構影響究竟有多大?,歡迎閱讀。
近日,司法部會同财政部、中國證監會起草了《國務院關于規範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為 9 月 15 日。
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是《規定》提出,證券公司從事保薦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審計業務,可以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但是收費與否或者收費多少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或審計工作結果作為條件。
" 部分中介機構在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存在收費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結果挂鉤,誘發财務造假、欺詐發行等問題,有必要完善相關制度,規範相關收費行為。" 《規定》的起草說明中提到。
在 IPO 節奏放緩、投行業務量大幅下滑的環境下,《規定》的發布引起業内廣泛讨論,哪些中介機構将受到影響?
多位投行人士向《财經》表示,新規對投行產生的影響十分有限。" 投行的收費大頭在于承銷費,承銷費根據募資規模與費率決定,新規中并沒有做出限制。不過,之前低價争搶資源的投行會受到影響。"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實際上,相比之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受到的影響可能會更大。" 會計師事務所和律所前期收費很低,主要的費用是上市成功後企業所給的獎勵費。但是《規定》要求不允許以上市成功與否為收費标準,意味着沒有了獎勵費。" 業内人士表示。
那麼受《規定》影響,這些中介機構是否會提高前期費用?" 中介機構倒是想提高,但現在這個市場環境下,企業會付嗎?" 多位業内人士向《财經》如此表示。
券商投行受影響有限
投行在 IPO 項目中收費主要包括上市前期的股改費、輔導費、保薦費以及成功上市後的承銷費。前三項對應的都是項目在申報過程中投行所付出的工作,因此費用本身就不受上市成功與否的影響。前期費用在投行收入中占比較小,占比最多的收入來自承銷費。
承銷費的收費标準一般是承銷費率乘以募資規模,費率一般在 5%~10% 之間,且通常會設定保底承銷費。募資規模越大,費率越低;募資規模越小,費率越高。
《規定》中提到,證券公司從事保薦業務,可以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但是收費與否或者收費多少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為條件。當前的市場現狀是,投行在保薦業務中本就沒有以上市結果作為收費标準。證券公司從事承銷業務,應當符合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綜合評估項目成本等因素收取服務費用。
" 對于投行的收入大頭承銷費用,《規定》中也并沒有提出限制,所以不會有任何較大變化。" 一位資深投行人士表示," 正常收費,影響都不大。而影響較大的其實對那些一開始低價競争占坑,後面發行前找企業加價的。"
此外,《規定》中要求,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在合同約定之外收取其他費用或者以臨時加價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二是通過籤訂補充協定或者另行約定等方式規避監管收取費用;三是通過入股、獲取上市獎勵費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四是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收費或者變相收費行為。
《财經》了解到,部分券商投行在争搶項目時,前期通常會降低收費争取客戶,但是在新規下,這一方法顯然行不通了。那麼,接下來投行是否會增加前期收費?
" 投行當然想增加,但是企業會同意嗎?尤其是當前投行供給過剩之下。" 有多位投行人士向《财經》表示。
" 真正影響投行利益的,是市場規模和供求關系。相對于低迷的市場帶來的發行業務規模萎縮,新規的影響十分有限。" 資深投行人士王骥躍表示。
王骥躍認為,新規有利于中介機構、上市公司在保薦上市中提升其獨立性,降低幫助上市公司粉飾利潤、造假的動機,也對承攬項目時低價競争、到上市前再以各種名目加收費用的行為予以了規範。
新規之下,中小投行的生存壓力或将增加。業内人士認為,這或将加快券商之間的合并。不過王骥躍認為,中小投行依然有生存空間。" 中小券商的優勢主要還在于區網域優勢,以及給客戶足夠的重視感。" 其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中還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為條件,給予發行人或者中介機構獎勵。此前,一些地方政府為鼓勵企業上市都推出了上百萬金額不等的上市獎勵政策。
不過,有業内人士認為,該要求可能會影響部分企業的上市積極性,但是對于目标堅定的企業并不會受到影響。新規要求不以上市結果為獎勵标準,但是并不意味着不支持企業的上市。
" 之前地方政府補貼企業不是用來彌補中介機構費用,更多的是對企業規範納稅以後的補償,新規只是說不能以上市為條件獎勵了,沒說地方政府不許給财政補貼了。納稅獎勵、就業獎勵、產值獎勵等,有很多獎勵方式。"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為了補貼而上市的企業是少數。"
會計所、律所受影響更大
實際上,相對券商投行,會計師事務所(下稱 " 會計所 ")、律師事務所(下稱 " 律所 ")受到的影響或更大。
《規定》要求,會計所執行審計業務,可以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但是收費與否或者收費多少不得以審計工作結果或者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為條件;律所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應當由律所統一收費,不得違反司法行政等部門關于律師服務收費的相關規定。
" 如果上市成功,發行人會給律所和會計所一筆獎勵費,因為相對于投行,律所和會計所前期的收費比較低。但是新規出台後,意味着不允許有上市獎勵了,影響還是有點大。" 一位機構人士表示。
一位内資所前資深審計人士也向《财經》确認," 一般事務所會跟上市公司協商,會有上市項目獎勵。因為在配合回復問詢的過程中,中介機構也要付出很多,增加不少核查程式,而且問詢可能有 3 次~5 次。"
" 新規會對中介機構的收入產生一定影響,除了前端收費,上市獎勵費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有律師介紹。
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田軒對《财經》表示,按照《規定》要求,中介機構将按照市場化原則明确收費标準,在合同中約定金額、支付安排等,并進行公開披露。無法進行臨時加價、籤訂補充協定、入股及以發行結果為條件變相獲取違規性收入,收費結構中以往 " 暗箱操作 " 的超額收入部分也将不復存在。
受此影響,會計所、律所的收費模式會否發生變化,會否提升收費标準?
" 行業大環境不好,審計的日子也不好過,而且審計機構競争激烈,想提價并不容易。" 有審計師對《财經》表示。
田軒認為,短期來看,可能因額外收費下降,規範化運營成本上升帶來整體利潤收縮。長期來看,經過充分競争,優勝劣汰,專業能力強、服務質量優的機構将掌握更強的議價權,收入上漲幅度将超過合規管理等成本上升幅度,依然具有較大利潤空間。
事實上,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此前已頻頻發文打擊 " 或有收費 "。
2023 年 11 月,财政部發布了《關于嚴禁會計師事務所以或有收費方式提供審計服務的通知》,明确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或有收費方式提供審計服務,收費與否或者收費多少不得以審計工作結果或實現特定目的為條件。
與此同時,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下稱 " 中注協 ")關注到個别拟上市公司選聘輔導會計師事務所的得標候選人信息公示中,IPO 審計報價包括前期審計費用和上市獎勵,審計收費大部分金額取決于公司上市與否,構成 " 或有收費 ",損害了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中注協立即約談了相關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
2023 年底,深圳證監局對亞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警示函,原因之一是存在或有收費或類似情形。該所部分 IPO 項目在審計業務約定書中約定出具募集資金的驗資報告後由拟上市公司給予獎勵或者補償等。
近年來,中介機構涉及上市公司财務造假等問題不斷,強監管也在持續。
8 月 20 日,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下稱 " 大華所 ")及涉事注冊會計師均因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等問題,收到地方證監局的警示函。
8 月 16 日,證監會發布對天職國際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天職國際在奇信股份年報審計中未勤勉盡責,制作、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且存在偽造、篡改、毀損審計工作底稿的違法事實。證監會決定對天職國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 367.92 萬元,處以 2339.62 萬元罰款,并處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六個月。
這是繼 5 月大華所因涉金通靈财務造假案被暫停證券業務六個月後,第二家被暫停證券業務的會計所。
除了天職國際,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上會會計師事務所、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也收到罰單,前述四家審計機構合計罰沒金額超 3500 萬元。
今年 4 月,證監會主席吳清曾表示,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要切實履行好 " 看門人 " 職責,不斷提升執業質量,加強行業文化建設。
今年 7 月,證監會等六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财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強調推廣以上市公司和債券發行人質量為導向的中介機構執業質量評價機制,強化對中介機構的監督檢查,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依法暫停或禁止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嚴格執行吊銷執業許可、從業人員禁入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