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大連一公司團建讓員工點燃棉籤吞火,員工稱“感覺不被尊重”,律師:侵犯員工多項權益,歡迎閱讀。
12 月 12 日,有遼寧網友蓉蓉(化名)在社交平台發布了自己在入職新公司的遭遇,公司從外面找了人來做團建,要用棉籤點燃之後放嘴裡,還有釘子什麼的,我該去哪裡舉報?
12 月 27 日,潇湘晨報記者聯系了博主蓉蓉。據其介紹," 吞火 " 的團建内容是在第二天上午,她本來不想參加,但是公司要求每個人都要去。在這個活動中,主持人要求參與者把棉花點燃,放到嘴巴裡。據蓉蓉介紹,參與活動的 60 個人,大多數人都按要求完成了吞火的項目,也有少數人沒有完成。
△某培訓公司的吞火項目配圖
蓉蓉稱,公司組織這樣的團建活動,她感覺公司不尊重人。要不是現在工作不好找,她在知道要參加這樣的團建活動的第一時間就會選擇離職。
企業組織員工團建,設定 " 吞火 " 的活動環節,是否侵犯員工權益?員工感覺不受企業尊重,應當如何正确表達和維權?國家 " 雙千計劃 " 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進行了法律解讀。
問題一:企業組織員工團建,設定 " 吞火 " 的活動環節,是否侵犯員工權益?
企業組織員工團建時設定 " 吞火 " 這樣的活動環節,很可能侵犯了員工的權益。
1. 人身安全權:吞火活動存在極高的安全風險,可能導致員工身體受傷甚至危及生命。企業有責任确保員工的人身安全,不得組織或強迫員工參與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活動。
2. 健康權:吞火活動可能對員工的身體健康造成潛在危害,如吸入有毒煙霧、灼傷口腔或食道等。企業應當尊重員工的健康權,避免組織對健康有害的活動。
3. 選擇權:員工有權選擇是否參與企業組織的團建活動,以及參與何種類型的活動。如果企業強制要求員工參與吞火等危險活動,則侵犯了員工的選擇權。
4. 尊嚴權:企業組織團建活動應當注重員工的尊嚴和感受,避免設定侮辱性或貶低員工尊嚴的活動環節。吞火活動可能讓員工感到被羞辱或不被尊重,從而侵犯了員工的尊嚴權。
問題二:員工感覺企業行為 " 不尊重人 ",應當如何正确表達和維權?
1. 内部溝通:首先,員工可以嘗試與企業内部的管理層或人力資源部門進行溝通,表達自己的不滿和擔憂。可以提出具體的改進建議,要求企業尊重員工的權益和感受,停止組織類似的活動。
2. 集體協商:如果單個員工的溝通沒有取得預期效果,可以通過工會,或者聯合其他有同樣感受的員工,通過集體協商的方式向企業表達訴求。集體協商可以增強員工的力量,提高維權的成功率。
3. 法律途徑:如果企業内部溝通無果,員工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企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員工因此受到了實質性的損害,還可以考慮通過訴訟等方式來尋求賠償。
4. 媒體曝光:在必要時,員工可以通過媒體曝光的方式向公眾揭露企業的不當行為,以引起社會關注和監督。但需要注意的是,媒體曝光應當基于事實真相,避免誇大或歪曲事實。
綜上所述,員工在面對企業不尊重人的行為時,應當通過内部溝通、集體協商、法律途徑和媒體曝光等方式來正确表達和維權。同時,企業也應當加強内部管理和文化建設,尊重員工的權益和感受,營造和諧、積極的工作氛圍。
潇湘晨報記者曾永紅 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