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廣告技術壟斷案結案陳詞:谷歌被美國司法部指控“三重壟斷”,歡迎閱讀。
IT 之家 11 月 26 日消息,科技媒體 The Verge 今天(11 月 26 日)發布博文,報道稱在大約三個小時的結案陳詞中,美國司法部指控谷歌公司在 3 個市場存在壟斷行為,是 " 三重壟斷者 "(three times a monopolist)。
昨日在美國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召開的法庭會議上,谷歌與美國司法部唇槍舌戰,雙方律師在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Leonie Brinkema 面前發表了最後的辯論,整個結案陳詞時間持續将近 3 小時,Brinkema 預估将于 2024 年年底前作出裁決。
IT 之家援引博文介紹,美國司法部認為谷歌在以下 3 個市場存在壟斷行為:
出版商廣告伺服器市場
廣告交易市場
廣告商廣告網絡市場
谷歌則辯稱只存在一個買賣雙方共同參與的單一雙邊數字廣告市場,讓谷歌與 Meta 和 TikTok 等社交媒體公司競争。
谷歌引用了 2018 年最高法院的《俄亥俄州訴美國運通》案作為案例,認為政府需要證明買賣雙方都受到了損害,然而,法官 Brinkema 對這一類比表示質疑,認為兩案情況差異巨大。
谷歌還援引了 2004 年 Verizon 訴 Trinko 案,強調公司有權拒絕與競争對手合作。但司法部反駁稱,此案不适用于谷歌與其客戶之間的關系,并指出谷歌在其廣告工具中删除用戶選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