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31層高樓房裂縫還在增加!承重牆被砸居民樓住戶:幹一輩子就弄這一套房,歡迎閱讀。
近日,位于黑龍江哈爾濱松北區一棟 31 層居民樓的承重牆被砸,事發後該樓棟 4 樓至 21 樓出現不同程度的牆壁開裂情況,導致全樓 200 多戶居民被緊急疏散無法回家。消息一經披露,迅速引發公眾關注和熱議。
" 施工隊在 3 樓給承重牆拆了,已經出現牆體開裂了,鬧得業主都人心惶惶。"" 普通鎬子打不動,這家夥直接上專業的拆遷鉤機。"" 從建築學的角度來講,這樓廢了。應力已經重新分配了,結構體系轉變了,補回去沒用了 …… 這是危害公共安全!"
據央視财經報道,業主栾先生表示:" 每天回來看都有不同的裂痕,也有新增的 "。記者在現場了解到,除了部分業主因家中有卧床老人等原因,至今仍未搬離小區,大部分業主已經被臨時安置在附近酒店。
實地探訪牆體開裂居民樓:
仍有居民居住
據央視财經報道,事發小區位于哈爾濱市松北區,共有兩棟高層,底部由商服連接,其中 B 棟共有 31 層,分為兩個單元。
記者在現場看到,站在路邊就能清晰看到三樓牆體外部有部分損傷,走進樓内,電梯依舊在運行,2 單元 3 樓位置已經拉起警戒線,房屋進戶門已上鎖,并由專人看守。沿樓梯向上走,該棟居民樓 5 層和 6 層仍有業主在此居住。記者在走訪中還發現,除了 2 單元 4 樓、6 樓外,其它單元和樓層的房屋牆體也出現了不同程度的開裂。
另外,據海報新聞報道,5 月 5 日,距離事發已經過去 8 天時間,記者在涉事小區利民學苑看到,仍有部分居民住在涉事樓棟内,現場不時會有居民進出。居民告訴海報新聞,雖然政府安排了臨時安置酒店,社區負責一日三餐,但仍有一些居民因為行動不便、家有老人等種種原因選擇繼續住在涉事居民樓裡,等待最終的處理結果。
海報新聞注意到,涉事小區樓下聚集了不少圍觀讨論的居民,他們或在商量着事情該如何處理以及下一步的打算,或是義憤填膺地聲讨砸承重牆的租客和裝修公司,也有人專門從其他地方趕來圍觀,一時間涉事小區成了附近最熱鬧的地點。但問及是否有人認識上述租客或者裝修公司,所有人均搖頭否認。" 我們這棟樓有 200 多戶,上哪兒認識去。"
據悉,涉事居民樓為利民學苑 B 棟 2 單元,共有 31 層,其中一到二層為商鋪,3 層以上為住宅。被拆承重牆的 3 層原本是由 4 戶空間打通的賓館,賓館退租後,房東将 3 層單獨租了出去,新租客将 3 層租下來準備開台球廳。
涉事樓層裝修時砸掉的牆體,圖片來源:海報新聞
記者注意到,目前事發樓層已經拉起了警戒線,禁止出入,并且有保安看守。不過,海報新聞在現場聽到了刺耳的電鑽聲,通過窗戶,記者看到涉事樓層内有工人正在施工。樓上居民告訴記者,上述施工是正在進行加固。現場社區工作人員表示,涉事樓層已撐起腳手架加固,有關部門在每層樓設立了沉降測試點,還需要等最終的鑑定結果。" 從(4 月)28 号到現在,一直在進行沉降觀測等監測,包括省級最權威的部門也在進行整體監測。" 海報新聞注意到,樓道内有多處被砸出的方形痕迹,多位業主表示,這是專業人士最近幾天進行檢測時造成的。
圖片來源:都市快報
住戶:幹一輩子就弄這一套房子
" 我跟你說,現在這房子這樣,别說 50 萬,誰給我 40 萬我就給他了。" 據海報新聞報道,記者碰到了拿着生活物品準備前往酒店的劉霞夫婦,說起這件糟心事,他們是既氣憤又無奈。他們告訴記者,由于一直在外地工作,他們是在 4 月 28 日知道了 3 樓承重牆被砸之後,才從外地專門趕了回來,這幾天一直住在酒店。
" 我們倆已經三年多沒回來了,在外面打工,就因為這房子,為了還房貸,幹一輩子了就弄了這麼一套房子,現在出現了這種狀況,就因為這件事回來的。" 劉霞夫婦告訴記者,他們家位于 B 棟的高層,但是仍然有牆體開裂的情況。" 上面的裂得輕一些,但(對房子的)影響慢慢都會顯現出來。現在這房子,我要是拿去抵押,哪個銀行能要?現在租也不好租,賣也不好賣,這肯定都是損失。"
除此之外,劉霞夫婦告訴記者,一直住酒店也是一件麻煩事,雖然說不用花錢,還提供一日三餐,但是有家不能回的滋味總歸是不好受的," 住十天八天行,總不能一直住酒店吧,還不知道要住到什麼時候去。"
1.6 億損失誰來賠?
據媒體報道,有居民透露說," 目前的消息是希望定價賠償,所涉的 240 多戶業主,總計損失大約一億六千八百多萬。"
目前,當地有關部門雖然已将 200 多戶業主,臨時安置到附近的酒店賓館,當地社區也按照每日 200 元 / 戶的标準給予補償,但這只是權宜之計,治标不治本,後續要怎麼處理?
對此,頭條号法律認證作者 @螞蟻說法 進行了解讀:
1、租戶和裝修人員将面臨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
根據刑法第 115 條第 2 款規定,租戶和裝修人員,将 3 樓的承重牆拆除,使整棟樓變成危樓,将涉嫌過失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自不待言。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 69 條規定,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 5 萬 -10 萬元的罰款。
租戶和裝修人員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依法應當進行行政處罰,有關部門将會對他們罰款 5 萬 -10 萬元,也不必多言。
問題關鍵,民法典第 1168 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換而言之,租戶和裝修人員應當對此事承擔連帶責任,他們要一同為 1.68 億負責。
2、損失是多少,一定是 1.68 億嗎?
有網友提出,如果該樓房的整體結構安全未受影響,可以通過修補和加固,讓房屋得以恢復,整體損失可能沒有 1.68 億。
可問題是,哪怕加固方案通過了驗收,誰敢住這樣的房子呢?又敢住幾年呢?這樣的房子,誰願意買呢?而且重新修建和拆完全不是一回事。
比如要恢復承重柱,必須有專業設計與施工部門進行,要采用油壓機向上梁施壓,壓力等于上步負載,必須進行精确計算,上面有多少層的負載全部計算在内,十分復雜。
而案涉樓房被拆的,不僅僅是承重柱,從圖片來看,還包括承重牆和大面積承重結構,非常嚴重,否則也不會整棟樓開裂!
退一步講,就算能夠恢復,除了高昂的恢復價格外,影響了房屋的使用壽命、安全和抗震等損失,也将由租戶和裝修人員連帶賠償。
圖片來源:都市快報
3、租戶和裝修人員賠不起怎麼辦?
民事訴訟法第 243 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他們将面臨被業主申請強制執行的局面。
此外,民事訴訟法第 262 條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部門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具體而言,租戶和裝修人員,将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并被限制高消費及禁止出入境,如果他們存在逃避債務的情況,還将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編輯|何小桃 易啟江
校對 |盧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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