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教育經驗:視力、聽力殘疾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辦法出台,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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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日前,教育部、中國殘聯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等,制定印發了《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共 13 條,包括測試目的依據、對象和方式、管理機制等。
管理辦法明确,視力殘疾人員測試的方式為摸讀盲文或識讀大字版漢字。聽力殘疾人員測試的方式為寫漢語拼音、寫命題說話文本、打手語。實施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的測試員應接受國家有關專項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辦法規定,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主管全國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委托國家測試機構制定專門的測試規程,并具體承擔測試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統籌管理本行政區網域内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指導省級測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自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内,在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指導下,省級測試機構或由省級測試機構依托具備測試條件的特殊教育院校、相關教學研究機構,設定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站點,開展測試工作,測試站點設立應報國家測試機構備案。暫不具備測試站點建設條件的省份應制定站點建設規劃,報國家測試機構批準。測試站點建設要求由國家測試機構另行制定。
殘疾人聯合會依法對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提出建議,并予以必要支持保障。
辦法将于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下一步,教育部、中國殘聯将進一步指導有關部門完善相關制度檔案,開展測試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