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喜劇教父”變資本操盤手?黃百鳴涉内幕交易被查 曾套現5億港元離場,歡迎閱讀。
财聯社 2 月 27 日訊(編輯 胡家榮)2025 年 2 月 27 日,香港證監會一紙訴狀将知名影人黃百鳴推上風口浪尖。這位曾打造《開心鬼》系列的 " 喜劇教父 ",因涉嫌在擔任天馬影視(現名傳遞娛樂)控股股東期間慫恿他人内幕交易,被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啟動刑事程式,并以 20 萬港元保釋候審。
注:證監會公告
截至發稿,傳遞娛樂 ( 01326.HK ) 跌 5.88%,報 0.032 港元。
這一案件背後,一場歷時八年的資本迷局浮出水面。
時間回溯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至 10 月 17 日,時任天馬影視主席的黃百鳴掌握公司内幕消息期間,該公司股價上演 " 過山車 " 行情:10 月 17 日單日飙升 47.06%,此後持續震蕩上行,期間累計漲幅達 51.93%。
注:傳遞娛樂在 2017 年 8 月 25 日至 10 月 17 日期間的表現
異常波動引發監管關注,香港證監會調查發現,黃百鳴涉嫌在此期間通過 " 慫恿他人交易 " 不當獲利。
這場交易最終以黃百鳴套現落幕—— 2017 年 10 月,其以 4.86 億港元将 58.71% 股權轉讓予富力地產創始人張力之子張量。交易披露次日,傳遞娛樂的股價再漲 12.5%,而接盤方低調的能源與地產背景,為這場資本騰挪增添更多想象空間。
注:公告
對于此次黃百鳴被指控的罪名是香港特别行政區《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291 條,其中規定了内幕交易的定義和處罰措施。該條例旨在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維護市場的公平和透明 。内幕交易 ( Insider Trading ) 指利用内幕消息進行不對稱的交易,以違法獲取利益或逃避損失,其實質是使其他投資者處于不利地位,嚴重損害了證券市場的公開、公平原則。
自 2003 年該條例将内幕交易刑事化後,違法者将面臨 " 行政處罰 + 刑事制裁 + 民事賠償 " 三重追責,最高刑罰為監禁 10 年及罰款 1000 萬港元。黃百鳴的保釋條件也很嚴格:必須有固定居所,變更住址需向警方報備,離港前 24 小時必須通知證監會。
此外,近期爆火的《哪吒之魔童鬧海》也與黃百鳴有關。他作為東方影業主席,是該影片聯合發行方之一。他在香港的首映禮中談道,該電影的成功将中國文化帶向世界,讓全球觀眾見證中國動畫的崛起。他還認為,影片所傳遞的 " 我命由我不由天 "" 創造未來 " 的精神,正契合當代年輕人的心态,相信定能在香港引起共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