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男子偷狗被制止竟打人,盜竊變搶劫獲刑三年,歡迎閱讀。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姜喆 何璐 記者 嚴君臣)男子孫某為謀取私利,到南通海安偷狗,在偷一村民家的狗時被劉某發現并阻止,孫某為了逃跑竟将劉某打傷。4 月 25 日,由南通海安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搶劫案依法宣判,法院以孫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二千元。
2022 年 11 月,租住在揚州市的孫某駕駛摩托車來到海安市某村,用事先準備好的弓弩發射毒镖毒殺狗。正當孫某将被害的狗收進包中時,被路過的劉某發現,由于劉某的愛犬曾被人偷走,看見孫某偷狗的行為,劉某十分氣憤,當即駕駛摩托車跟随,并質問孫某是不是在偷狗,孫某見狀立即駕駛摩托車加速逃跑,劉某駕駛摩托車追趕。追趕中,雙方摔倒在地,在孫某欲扶摩托車繼續逃跑時,劉某上前阻攔,孫某為躲避劉某,對劉某進行毆打并用毒狗用的弓弩威脅劉某,後孫某趁機駕駛摩托車逃離現場。
經鑑定,劉某身體損傷程度綜合評定為輕傷二級。2022 年 12 月,孫某在揚州市的出租屋内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2023 年 2 月,該案移送海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經審查認為,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财物,被發現後為抗拒抓捕而當場使用暴力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依法應予懲處。2023 年 3 月 20 日,海安市檢察院以孫某構成搶劫罪提起公訴。法院采納量刑建議後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