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軍事經驗:不到140人的戰防炮連,除了8門炮,火箭筒、衝鋒槍能有多少?,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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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抗戰爆發前,國民黨軍中已經裝備了一批戰防炮;但因為總體數量有限,所以不能大範圍裝備;而是以連為部門,配屬加強到各軍、師中作戰。
當時只有極少的一部分精銳師裡,會編制有戰防炮連,絕大多數步兵師都沒有這玩意;而且作戰時配屬加強,也不是申請打上去了,炮就能下得來的。
不過到抗戰後期組建駐印軍時,因為美國援助的裝備數量比較多,因此在駐印軍的步兵團一級就編齊了戰防炮連。
而且在 1945 年初編制三十四年甲種軍(也就是俗稱的美械軍)時,也仿效駐印軍的編制,令每個步兵團都編有 1 個戰防炮連。
依照當時的編制表,這個戰防炮連有 7 名軍官、132 名士兵,全連總兵力為 139 人。
其具體的編制為:
連部、彈藥班、戰防炮第 1 排至第 4 排。
具體來說,連部人員分别為:
1 名連長、1 名連附、1 名特務長;1 名文書軍士、1 名給養軍士、1 名補給軍士、1 名觀測軍士、1 名獸醫軍士;1 名鐵工、1 名掌工、1 名鞍工;
4 名火箭筒兵、2 名号兵、2 名看護兵、2 名傳達兵、2 名飼養兵、另有炊事班 6 人。
以上連部人員總計有 29 人,大體相當于一個排的人員量,武器除了連長手槍外總計有:火箭筒 2 具、衝鋒槍 9 支、步槍 7 支。
由此可見,戰防炮連果然很有 " 戰防 " 特色,就連連部裡都還配備了 2 具火箭筒;而且連部人員中,各專職軍士都有衝鋒槍用,9 支衝鋒槍的近戰火力還是比較猛的;其餘次要人員則配步槍,也有武器用;只有看護兵和炊事兵無武器。
而彈藥班主要就是用馱馬馱載戰防炮彈和其他彈藥的,總計有班長以下 10 人,班長和副班長各配一支衝鋒槍,其餘人員不配武器。
下面是戰防炮第 1 排到第 4 排,總計為 100 人。
總計配備的武器為:8 門戰防炮、4 具火箭筒、4 支戰防槍、16 支衝鋒槍、52 支步槍。
因為每個戰防炮排轄 2 個戰防炮班,所以每個班的主戰武器除了 1 門戰防炮外,還會有 1 具火箭筒或者是 1 支戰防槍,其餘兵員則以衝鋒槍或步槍自衛。
很顯然,這裡的戰防武器配置也是強化了的,在主要的戰防兵器——戰防炮外,還額外加補火箭筒或者戰防槍。
另外這些炮兵的輔助兵器,也進行了強化,大部分兵員均有衝鋒槍和步槍使用,這就使得炮兵的自衛能力大大增強。
為什麼要強調這一點呢?
因為當時國内部隊一般并不太重視炮兵及輔助人員的配槍,美械軍參照駐印軍編制,駐印軍又參照美軍,美軍恰恰是配槍率極高的軍隊,所以也就把這個特點帶了過來。
但是編制表制定出來了,可在實際落實過程中,國軍上下還是一致認為,沒必要給炮兵連配置這麼多武器。
所以在實際裝備過程中,戰防炮的數量削減,火箭筒和戰防槍挪用到步兵營,衝鋒槍和步槍的配備率也降低,就是常态了。
這也算是理論跟實踐之間的巨大差距,所以我們在研究當時的戰史時要注意與實際的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