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視障博主攜帶導盲犬入住全季被拒,涉事酒店致歉:違反了品牌規定,歡迎閱讀。
現代快報訊(記者 龍秋利)近日,視障博主 @諾子喵嗚在社交平台發視頻稱,其攜帶導盲犬入住全季酒店(深圳北站地鐵站店)時遭拒。盡管博主已提前完成線上預訂并多次電話溝通,酒店仍以 " 無相關接待機制 " 為由拒絕辦理入住。
據悉,博主 @諾子喵嗚是一名全職主播,在 B 站擁有 188 萬粉絲。她因神經系統罕見病後天失明,是一級視力障礙和三級肢體障礙的殘障人士。
據 @諾子喵嗚視頻内容,此次系她首次來到深圳,專程為參加 " 世界孤獨症日 " 活動,計劃與由孤獨症青年組成的愛特樂團進行交流。鑑于活動地點位于深圳北站周邊,該博主提前預訂了附近的全季酒店客房。
此前,該博主曾攜導盲犬成功入住全季酒店位于上海、北京的門店,基于過往的良好體驗,此次仍選擇入住該品牌酒店。入住前,她曾多次致電酒店,試圖确認攜帶導盲犬入住的相關事宜,但始終未能獲得明确答復。
由于不能線上退款,博主希望當面溝通後能夠解決問題,并出示了自己的殘疾人證和導盲犬證。然而經過前台工作人員與酒店管理層的多次協商,酒店方面最終以 " 無相關接待機制 " 為由,拒絕為博主及其導盲犬辦理入住手續。在此過程中,博主被迫在酒店大堂等候三個多小時。
最終,在警方及酒店前台的協調下,博主被安排至附近其他酒店入住。
針對此事,現代快報記者聯系了華住會,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集團要求旗下酒店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允許持有效導盲犬證件及疫苗證明的視障人士入住。涉事酒店的行為已違反品牌規定。同時,涉事酒店已經通過其抖音賬号發布致歉聲明,後續将和當事人取得聯系并溝通致歉。
記者查詢《深圳經濟特區無障礙城市建設條例》發現,該條例第四十九條明确規定:" 殘疾人可依法攜帶服務犬出入各類公共場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對于依法禁止犬只進入的特定場所,相關管理人員應當為殘疾人及其攜帶的服務犬提供必要的協助。"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曝光後,有網友發現涉事酒店已及時調整了相關入住政策。在其最新公布的入住須知中," 是否允許攜帶服務型動物(如導盲犬)" 的選項已明确标注為 " 允許 ",并特别注明 " 不收取清潔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