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水果店”消費好幾萬?民警一查:這事不簡單……,歡迎閱讀。
4 月 7 日 14 時許
一名頭戴鴨舌帽
身穿黑色外套的中年男子
來到銀行視窗前
" 取 4 萬現金!"
接過男子遞來的
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開始為其辦理業務
但系統提示該卡交易異常
工作人員立刻将情況
告知了銀行經理張敏捷
張敏捷查看銀行卡流水發現
當天從不同渠道
陸續收到 14 萬餘元
又先後轉出 29800 元、49850 元
詢問男子交易情況時
對方始終含糊其辭張敏捷意識到情況一定不簡單
立即聯動臨平區公安分局
臨平派出所民警前來核實
與此同時
張敏捷回到視窗問男子
" 您不是說有筆錢是裝修款嗎?
具體是哪一筆?誰打給你的?"
男子顯然開始緊張了
手指不停敲打台面
" 具體不知道!"" 平時是你自己
在使用這張銀行卡消費的嗎?" 男子故作鎮定
" 是的 "" 今天還有兩筆大額消費
剛剛消費的
具體是消費了什麼?" 男子陷入沉默
通過簡單問答
張敏捷心中的預感愈發強烈
很快,民警帶隊趕到現場
将其帶回派出所調查
詢問過程中
男子依舊不願過多透露相關信息
但其手機一直有電話不斷呼入
種種迹象表明
這很可能涉嫌違法犯罪活動
這名中年男子應該還有同夥民警施敏捷立即展開調查工作
男子姓張,今年 58 歲
今年 3 月份經人介紹
在網上認識了一位 " 中介 "
對方提出可以幫其
以刷流水的形式弄些錢用起初張某某也有過疑慮
但對方提出取現期間
可以承擔他的生活費用
而且包吃包住,還有好處費
張某某考慮後便應了此事
3 月 27 日
張某某乘車來到杭州臨平
見到了湯某某、歐某某
随後提供了自己名下
兩張銀行卡及密碼
4 月 7 日中午
張某某接到通知
有人将錢打到了他的銀行卡裡
需要其前往銀行櫃台取現
湯某某、歐某某
接張某某去往銀行
到了目的地
張某某獨自進入銀行取現
另外兩人則在銀行外盯梢
直到銀行工作人員
發現端倪報了警
事情這才敗露
民警施敏捷通過調查
很快鎖定另外兩名嫌疑人
在确定嫌疑人落腳點後果斷出擊
當晚将陪同張某某前往銀行取錢的
湯某某、歐某某抓捕歸案
經審查
犯罪嫌疑人
張某某、湯某某、歐某某
于 3 月下旬開始
從事轉移電詐涉案資金非法活動
他們通過網絡招聘的方式
被 " 中介 " 招募
在高額日薪的誘惑下
每日按照上級指令
前往不同銀行支取現金
目前
該三人已被
臨平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如果銀行卡、手機卡
被不法分子用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可能構成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或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
切勿為了蠅頭小利
出售、出租、出借
身份證件、手機卡、銀行卡
支付二維碼、銀行對公賬戶、POS 機等
如發現有買賣銀行卡、手機卡等
違法犯罪行為
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編輯|孫志成 杜波
校對 |王月龍
本文轉自:新華網
來源:臨平公安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