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賬号封停!徹底涼涼!,歡迎閱讀。
來源 | 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4 月 24 日晚,湖北鹹寧網安民警工作中發現,有網民在某短視頻平台用方言發布消息稱:
不得了!不得了!有人翻牆到隔壁強奸了,家人們夜間房門一定要鎖好 ……
視頻引發大量網友關注評論,兩條累計浏覽量 13 萬。
就在網安民警展開調查時,該網民還開啟了視頻直播,在直播間進行粉絲連麥。不少網民識破了她憑空捏造、張口就來的 " 善意提醒 "。
網友紛紛留言勸誡:
你為了流量到處傳謠不對吧!
叫你删除你還在這到處傳。
你那條視頻要是被别人轉播了,網警馬上就會找到你家。
快速反應
當晚 22 時 21 分,在多方調查核實,确認該信息為謠言後,網安民警立即聯系正在直播的女子王某某,責令其删除不實信息。
初步查明,該女子當晚先後在其兩個帳号發布了謠言視頻,截至删除前,兩條視頻累計獲點贊 1200 餘次,評論 260 餘條,被轉發 900 餘次。
依法處置
4 月 25 日上午,鹹寧通城警方依法對造謠女子進行了傳喚。
當晚,違法行為人到案。
經審訊,女子王某某對其造謠行為供認不諱。
據交代,24 日 18 時許,其駕車經過通城某路段時,看到景色不錯,即時興起邊走邊講,錄制了視頻發到網上。
回到家後,看到所發内容能引起發網友關注熱議,随後繼續如法炮制,在家中錄制相同内容的視頻在其另一個帳号發布。
為獲得更大的流量,最後還開啟了直播讨論相關話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違法行為人王某某被通城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其網絡平台賬号予以封停。
湖北網警普法
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典》: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規定。
行政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責任《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秩序的,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