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亞朵酒店撤場,殃及同棟樓租戶熱水斷供?各方回應,歡迎閱讀。
酒店一撤場,同樓棟的租戶熱水也斷供了?日前,深圳市羅湖區振業大廈 B 座業主和租戶向讀特新聞反映,因亞朵酒店撤場,導致熱水設備停用,進而影響了整棟樓的熱水供應。讀特新聞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了解到,該樓棟還存在停水停電、水電收費依據不明等現象。
為何酒店撤場會殃及住戶?讀特新聞記者連日來開展調查了解到:振業大廈 B 座不在用水抄表到戶範圍,供電設施產權亦未移交——簡而言之,該棟樓原屬商用水電,未抄表到戶。轄區桂園街道辦則表示,将繼續搭建平台協調各方各部門,促進解決問題。
位于振業大廈 B 座 1 樓的亞朵酒店門店照片。
酒店撤場住戶熱水不供應
部分樓層還停水停電
振業大廈 B 座的酒店,原為深圳羅湖地王亞朵酒店,于 2019 年開始經營。郝女士是振業大廈 B 座 5 樓的租戶,據介紹,2024 年 12 月底,5 樓至 6 樓的物業管家告知她,該樓棟 5 樓至 6 樓将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後停止供應熱水。郝女士在此已租住兩年時間,此前未發生過熱水供應異常的問題。今年 1 月底,也就是蛇年春節即将到來之際,熱水真的斷供了。郝女士說,熱水供應設備是潤信酒店所有,酒店突然停止經營,所以熱水也一并停止了供應。記者從繳費賬單得知,物業為深圳市百富潤信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百富潤信 ")。
5 樓的業主桂女士也表示,她也收到了停止熱水供應相關通知,5 樓至 6 樓的房屋均受到影響。讀特新聞記者從該兩層樓的 " 租戶、業主群聊 " 得知,截至發稿,該群共計 46 位用戶。
今年 1 月中旬,讀特新聞記者前往涉事大廈實地探訪時,遇上前來為房屋換門鎖的 8 樓的業主林先生,他說,因潤信酒店欠租,業主們 1 月份陸續收回房屋後才發現已經停水停電。截至記者發稿,振業大廈 B 座熱水仍未恢復供應。
大樓懸挂的是亞朵酒店的招牌,租戶業主提到的卻是潤信酒店,這二者到底是什麼關系?日前,亞朵酒店負責人回應讀特新聞稱,深圳羅湖地王亞朵酒店為加盟店,由深圳潤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即前文所述 " 潤信酒店 ")負責籤約。因潤信酒店經營異常(租賃糾紛問題),開業要求不達标,從而該亞朵酒店于 2024 年 12 月底停止經營。對于供應熱水問題,負責人表示,熱水設備產權屬于潤信酒店。
熱水 40 元 / 噸 月用電近 700 度
已撤場酒店留下水電費未解謎題
郝女士還反映,此前潤信酒店向租戶收取的水電費也存在問題。郝女士出示了她 2024 年 9 月份繳費清單,清單顯示:冷水費 6.5 元 / 噸,當月使用 3 噸;電費為 1.2 元 / 度,當月用電 680 多度;熱水費高達 40 元 / 噸,當月用熱水 2 噸。郝女士覺得熱水費過高,對于電費度數也提出質疑:" 我一個人住不到 40 平方米的小房間,600 多度電是怎麼來的?"
郝女士提供付費頁面截圖。
在水電費用問題上,桂女士也有同樣的質疑:" 一個 30 多平方米的房子,夏季費用輕易能達到上千元。" 桂女士曾向 12345 反映,2024 年 11 月份,經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協調,百富潤信物業應允按照實際繳費單價代收代繳,多退少補,但至今物業未退還多收的費用。
對于水電費收費過高的問題,其他業主也有相同反饋。6 樓業主阮女士表示,她将房屋租給一位上班族女孩子,用電方面僅是照明、燒水壺、冰箱與空調,對于套内近 30 平方米的房屋,一個月便需繳納四五百元,讓她感到 " 離譜 "。
涉事酒店辦公區網域已無人辦公
據業主介紹,振業大廈 B 座于 2016 年竣工,為商業辦公性質,大廈 5 樓至 16 樓早期被深圳市盛祥泰珠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盛祥泰公司 ")收購,随後盛祥泰公司對房屋變壓器、中央空調、熱水系統進行改建後,将 5 樓至 6 樓賣給個人業主,且每戶單獨設定水電表,并入總表計算,物業為深圳市百富潤信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百富潤信 ")。
7 樓至 11 樓後期賣給其他業主,但需與潤信酒店籤訂委托經營管理協定,租給潤信酒店經營。而後潤信酒店通過加盟亞朵酒店品牌方式,于 2019 年将 7 樓至 14 樓打造成亞朵酒店進行經營,15 樓、16 樓則為辦公區網域。
讀特新聞記者從企查查 APP 發現,盛祥泰公司、物業管理方百富潤信、酒店經營方潤信酒店,三者有着密切聯系。盛祥泰公司目前為經營異常狀态,被限制高消費,其法定代表人陳某某目前擔任物業管理方百富潤信監事,曾為潤信酒店法定代表人。潤信酒店大股東為陳某文,其投資的公司也是百富潤信股東之一。讀特新聞記者嘗試撥打電話與以上企業負責人取得聯系,接電人告知其并非企業負責人。
據振業大廈 B 座業主透露,潤信酒店原在振業大廈 15 樓辦公。讀特新聞記者現場走訪發現,15 樓辦公區網域已搬空。
振業大廈 B 座 15 樓現場已無人辦公。
讀特新聞記者獲悉,目前 5 樓至 11 樓部分業主已向桂園街道辦反映問題,并遞交水電表入戶申請,希望從總表控制改為一戶一表,直接向供水、供電部門進行繳費。
水電均不符合抄表到戶條件
街道回應:積極溝通協調
深圳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水務集團 ")回應讀特新聞記者,截至 2 月 14 日,水務集團并未收到水表入戶相關申請或函件。振業大廈用水性質為商業用水,主要用于大廈辦公及酒店範圍。水務集團表示,根據相關檔案及規定,抄表到戶适用範圍是居民住宅小區和原農村城市化社區,涵蓋多層、高層建築居民小區。對于振業大廈 B 座業主抄表到戶訴求,因用戶訴求地址不在抄表到戶檔案要求範圍,目前暫無意見提供。
南方電網深圳羅湖供電局(以下簡稱 " 供電局 ")回應,經核查振業大廈 B 座屬于專變供電,目前現場供配電設施產權未移交供電局管理。且振業大廈 B 座終端用戶房屋產權性質顯示為 " 商業辦公 ",樓宇内還存在集中供暖供冷的中央空調和集中供水的熱水器等無法接管的集中用電設備,整體供配電設施不滿足抄表到戶的電力技術标準。
供電局還表示,2 月 17 日,供電局派遣工作人員前往現場核實設備,并按照資產移交及抄表到戶的業務流程向振業大廈 B 座相關主體部門出具《振業大廈 B 座資產移交及抄表到戶書面改造意見》,并于近期将具體抄表到戶改造的意見方案給予相關主體部門。振業大廈 B 座產權方按照上述政策法規自行改造供配電設施至符合資產移交及抄表到戶的标準後,供電局将進一步推動抄表到戶工作。對于業主質疑此前電表數額問題,其建議,終端用戶使用的計量裝置屬產權方自行安裝,用戶可聯系法定計量裝置檢定機構對目前使用的終端用戶結算電表進行檢驗,以解決内部用電計量異常的糾紛問題。
2 月 10 日,桂園街道辦回應讀特新聞記者,經核實,振業大廈 B 棟業主于 2019 年購買振業大廈 B 棟 5-14 層的商、辦物業,其中 7-14 層的業主将所購房產委托潤信酒店經營亞朵酒店,因經營原因,該酒店于 2024 年 12 月公告停業。因振業大廈為商業辦公樓,7-14 層變壓器由潤信酒店和盛祥泰公司管理,未抄電表到戶,無法單獨計費,導致業主收回物業後無法使用。5-14 層熱水此前由酒店統一鍋爐提供,酒店退出之後也無法正常使用。
目前,街道積極做好組織協調工作,聽取業主訴求,并多次組織業主、物業及供電、水務等相關部門商讨,将繼續積極搭建平台協調抄表入戶等事宜。
(本文采訪對象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