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車載”違法終被擒,錫市公安局查處一起“以車為房”賣淫嫖娼案,歡迎閱讀。
一輛看似普通的汽車
停在路邊
萬萬沒想到
汽車變成賣淫場所
自 " 冬季行動 " 開展以來,錫市公安局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強化底線思維,主動擔當、主動作為,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态勢,嚴厲打擊黃賭毒違法行為,淨化轄區社會治安環境。近日,錫市公安局寶力根派出所成功查處一起賣淫嫖娼案件,有力維護了轄區社會治安秩序。
前不久,寶力根派出所民警在開展日常巡邏及線索摸排工作中,發現周某某、陳某形迹可疑,懷疑二人可能從事賣淫嫖娼活動。經民警深入調查,确定二人在陳某車内以金錢為媒介實施賣淫嫖娼行為。獲此情況後,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果斷出擊,一舉将正在從事違法行為的周某某與陳某現場抓獲。經詢問,違法行為人周某某、陳某均對其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周某某(男),陳某某(女)已被錫市公安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賣淫嫖娼不僅敗壞城市文明形象
更是影響社會和諧和家庭穩定
情節嚴重的還将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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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七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民警提示
賣淫嫖娼行為不僅破壞家庭和睦
而且也是導致各種違法犯罪的根源
嚴重影響社會安全穩定
希望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黃違法犯罪
共同淨化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