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理财經驗:因2020年财報存在虛假記載 上交所對ST起步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歡迎閱讀。
2 月 20 日,上交所下發《紀律處分決定書》,對 ST 起步(即起步股份 SH603557,股價 1.45 元,市值 7.81 億元)及時任董事長章利民,時任董事、總經理周建永,時任财務總監陳章旺,時任董秘吳劍軍予以公開譴責。
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将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據悉,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關于對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207 号)查明的相關事實顯示,ST 起步以虛構采購、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2020 年度虛增營業收入 1.11 億元,虛增營業成本 0.70 億元,虛增利潤總額 0.41 億元。
其中,時任董事長章利民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董事、總經理周建永作為公司經營管理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财務總監陳章旺作為公司财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董秘吳劍軍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
ST 起步 2020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嚴重違反了《證券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修訂)》有關規定。上述人員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另外,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交所要求 ST 起步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 " 董監高人員 ")采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并結合本決定書指出的違規事項,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中存在的合規隐患進行深入排查,制定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切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範運作水平。公司在收到本決定書後一個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經全體董監高人員籤字确認的整改報告。
據《每日經濟新聞》2020 年 12 月 1 日報道,ST 起步 2018 年、2019 年年度報告及 2020 年半年度報告也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還存在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和公開發行檔案編造重大虛假内容等問題。
對此,中國證監會決定:對 ST 起步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5700 萬元罰款;對周建永給予警告,并處以 1000 萬元罰款;對章利民給予警告,并處以 500 萬元罰款;對陳章旺給予警告,并處以 300 萬元罰款;對吳劍軍給予警告,并處以 200 萬元罰款;對周建永采取 10 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章利民、陳章旺分别采取 5 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23 年 12 月 7 日,上交所對 ST 起步及周建永、章利民、陳章旺、吳劍軍予以公開譴責,并公開認定周建永 10 年不适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章利民、陳章旺 5 年不适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