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外逃11年!一名重要紅通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國,歡迎閱讀。
中新經緯 3 月 14 日電 據公安部網站 14 日消息,14 日上午,公安部 " 獵狐行動 " 工作組成功将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外逃 11 年之久的紅通犯罪嫌疑人劉某龍,從印度尼西亞押解回國。
公安部稱,據了解,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劉某龍在未經監管部門批準、不具備合法資質的情況下,以投資為名、高息為餌,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巨額資金,造成巨額經濟損失。2013 年初,劉某龍潛逃至印尼;同年 3 月,内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公安局對劉某龍立案偵查;同年 6 月,準格爾旗人民檢察院對劉某龍批準逮捕。
公安部介紹,2014 年 " 獵狐行動 " 開展以來,中國警方即将劉某龍列為重點追逃對象;同年 11 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劉某龍發布紅色通報。十年間,中國警方與印尼執法部門就該案不斷深化執法合作,锲而不舍追查劉某龍藏匿地點。今年 2 月,印尼執法部門将劉某龍抓獲,随後在中國駐印尼使館大力支持下,劉某龍最終被遣返回國。
公安部 " 獵狐行動 " 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此案嫌疑人的成功到案,再次彰顯了無論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跑多遠、逃多久、藏多深,公安機關都将 " 一追到底 " 的堅定決心。同時,公安機關正告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世上沒有法外之地,主動回國投案才是唯一正确出路。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張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