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具俊晔被曝與大S子女平分遺產,此前“承諾放棄”并無法律效力,歡迎閱讀。
>現代快報訊(實習生 陳楊 記者 王瑞) 3 月 2 日,據台媒報道,大 S 的遺產分配問題已處理完畢,S 媽與汪小菲協定過程和平,一切按法行事,大 S 遺產由配偶具俊晔及一對兒女均分。由于大 S 的一雙兒女還沒成年,所以在他們 18 歲前,這些遺產先由孩子的生父汪小菲代理。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具俊晔在大 S 去世後不久,曾發布長文,言辭懇切地宣布放棄大 S 遺產繼承權。如今,他卻與大 S 子女均分了遺產,那麼曾經的發文承諾放棄有效嗎?為何他依舊能繼承遺產?
在具俊晔發布的長文中,他曾提到“所有的遺產,熙媛在生前為了保護她最愛的家族,用心血換來的,所以我會把我所有的權利都讓給熙媛的媽媽。”他還強調,要保護熙媛最愛的一切,這是他作為丈夫的最後職責,當時,這番深情的表白赢得了不少人的贊賞。
然而,如今遺產分配結果出爐,具俊晔成了遺產的繼承人之一,這讓網友們感到十分意外,也引發了不少質疑聲。不少網友認為,具俊晔當初的承諾看來只是一場作秀。與此同時,S 媽在社交平台上的一則動态,更是将這場遺產風波推向了高潮。3 月 1 日凌晨,S 媽發文稱“他是騙子我是傻”,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結合當下的情況,不少人猜測,S 媽口中的 “騙子” 很可能就是具俊晔。
那麼,具俊晔在聲明中放棄遺產繼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對此,江蘇鍾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呂金豔律師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具俊晔的聲明并不直接在法律上產生權利放棄的效果。因為根據台灣地區相關法律,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應于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内,以書面向法院告知。這表明具俊晔可以放棄繼承權,但需要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并在知道有權繼承後的三個月内完成。也就是說,具俊晔如果沒有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放棄繼承權,其仍然有繼承權。
如果大 S 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那麼她的财產将按照遺囑内容進行分配。如果沒有遺囑,根據台灣當地相關法律,具俊晔作為大 S 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應與兩個孩子一起繼承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