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娛樂經驗:維持死刑!庭審現場她眼神陰鸷狠毒,不服判決?!,歡迎閱讀。
判了判了,餘華英重申一審終于宣判了!對被告人餘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產。
這不止是一次法律層面的審判,更是人性的審判。餘華英的罪行不僅違法,更破壞了無數個無辜的家庭。
在 1993 年到 2003 年,餘華英夥同自己的同夥,拐賣了 17 個兒童。
細數她的罪行,一樁樁一件件都足夠觸目驚心!
1963 年的餘華英,出生在雲南大理下面的鶴慶縣。
1984 年,她嫁給了自己的第一任丈夫王某某,育有一女。
92 年的時候,王某某因為盜竊被抓。餘華英為了生計,把女兒寄養在了王某某哥嫂家中。
自己則是去了縣城的一家面館打工。
在這個期間,餘華英結識了龔顯良。兩人很快就在一起同居,還生了個男孩。
因為是私生子,所以餘華英和龔顯良選擇了賣掉自己的兒子。
一個孩子,就能換來數千元的高價報酬。嘗到甜頭的兩人,從此走上了拐賣兒童的犯罪之路。
于是,1993 年開始,餘華英和出軌對象龔顯良一起拐賣兒童。
1993 年,他們拐賣了三個小孩。
1994 年拐賣了一個,1995 年拐賣了三個,1996 年拐賣了四個。
1996 年到 2000 年期間,餘華英等人一直蟄伏,并沒有再次犯罪。
2000 年,餘華英因為涉嫌拐賣兒童被邯鄲警方拘留,但兩個月後就被釋放了。
一直到 2004 年,餘華英又幹上了拐賣兒童的犯罪勾當。這次她的同夥,換成了丈夫王某某。
他們在 2004 年間,拐賣了兩個孩子。
好在,其中一個孩子的父親及時報警,在警方的追擊下,同年就将餘華英和王某某抓獲歸案。
但是,在審訊時,餘華英和王某某都沒有交代自己的真實姓名,在信息不發達的年代,他們僥幸躲過了當地公檢法的審查。
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楊妞花是 1995 年被餘華英拐賣的。因為餘華英長得像男的,所以楊妞花叫她 " 大伯 "。
餘華英把楊妞花一路從貴陽拐賣到了河北邯鄲。以 2500 元的價格,把楊妞花賣給了河北邯鄲一家姓王的人家。
楊妞花也成了李素燕。
在這個家裡,楊妞花挨打是常事。甚至,因為是被拐賣的,村裡還有楊妞花其實是王家人童養媳的謠言。
可以說,楊妞花一直在恐懼艱難的環境下長大。
她一直渴望找回自己的家人。2008 年,她在電視裡看到别人尋親故事,第一次對拐賣有了意識。
經過不懈努力,楊妞花終于在 2021 年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但她的父母早就因為她的失蹤,早早離世了。
面對如此打擊,楊妞花更加發奮一定要把拐賣自己的人送上法庭。
餘華英也沒料到,當年年僅五歲的楊妞花會記住她的名字,以及她的長相。
通過警方和楊妞花的努力,餘華英終于被捕歸案。
但在法庭上,面對自己迫害的無數受害者家庭面前,餘華英依舊沒有任何悔過。
她一直在推卸責任裝糊塗。她看向楊妞花的眼神陰寒,充滿了敵意!
楊妞花直言:那是一種後悔為什麼當初沒把自己弄死的惡狠狠的感覺。
這樣的人,怎麼能不是死刑呢?!好在,重申一審,她依舊是死刑!
但餘華英毫不猶豫,當庭提起上訴,這個案子也将迎來二審。但我們相信,法律不會放過任何一個違法犯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