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證監會立案交易所問詢!鼎信通訊涉嫌信披違規 員工行賄案是國網熔斷“導火索”?,歡迎閱讀。
财聯社 3 月 30 日訊(記者 肖良華)今日凌晨 2 時許,鼎信通訊(603421.SH)公告,收到上交所《問詢函》;同時,鼎信通訊還發布公告稱,因涉嫌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于 29 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就在上述公告披露約 5 小時前,财聯社于 29 日晚率先刊發報道,見被國網熔斷拖延公告,實控人離婚披露不詳,這家公司在 " 頂風作案 "?,質疑鼎信通訊在得知核心客戶國家電網暫停其得標資格一個多月後才選擇披露相關信息,公司對實控人離婚協定财產分配訴訟的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充分等問題。這些也正是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展開問詢的重點。
賄案或是 " 熔斷 " 導火索
鼎信通訊緣何被國家電網采取熔斷措施,公司在目前公告中并未詳細說明。
而據财聯社記者查閱公開資料,一則行賄案可能與此有關。2023 年 12 月底公布的一份 " 李某華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 " 顯示,曾任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武漢供電公司班長的李某華,在 5 年時間裡受賄 689.7 萬元,其中,青島某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地區區網域經理邢某就 " 送 " 了 185 萬元。
案件細節顯示:2017 年 8 月,邢某與李某華商定,邢某按得標價格的 10% 付給李某華 185 萬元的好處費,但青島XX公司為上市公司,限于财務管理制度等原因無法向李某華支付現金。因此,邢某提出将得標項目内的采集器安裝調試工程交給李某華找施工隊施工,并按市場價格測算,每台采集器施工單價定為 560 元,其中預留 100 元的利潤作為李某華好處費,總工程量 18500 台,李某華可借此獲得 185 萬元的好處費。
這裡的青島某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為鼎信通訊?
據鼎信通訊今年 3 月份在 e 互動上的答復,李某華案件中公司有員工涉及其中,系員工個人行為,公司已與涉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幾天後在 e 互動表示,李某華案件對公司的具體影響目前尚不明确,公司正努力争取降低可能對公司業績達成所造成的影響。
" 去年下半年,鼎信通訊密集得標,同時,國家電網對招标管理進行了修訂,招标管理日趨嚴格,李某華案可能就是該公司被國網熔斷的導火索,(但)也可能是其他問題。" 一位智能電表行業人士向财聯社記者表示。
有市場分析人士指出,如果遭熔斷是因為李某華案,據公司的說法,為得標進行行賄屬員工個人行為,類似于為規避法律風險而搭建的 " 防火牆 "。" 這種業内都懂的形式或許不被國家電網認可(允許),因此暫停其得標資格。當然,公司最終有沒有問題,有多大問題,仍需調查。"
鼎信通訊對此曾表示,公司将加強各類經營行為的風險管控,提高合規經營能力。
信披不及時、不充分 監管連夜出手
值得注意的是,李某華案公司是否有所牽涉,是否對公司招投标造成影響,是否對公司經營和業績造成影響,是投資者在 3 月份多次追問後,鼎信通訊在 e 互動平台才作出的簡單答復。并且,在 3 月 29 日前,公司始終未曾披露其產品已被核心客戶暫停得標資格的信息。
此外,3 月 21 日晚間,公司還曾公告:實控人王建華因與配偶產生離婚糾紛,所持 1407.9 萬股公司股票被司法凍結。至于實控人離婚時間和離婚協定分配糾紛訴訟的具體情況,公司至今未作披露。
就此,财聯社記者于 3 月 29 日晚,第一時間發布了相關報道,質疑公司涉嫌信披違規。在 30 日凌晨 2 時許,鼎信通訊發布公告稱,收到了上交所的《問詢函》,要求公司就上述情況作出詳盡說明。同時,公司公告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事由是涉嫌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在《問詢函》中,上交所要求鼎信通訊立即核實并補充披露知悉該事項(被國網熔斷)後的具體處理過程,充分說明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原因并明确具體責任人,督促公司盡快核實并補充披露導致公司被實施 " 熔斷機制 " 所涉違規事項的具體情況,審慎評估被暫停產品、服務得標資格對公司生產經營及當期業績的影響,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此外,上交所還要求公司補充披露實際控制人離婚财產分配相關訴訟的具體情況、離婚分配協定是否涉及上市公司股權、相關糾紛的處理進展及影響,并說明相關信息披露是否及時。
29 日晚,鼎信通訊相關負責人曾對财聯社記者表示,國家電網的通知公司的确于 2 月份已經獲悉。不過,通知内容顯示只是投标暫停," 而不是處罰 "。公司認為事情尚有回旋餘地,立即積極與國網溝通,希望盡快消除影響,恢復投标資格。" 如果快速恢復,公司業績不會受到較大的影響,因此沒有在第一時間公告。"
不過,多位市場人士指出,無論是核心客戶熔斷通知,還是公司對實際控制人的離婚信息公告,均模糊且延遲,公司在上述兩則重大事項的披露方面似乎有違及時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