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為買房,上海一女子“神”操作變出1700萬,一查只有9塊錢,歡迎閱讀。
就想把整套房納為己有?
甚至為了證明自己的财力,
偽造 1700 萬銀行流水賬單!
膽子夠大,
完全視法律為兒戲 ......
近日,
一起購房糾紛案在上海開庭審理
付錢買房本是天經地義的事
但滬上一位買房女子魯某籤訂合同後
卻遲遲不付房款,被起訴到法院。
" 我查出來就這樣的,你查出來不一樣嘛!"
被告席上矢口狡辯的魯某,在 2019 年和原告魏女士籤訂了一份房價為 1680 萬元的買賣合同。
原告代理律師張勇稱:" 除了三萬塊定金,房子已經幾年過去了,她(魯某)後面一分錢也沒有付過。"
魯某以賣家常年不在上海,無法辦理過戶為由,始終沒有支付房款。去年,魏女士将魯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買賣合同,并支付違約金。
法庭上,魯某向法院提供了兩份證據來證明自己有支付能力。一份是手機銀行的截屏,顯示她有 1700 多萬的餘額。
闵行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林葉介紹:" 銀行調取下來是這個賬戶從來都沒有過 1700 多萬的餘額,從 19 年籤訂合同到現在,只有 9 元多。"
魯某提供的另外一份電子版的
銀行流水明細,經法院查證,
相關信息也是不存在的。
原告代理律師表示:" 我覺得她膽子太大了,這個證據都敢向法庭交。"
在明确告知
如實陳述的法律義務及後果後,
魯某仍堅持證據屬實。
她表示,
只要魏女士能回上海辦理手續,
她就會支付剩餘房款。
闵行法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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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某拒不承認其偽造證據的行為,
不僅亵渎了司法權威,
造成了司法資源的極大浪費,
更嚴重妨礙了民事訴訟程式的正常推進。
故對其做出頂格罰款 10 萬元
并限期繳納的司法懲戒。
法官提醒
訴訟參與人在訴訟參與過程中要誠信訴訟,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不要抱有僥幸的心理,一旦經查實将面臨法律的嚴懲。
來源:案件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