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龍年首“虎”胡強被公訴,曾陷入江西“周公子”炫富風波,歡迎閱讀。
正義網記者 12 月 17 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胡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龍岩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龍岩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龍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強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胡強利用擔任江西省财政廳副廳長、黨組書記、廳長,江西省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胡強 資料圖
在省财政廳工作超三十年
公開信息顯示,胡強,男,漢族,1962 年 3 月出生,河北棗強人,1985 年 7 月參加工作,1990 年 2 月入黨,經濟學學士。
1985 年 7 月,胡強畢業于江西财經學院計劃統計系國民經濟計劃專業,此後職業生涯長期在江西省财政系統工作,歷任江西省财政廳預算處處長、省财政廳副廳長、省财政廳廳長等職。胡強作為廳長主持江西省财政工作長達 8 年時間。
2018 年 1 月,胡強任江西省副省長,同年 11 月卸任省财政廳廳長。至此,他已在省财政廳工作 33 年。2022 年胡強任江西省政協副主席,2023 年 1 月卸任此職。直到 2024 年 2 月 21 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胡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據悉,胡強是龍年新年後被查的 " 首虎 "。
曾陷入 " 周公子 " 炫富輿論風波
胡強曾陷入 " 周公子 " 炫富輿論風波。2022 年 7 月,江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員工周劼在朋友圈炫耀,引發社會關注。其中,他自稱遇到了胡強," 胡副省長給了我一根煙 …… 是那種 1200 一條的煙,外面買不到。" 周劼言論引發網友關注後,江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通報稱,周劼并無所謂 " 深厚背景 ",其多條朋友圈内容為編造,不存在某省領導給他遞香煙的事情。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胡強在擔任江西省财政廳廳長期間,該部門曾發生多名黨員幹部向中央巡視組提供虛假材料問題。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8 月 30 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江西省進行了巡視 " 回頭看 ",随後反饋了巡視意見。中共江西省委發布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透露,針對 " 江西省财政廳多名黨員幹部向中央巡視組提供虛假材料 " 問題,對省财政廳提供支部活動記錄造假情況的責任人員進行問責,已給予 1 人黨内警告處分,對 1 人誡勉談話、2 人提醒談話、1 人批評教育。
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
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4 年 8 月 1 日消息,胡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胡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違規為親屬和特定關系人吸收存款提供幫助,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幹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執紀執法活動;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将公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胡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胡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張夢嬌 高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