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20餘省推廣,最長20天的獨生子女護理假為何落地難?,歡迎閱讀。
推廣護理假,要盡可能避免 " 政府請客,企業買單 " 的情況。
針對獨生子女,八省提出了最多二十天的護理假,十二省提出最多十五天的護理假。在護理假政策熱的同時,其落地難的狀況也值得關注。
12 月初,西安市民政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子女享受帶薪護理時間實施辦法(試行)》(下稱《辦法》)讓沉寂已久的 " 帶薪護理假 "(下稱 " 護理假 ")重回大眾視野。
《辦法》提出,在父母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獨生子女一年内有累計不超過二十天的護理假,非獨生子女累計有不超過十天的護理假。職工休護理假期間,用人部門不得扣減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等福利待遇。
據經濟觀察網統計,最近五年,共有二十餘省份陸續推出了護理假制度,護理假設定了父母患病住院這一前置條件,假期時長從五天至二十天不等。其中,山西、福建等十餘省份明确提出員工休護理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副教授、中國新就業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張成剛表示,一方面,在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的背景下,老年人的就醫需求量不斷增加。其中高齡或失能、半失能老人就醫時,更需要有人陪護;另一方面,目前公共陪護服務力量不足,市場化陪護質量參差不齊。因此,護理假的制定與推廣非常有必要。
只是,多方研究者都不約而同地提到較少企業嚴格執行這項制度,員工也較少申請護理假,這也讓護理假流于形式。上海保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傑表示,因護理假而發生的勞動争議案例數量占整體勞動争議數量的比例非常低。當父母生病住院時,更多人會選擇休年假或事假去照顧。
張成剛表示,當前勞動者中相當一部分為獨生子女,他們在平衡工作和家庭上面臨着巨大的壓力,因此護理假的必要性也在逐步上升。但是,護理假的推行要盡可能避免 " 政府請客,企業買單 " 的情況。如何平衡個人、企業以及勞動者的權益,讓護理假能更好地執行落地,仍需政策的進一步完善。
多省熱推,但落地難
護理假是一項新興的假期制度。
2016 年 5 月,《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最早提出獨生子女的父母年齡達到 60 歲并住院時,子女可每年累計申請最多二十天的護理假。
2021 年 6 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下稱《決定》)提出,探索設立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制度。
随後一年,十餘個省份提出設立護理假。
截至目前,共計二十餘省份推出護理假制度。其中,河南等十四省份的護理假僅面向獨生子女;四川等十一省則針對獨生子女、非獨生子女推出了不同假期長度的護理假;山西、廣東兩省未區别對待。
經濟觀察網統計顯示,針對獨生子女,八省提出了最多二十天的護理假,十二省提出最多十五天的護理假。
(圖片來源:經濟觀察網根據各省政策整理)
但在護理假政策熱的同時,其落地難的狀況也值得關注。
楊傑發現,現實中很少有勞動者主動就護理假申請勞動争議仲裁。" 究其原因,一方面,部分勞動者并不了解護理假制度;另一方面,勞動者在休假時會有顧慮,他們更關注休病假、年假等,護理假在請假的優先級中往往靠後。"
西安市在發布的《辦法》中提到,人社行政執法部門應做好監管,勞動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渠道反映、投訴。用人部門不支付子女護理期間應享有的工資福利待遇的,由人社部門責令限期給付,拒不執行的,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張成剛說,各地政府部門也很少強制要求企業執行護理假制度,更多是引導企業具備護理假意識。" 這相當于政府部門将休護理假的權利交給勞動者,讓勞動者和企業進行博弈。如果勞動者博弈力量較大,企業就必須執行護理假制度;如果勞動者放棄這項權利,政府部門也不會主動追究企業是否執行護理假。"
楊傑表示,相較于推行護理假,人社部門需要更全面地考量就業、工資拖欠、社保繳納等問題。以年休假制度為例,1995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正式确立了帶薪年休假制度,但直到 2008 年《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開始實施,年休假制度才逐步落實,至今年休假制度的實際落實情況也較為一般。在這樣的背景下,護理假這樣一項新興的假期制度肯定更難強制執行。
" 政府請客、企業買單 ",成本該誰擔
楊傑表示,雖然《決定》針對優化生育提出了多項舉措,但護理假是在各地推廣最快、最全面的舉措之一。深層次的原因是:多地在設立的 " 帶薪護理假 " 實際是由企業支付成本,而政府部門不需要承擔太多。
張成剛表示,任何假期的設定,都必須仔細考量社會收益和企業成本的平衡。如果是提供帶薪護理假,企業除了要支付員工工資,還需要額外協調人員接替相關工作,這也可能給企業帶來損失。推廣護理假,要盡可能避免 " 政府請客,企業買單 " 的情況。
張成剛說,目前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已面臨較大的經營壓力,如果讓企業承擔員工休護理假的所有成本,企業必然會面臨更大的經營壓力。
此前有專家曾呼籲通過定向提供額外補貼或者稅收優惠的方式來降低企業成本負擔,進而鼓勵企業推行護理假。張成剛表示,這樣的制度設計會涉及群體公平問題。" 比如目前也推行了孕期、產期和哺乳期休假的制度,但并不會因某個企業雇傭更多女員工,就給予企業額外補貼。"
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社區居家養老分會副會長鄭志剛表示:" 短期看,護理假的執行可能會帶來企業成本的增加。但如果算宏觀層面的賬,即護理假在社會層面產生的價值超過企業層面的成本損失,那麼護理假就應該嚴格執行。現代社會‘以人為本’,需要滿足人的特定需求。"
鄭志剛說,一方面,在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且家庭少子化的背景下,護理假的推行與完善十分必要;另一方面,護理假只是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一部分,為保障老人的養老、醫療、陪護需求,其他政策體系也需要完善。
楊傑認為未來需要形成護理假成本的多方共擔機制。他表示,贍養照顧老人為子女的法定義務,國家也應通過社會保障制度為老人的養老、就醫提供保障。當前企業的經營成本并不低,如果強制執行護理假,相當于要求企業承擔本屬于子女和社會的責任。但實施護理假是社會發展尤其是老齡化社會的内在需求,未來可以探索建立如生育保險一樣的制度,從而讓個人與社會來共同承擔護理假的成本,這樣既有利于家庭照料,也有利于減輕企業壓力。
張成剛表示,護理假标準需要進一步完善。例如需要依據老年人的年齡、疾病狀态以及需要的陪護等級等因素,來決定護理假的長度,從而讓真正有需求的人能規範地休護理假。此外,因國内勞動力市場龐大且復雜,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由各地探索和執行護理假制度更具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