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教育經驗:朋友關系再好,借條上也不能寫這“4個字”,不但會變成“廢紙”,而且打官司也要不回來!,歡迎閱讀。
王小明向好友張宗祥借款 20 萬元,在借條上寫名字的時候故意玩了一個花招——将 " 張宗祥 " 寫成 " 張宗樣 ",張宗祥出于信任沒注意。當張宗祥到期索要借款時,因王小明拒不歸還而将其告上法庭,但這個 " 不注意 " 也讓他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朋友關系再好,你的情義再深、格局再大,也不要在寫借條時寫這 "4 個字 ",否則,這張借條不但可能會變成 " 廢紙 ",而且打官司也可能要不回來。
【一】名字不要寫錯( 含:同義字、近似字、大小寫,等等)。
比如,上面的真實案例,如果用連筆把 " 祥 " 寫成 " 樣 ",不注意的話,很容易忽略,遇到糾紛或遇到 " 有心小人 ",可能會給你帶來重大隐患。所以,你借出錢的時候,讓對方寫借條(借據)時要看着對方寫字,尤其是寫名字的時候,不要讓對方寫連筆或草書,看清楚你的名字跟身份證上的名字是否一致。比如,曉與小,治與冶,已與己,等等。
【二】寫成 " 欠條 " 還是寫成 " 借條 ",現實意義完全不同。
在民間借貸關系中,很多人分不清欠條還是借條。我們首先要分清楚借條與欠條的區别:第一,欠條只能證明雙方存在欠款關系,并不能确定誰是借款人、誰讓出借人。第二,欠條的訴訟期只有 3 年,借條的訴訟期是二十年。比如,你借給朋友 20 萬,朋友寫的是一張欠條,兩年後沒有還錢,你去法院起訴時已過了訴訟期。
【三】" 借到 " 與 " 借給 " 的意思不同,一字之差,隐患巨大。
" 借到 " 與 " 借給 " 只相差一個 " 到或給 " 字,但兩者代表的意思相差巨大。比如,對方寫借到 20 萬元,表示你已經借出資金,還可以表示對方已經收到借款。如果對方寫借 20 萬元,他可以狡辯沒收到借款。所以,雙方寫借條,對方寫的話就讓 TA 寫成 " 借到 ",你寫的話就寫成 " 借給 "。
【四】還欠 10 萬與還欠 10 萬,讀音不同,意思完全相反。
比如,朋友小劉寫到 " 還欠 10 萬元 ",如果讀成 "huan 欠款 10 萬 ",指小劉已經償還了你的借款 10 萬元。如果讀成 "hai 欠 10 萬 ",指小劉還欠你 10 萬元。假如沒有标注 " 讀音 ",以後容易發生糾紛。所以,寫借條的時候,一定要防止 " 異議 ",比如,第一種情況寫成 " 歸還 10 萬元 ",第二種情況寫成 " 還有 10 萬元未歸還 "。
【提醒】如何寫一張規範的借條(借據),還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借款人必須讓本人寫,籤名時要求雙方都在場,如果有證人更好。二是在關鍵的名字、數字、日期等要素要寫清楚,尤其是數字、日期要大寫。三是借條不能出現殘缺或塗改的情況,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張。四是姓名一定要跟身份證上的姓名一致(不要用曾用名、外号、昵稱、網名),且附上身份證号碼,再摁上手印。
PS:最後,職場火鍋大哥還是給大家提三點良心忠告:
第一,不是信得過的朋友,不要輕易借出大錢。人性不可考驗,尤其是不能用比較大的利益(比如,一大筆錢)去考驗。從歷史規律和身邊的案例來看,大概率是 " 人财兩空 "(錢要不回來,朋友成仇人,自己郁悶一生),極端的還會發生 " 圖财害命 " 的悲劇。
第二,即便是親朋好友,也要堅持救急不救窮的原則。現在的社會太多元化了,投資、電詐、賭博、炒币等陷阱太多,花樣百出,防不勝防,親朋好友向你借錢,出發點可能并非是騙你的錢,但難防别人騙他們呀。親朋好友生病住院,急需救命的錢,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其他諸如打着投資理财等旗号的借錢,還是一律拒絕為好。
第三,相信法律的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借條、借據只是一條憑證,如果真的發生糾紛,那就不僅僅只是 " 咬文爵字 " 的簡單問題了,還需要其他的輔證。比如,你們借錢時的錄音、錄像、轉款記錄、他人的人證,等等。所以,當你還有其他證據時一定要拿出來,打赢官司拿回屬于你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