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AI換了主播的臉!有直播間被盜播後售賣山寨貨,歡迎閱讀。
直播間内,一名女主播拎着衣架,向觀眾細致地介紹 2025 年春季的新款長袖 T 恤。她在直播間側身或背身而立,展示不同角度的着裝效果,同時不停走動展示 T 恤的細節。
而在同一時間段,該平台還有許多 " 孿生 " 直播間——相同的主播、同樣的發型和首飾,直播間背景布置的也一模一樣。但仔細看可以發現,主播面容模糊,神情呆板,講解聲音也對不上嘴型。
上述第一家直播間商家告訴《法治日報》記者,所謂的 " 孿生 " 直播間其實是盜播了其店鋪的直播内容,并用 AI 換了主播的臉。
近日,記者觀看多場直播發現,短視頻平台和社交平台上存在大量盜播現象,不少直播間被盜播後售賣山寨貨,消費者買到問題商品後往往會找被盜播商家維權。" 這種情況不僅發現難且維權成本高,跨平台舉報要提供很多材料才能證明對方是盜播,有時候舉報還不成功。" 被盜播的商家對此苦不堪言。
受訪專家表示,盜播和以此售賣山寨貨的現象屢禁不止,暴露出相關平台存在諸多漏洞。而治理需要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平台明确各方主體責任,形成合力。
盜播形式多樣
" 我們是多種面料進行混紡,所以衣服的抗皺性、穩定性好。它的性價比高,各種褲裝裙裝都可以搭配。" 某平台一直播間,主播從多個方面對所穿的襯衫進行講解。她舉起右手指了指上方,提醒觀眾認準 "×× 定制 "。依照主播的提示,可以看到直播頁面左上角的賬号昵稱正是她口中的店鋪名稱。
沒過一會,記者刷到了另外一家店鋪——相同的場景、相同的主播,用相同的聲線介紹同一件上衣。而直播間有些嘈雜,有畫外音賣力地喊着 " 歡迎 ×× 進入直播間 "。對比後發現,該直播間的商品鏈接和前面的店鋪不一致。
記者找到前面的店鋪客服詢問,對方表示商家目前在平台只有一個賬号、一家店鋪,記者後來看到的直播内容均屬于盜播。
記者注意到,一旦用戶在售賣某件服裝的直播間中停留過,一些平台就會自動推送更多銷售相同服裝的直播間。僅觀看兩個小時直播,記者就刷到有着同一體型和穿搭配飾、但主播被 AI 換臉的四個不同的直播間,而且直播間售賣的同件短袖均來自不同的店鋪,并且價格不一。比如原主播直播間售賣的 59.9 元一件短袖,到了其他的直播間分别成了 39.9 元、49.9 元和 69.9 元。
記者在其中一個涉嫌盜播的直播間留言:" 剛剛在其他直播間看到了一樣的内容,這位主播是 AI 換臉嗎?"
随即,頁面顯示:" 你已經被踢出直播間,将無法再進入該主播直播間。" 同時記者該賬号被拉黑。而記者通過另一個賬号在該直播間看到,商家強調:" 我們是主播在播哦。"
在某第三方消費者投訴平台,記者以 " 盜播 " 為關鍵詞進行檢索,截至目前有超過 3000 條相關投訴。調查中,也有不少消費者向記者表示,自己看直播後買到了貨不對板的商品,才意識到該直播間可能盜播了其他品牌直播的内容。
維權存在困難
去年 12 月,某電商運營團隊在公示的《" 内容作弊:盜播 " 違規細則》中羅列了盜播類型:或是直播間播放他人直播錄像素材的音 / 視頻;或是直播中将他人直播錄像,作為主要直播畫面 / 背景,小窗有人物或者商品出鏡的大小窗類;或是編輯他人直播内容後使用的,如未經授權,截用他人直播片段循環播放,盜用他人直播畫面并用 AI 替換人臉或者其他信息等,都屬于平台的違規行為。
盡管電商平台對盜播有着明确規定,但被盜播者想要維權卻并不容易。
一位業内人士透露,盜播的操作并不復雜。運營人員在電腦端或者手機端使用軟體錄制目标直播間的内容,然後用相關剪輯軟體對視頻内容進行剪輯,接着通過直播伴侶、OBS 等軟體搭建直播間,并将錄好的視頻放在自己直播間開播,就能夠通過中控平台添加直播間商品、回復網友彈幕信息。
"2024 年下半年開始,盜播開始頻繁上演。" 在上海工作的某服裝品牌負責人劉先生告訴記者,盜播往往是跨平台操作,被侵權方維權成本較高," 維權的時候也要跨平台去舉報,提供很多材料才能證明我們是原創、是先進行直播的,有時候還舉報不成功 "。
" 然而盜播的成本卻很低。" 劉先生說," 他們(盜播者)只需用錄屏軟體直接錄我們的直播,然後注冊賬号就可以了,有時候同時有好幾個賬号在直播,就算被封了,換個号就能卷土重來。"
在調查中,還有商家向記者反映,消費者收到盜播直播間的劣質產品會先找到自己,雖然自己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在向消費者解釋和舉報,但還是防止不了這種現象。
" 實際上,如何辨别是否為盜播,對消費者來說并不困難,希望以後消費者遇到盜播行為及時舉報。" 劉先生表示,是否為盜播主要看主播會不會和用戶互動," 像我們賣服裝的主播,會很關注彈幕和評論區,讓看一下後面就轉身看一下後面,問尺碼等問題主播也會及時關注并回復 "。
強化平台責任
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認為,盜播帶貨存在諸多法律問題。盜播帶貨行為本身涉嫌侵犯相關主播的肖像權。未經著作權人允許,盜錄、盜播其直播視頻,涉嫌侵犯視頻著作權人的著作權。盜播帶貨可能使主播的流量由原直播間流向盜版直播間,導致用戶黏性降低、流量下降,嚴重影響其商業價值,該行為構成不正當競争。如果盜播帶貨直播間所售產品為山寨貨,還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并對消費者構成欺詐。
" 盜播往往呈現‘ A 平台引流、B 平台交易、C 平台傳播’的鏈條化特征,但各平台用戶行為數據互不共享,難以追蹤完整的侵權鏈條,導致盜播產業鏈打而不死。" 常莎說。
在受訪專家看來,主播在鏡頭前使出渾身解數辛苦帶貨," 李鬼 " 們不勞而獲,将他人帶貨的直播視頻和圖文資料直接搬運,當成引流帶貨的幌子吸引消費者,不僅破壞了市場誠信和法律底線,還破壞了健康的直播行業生态。對盜播帶貨亂象亟須依法整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尹旭認為,目前直播帶貨還有漏洞需要填補,如一些平台實名認證流于形式,未嚴格執行實名認證制度,盜播者利用技術手段如鏡像翻轉和畫中畫遮擋來規避 AI 識别,使得侵權者可以通過購買手機号或虛拟身份輕易注冊賬号。盜播行為極易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肖像權、商業秘密等合法權益,但被盜播者想要維權往往比較困難,在訴訟等環節需要承擔較重的舉證負擔,花費較多時間和精力。對此應當完善規則,為相關權利人主張權利創造條件。
" 要想解決盜播打而不死之态,亟須借助科技手段完善平台監管,短期内可通過高效率‘事前預防 + 事後追責’等方式專項打擊遏制勢頭,強化平台責任,以‘實名認證 + 人臉識别’的方式促使主播關聯信用體系。" 黃尹旭說,長期來看,可依賴技術迭代完善平台監管,采用内容加密與追蹤方式,結合動态數字水印 ( 如用戶 ID 綁定)、區塊鏈存證技術,實現盜播内容溯源。
" 有關平台和部門應進一步完善直播帶貨規則,明确盜播帶貨行為的法律責任,監管部門也應加強查處盜播帶貨行為,及時處理被盜播者和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對于盜播帶貨行為,被盜播者同樣要積極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平台提供線索。" 常莎說。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