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台北市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今起解除禁見12天,歡迎閱讀。
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被控貪污、侵占等案,去年底被檢方起訴後,二度獲交保卻重行羁押禁見,柯文哲認為自己已無 " 禁見 " 必要,又逢父喪,申請解除禁見處分。台北地方法院(簡稱 " 北院 ")今天(27 日)開調查庭,柯妻陳佩琪、柯母何瑞英出庭陳述。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解除柯文哲自 2 月 27 日至 3 月 10 日對何瑞英、陳佩琪、柯美蘭等四人的禁見,可抗告。
柯文哲的父親柯承發 17 日上午病逝,包括陳佩琪在内的柯家人多次喊話,希望能讓在押的柯文哲出席父親告别式。柯文哲 26 日則是透過律師向北院申請解除禁止接見、禁止通信通信。
北院合議庭訂于 27 日下午 2 時 30 分開調查庭,而柯文哲的囚車 27 日下午 1 時 39 分左右抵達北院。只見柯文哲雙手上铐、神情淡定快步進入法院,至于何瑞英、陳佩琪則于下午 2 時 20 分左右現身北院,柯母手拿一條黃色手帕掩面痛哭,陳佩琪則是在一旁攙扶婆婆。
台北地院開庭時,柯妻陳佩琪主張解禁到 4 月 2 日。檢察官考量 " 适法性 "、公平性認解禁到 3 月 10 日辦完告别式,柯文哲看檢方态度不軟,脫口一句 " 随便你們啦 "。
開庭時法官詢問柯家需要解禁多久,陳佩琪表示,除了告别式外還有很多事情需處理,希望解禁到 4 月 1 日。但檢方認為,依照律師聲請 " 共商治喪事宜 ",解禁到 3 月 10 日告别式當天即可。雙方經協調過後,法官稍早裁定,準許柯文哲從今天(2 月 27 日)至 3 月 10 日,解除給媽媽、妻子、妹妹與弟弟的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