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江西男子發現妻子只有一個腎,起訴要求返還26.8萬彩禮,律師:不屬隐瞞重大疾病,歡迎閱讀。
記者 | 黃康睿
江西南昌縣的羅先生婚後不久發現妻子李女士便檢查出有先天性雙子宮加單側腎缺失,檢查出疾病後,羅先生曾帶着妻子進行治療,陸續花了約 50 萬元,再加上對方不願繼續共同生活,他懷疑妻子故意隐瞞,于是選擇離婚。
考慮到因結婚導致家庭困難,家中還欠有外債,羅先生想将部分彩禮及黃金鑽戒追回。經一審法院判決,李女士應返還部分彩禮 4 萬元和鑽戒一枚,羅先生對此判決感到不滿,于是提起上訴。
" 一審我要 80% 的彩禮黃金,二審我只要求 50%-60%。" 他說,目前二審已開庭,正等待最後的結果。
潇湘晨報記者注意到當事人羅先生曾在社交平台上發布視頻,自己在相親與女方結婚,婚後生活 13 天,女方身體出現狀況。并拒絕去醫院檢查而提出喝中藥調理,随後在江西省婦幼保健院檢查後診斷為先天性雙子宮雙宮頸,陰道斜隔,只有一個腎。羅先生在社交平台表示,治療期間手術費用均個人支付,花費共計約 50 餘萬。
△判決書。
據九派新聞報道,羅先生稱,婚檢時并未做相關檢查,女方也未提及,開庭時女方堅稱不知道自己婚前患有先天性疾病,目前他的訴求是返還彩禮跟黃金首飾等," 像結婚時的紅包錢等我都沒要,一審我只要 80%,判給我彩禮 4 萬元和鑽戒。二審我要求 50%-60%,二審結果暫時沒出來。" 羅先生表示現在他缺少女方提前知曉自己身體情況,隐瞞先天性疾病的證據。
羅先生配偶這一疾病是否屬于婚姻法裡面的隐瞞重大疾病?彩禮退還标準究竟如何?潇湘晨報記者聯系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做出法律科普和解讀。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在實踐中婚前隐瞞重大疾病的範圍主要是《母嬰保健法》規定的幾類疾病。在具體個案中,法院會結合疾病對婚姻生活的實際影響來判斷。先天性雙子宮單腎不屬于法律明确界定的 " 重大疾病 " 範疇。
但隐瞞該疾病不是返還彩禮的法定事由,男方能否要求返還彩禮,關鍵在于共同生活狀況和彩禮給付對男方家庭經濟造成的影響。在羅先生的案例中,兩人共同生活時間短,且彩禮數額巨大,導致男方家庭經濟困難,法院基于這些因素判決女方返還部分彩禮和一枚鑽戒,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