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娛樂經驗:明星别墅種菜被叫停,未必不合理,歡迎閱讀。
李亞鵬個人視頻賬号截圖
" 我們接到管理方的通知,我們在小院種的蔬菜是不被允許的。" 近日,李亞鵬因在别墅 " 小院 " 種菜被物業警告。對此,李亞鵬發視頻向物業道歉,并稱自己會把小菜苗鏟除。
不少網友為李亞鵬打抱不平,吐槽物業是不是 " 管得寬 "。這種樸素的判斷看似是合理的,但不了解具體事實,就對物業或明星 " 開噴 ",都是經不起推敲的。首先看這件事,誰有理,誰違規。
業主購買一個帶有院子的房屋,小院裡種點菜,就是想回歸田園生活,給繁忙的生活增加一點樂趣。但喜歡種菜的人和讨厭種菜的人,往往各執一詞,有人覺着這是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人卻受不了農藥肥料的氣味,還有人覺着高級小區出現菜園子,再加上不及時管理,甚至還會出現蔬菜塑料大棚,掉了小區的等級。這就讓種菜成為是小區最頭疼的問題之一。
實際上,這不是一個 " 種菜好不好 " 的問題之争,而一個社區管理問題。小區善治,需要求取居民不同訴求之間的最大公約數。我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鄰居們在相處期間要保持和諧的關系,不可以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導致生活環境受到影響。因此,業主在購買房屋時都會與物業公司籤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成立業主大會後也有相應的《業主公約》等協定,這其中對涉及公共利益的行為規範等都會進行明文約定。如果相關協定對業主能否包陽台、能否種菜等進行了約定,且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前提下籤訂了相關協定,那麼業主就有義務遵守協定規定。基于法規之下的合理合法業主公約彰顯了對相鄰權的尊重與維護,相鄰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
有約定,就需要遵循,通過小區管理公約,探尋居民間不同訴求的最大公約數。李亞鵬雖然很惋惜快要長成的豆角,不停地說着 " 太可惜了 ",但同時也表示 " 如果每家都在這種蔬菜也不對啊,所以非常抱歉。" 可見,他們小區的管理公約大概率是明确規定了能否種菜這一事宜。也可見作為公眾人物,他也自知遵守規則的必要性。
其實,能不能在小院裡種菜這個事,就和能不能包陽台、能不能随意改建一樣,類似物業產權中的處置紛争有不少。就拿包陽台這事來說,很多人想不通,自己家陽台怎麼就不能随意包了。杭州就曾出現過若幹起物業和業主之間關于私包陽台的官司。早年,物業和業主因為包陽台鬧上法庭,一般都會采取調解措施來解決。随着關于物權的法規條例日漸細化和深化,最近幾年,杭州出現過兩例包陽台業主起訴物業的案例,因為有業主公約、物業管理條例明文約定,最終都是業主敗訴。
任何權利,都是有邊界的。但時至今日仍不乏一些業主記憶體在誤區,認為房屋、陽台、院落是個人私有财產,自己可以随便做主,不尊重公共規則,輕則影響鄰裡和諧、產生矛盾糾紛,重則對房屋結構造成破壞,影響房屋整體安全。所以不要認為自家小院自家做主,種菜事小,呈現了公共文明的成色,更體現了對規則的尊重和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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