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風險提示,歡迎閱讀。
這份風險提示請收好:防範冒用金融監管名義實施詐騙
針對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監管部門或者工作人員,打着 "P2P 清退回款 "" 消除不良征信 "" 受理投訴 " 等旗号實施詐騙,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7 月 12 日發布風險提示,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提高警惕,增強反詐意識和識别能力,保護好個人信息和财產安全。
圖片來源:新華社發
冒充金融監管部門實施詐騙的手法通常有以下幾種:
手法一:偽造金融監管部門檔案實施詐騙。不法分子冒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名義,通過電話短信、快遞信函、互聯網等渠道,發布 "P2P 出借人風險專項清退通知 "" 金融平台清退通知 " 等虛假信息,引誘投資人通過所謂 " 官方回款渠道 " 進行 " 清退登記 "。投資人注冊登記後,不法分子再以需要繳納保證金等作為回款條件,詐騙投資人錢财。
手法二:假冒金融監管部門受理投訴實施詐騙。消費者在非官方渠道投訴後,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獲取的消費者手機号碼、投訴内容等信息,以 " 解決投訴 "" 理賠退費 " 等為由聯系消費者,誘導其點擊 "XX 監管部門在線理賠中心 " 等虛假鏈接或者利用視頻會議軟體創建所謂 "XX 監管部門會議室 ",誘騙登錄并開啟螢幕共享,從而騙取銀行卡号、網銀密碼、驗證碼等重要信息,盜取消費者資金。
手法三:冒充金融監管人員以 " 消除征信不良記錄 " 實施詐騙。不法分子假冒金融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利用非法收集的銀行卡号、貸款額度等個人信息,通過電話、社交軟體等聯系消費者并騙取信任,謊稱消費者在使用信用卡、互聯網貸款等借貸產品時產生逾期記錄,将被列入 " 征信黑名單 ",如要 " 修復征信 ",需向指定的 " 專用賬戶 " 轉入資金進行 " 信用佐證 ",并稱該筆款項随後将予退回。一旦消費者信以為真操作轉賬,不法分子迅速轉移資金并藏匿。
以上詐騙手法均為非法冒用金融監管部門名義,利用部分金融消費者急于解困、挽回損失、自證清白等心理特點進行詐騙。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信息安全、财產安全等合法權益,金融監管總局提示:
一、金融監管部門不直接辦理金融業務,也不會與消費者有任何資金往來。金融監管部門從未設立或者授權設立 P2P、投資理财等 " 回款渠道 ",不會通過 QQ 群、微信群、交易平台等面向社會公眾開展資金清退工作。
二、選擇正規機構的合法金融服務。消費者如果有借款、理财、保險等金融需求,應通過具備相應業務資質的機構獲取金融服務。切勿盲目相信陌生來電、短信、廣告傳單、社交媒體等非正規途徑推銷的 " 低息快捷 "" 免抵押擔保 " 貸款業務及 " 保本高收益 " 理财產品等。
三、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謹防信息洩露。對于不明來源的 " 内部消息 " 以及非官方渠道發布傳播的信息,消費者要仔細辨識,妥善保管身份證号、銀行卡号及密碼、驗證碼等重要信息,不點擊不明鏈接或者下載不明 APP,不與陌生人共享螢幕,審慎對外提供個人信息,避免因信息洩露造成财產損失。
四、通過官方渠道合法合理維權。因金融產品或者服務問題與金融機構發生争議的,消費者可優先選擇金融機構公布的官方投訴受理渠道進行處理;未達成一致的,可向當地金融糾紛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或者向金融監管部門反映。切勿随意點擊或者打開陌生人發送的所謂 " 官方投訴鏈接 "。
五、發現犯罪線索或者遭遇損失及時報案。一旦遭遇詐騙或者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消費者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反映有關情況,不可輕信網絡上自稱 " 網警 "" 黑客 " 等組織或者人員,避免再次受騙。同時,注意留存證據,積極提供線索,配合公安機關案件偵查,盡力挽回損失。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