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教育經驗:海南省出台“海南鮮品”區網域公用品牌授權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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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8 月 31 日,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 海南鮮品 " 區網域公用品牌授權管理辦法 ( 試行 ) 》 ( 簡稱《辦法》 ) ,進一步規範 " 海南鮮品 " 區網域公用品牌授權、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推進品牌共享,增強 " 海南鮮品 " 市場競争力。《辦法》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
《辦法》明确了," 海南鮮品 " 是海南省全區網域、全品類、全產業鏈的農業綜合性區網域公用品牌,指海南省現代農業檢驗檢測預警防控中心注冊的 " 海南鮮品 " 品牌商标。
申請 " 海南鮮品 " 授權使用的企業和農產品,應屬于海南省糧油、果品、蔬菜、畜禽、水產、飲料作物、藥食同源中藥材、花卉、林特、食用菌、服務等品類,以及其他在國内外市場具有較強競争力的品類。
授權使用 " 海南鮮品 " 品牌的使用主體享有以下權利:(一)獲得證書、牌匾,允許在授權的產品及包裝、說明書、廣告宣傳中使用 " 海南鮮品 " 品牌标志;(二)在 " 海南鮮品 " 品牌參與的技術培訓、貿易洽談、產銷對接、展會展銷、宣傳推廣、評獎評優等活動中進行重點推介賦能;(三)優先享有產品溯源管理、產權交易、金融支持、品牌產品包裝設計等資源,優先享有區塊鏈溯源及品牌存證系統使用權利;(四)每年對 " 海南鮮品 " 授權的品牌建設中成績優異、支撐有力的企業品牌、產品品牌将在政策上予以扶持。
授權使用 " 海南鮮品 " 品牌的使用主體履行以下義務:(一)按要求每年提供授權產品的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配合有關部門對產品的質量、商标使用和服務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二)嚴格按照《" 海南鮮品 " 區網域公用品牌形象規範》使用 " 海南鮮品 " 品牌标志,不得改變 " 海南鮮品 " 品牌标志形狀、圖文、顏色、設定等外觀設計,不得擴大範圍、出租、出借或非法轉讓;(三)同步開展 " 海南鮮品 " 品牌宣傳推介和產銷對接活動,使用 " 海南鮮品 " 品牌标志,講好 " 海南鮮品 " 品牌故事,維護好 " 海南鮮品 " 品牌信譽;(四)只準許在授權產品的包裝、說明書、廣告宣傳畫上使用 " 海南鮮品 " 品牌,不得擅自擴大使用範圍,嚴禁使用 " 海南鮮品 " 品牌專賣、專營等字樣,或在 " 海南鮮品 " 品牌商标上加注各種旅遊、紀念性的文字和圖形。(五)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注重生态環境保護,傳承區網域人文歷史和農耕文化,使經濟效益、生态效益、社會效益同步提高。
同時,《辦法》規定,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 " 海南鮮品 " 的指導和全面監督等工作,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培育、審核、推薦,組織發動品牌主體積極申報 " 海南鮮品 " 授權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 海南鮮品 " 授權實行常态化申報受理,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每半年組織一次評審授權,時間間隔不超過 6 個月。" 海南鮮品 " 授權分為中長期 ( 3 年 ) 許可授權和短期 ( 1 年内 ) 授權,期滿可重新申請。初級農產品、定制農產品、精深加工農產品、農業品牌示範基地、品牌體驗店、實體銷售等,可以申請 " 海南鮮品 " 中長期 ( 3 年 ) 許可授權;休閒農業、文化旅遊、餐飲服務、宣傳活動等,可以申請 " 海南鮮品 " 短期性 ( 1 年内 ) 授權。
對入選 " 海南鮮品 " 品牌目錄的企業品牌和農產品品牌實行年審制度,對年審不通過的企業品牌和農產品品牌," 海南鮮品 " 運營管理主體應當書面告知并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未達标的,及時從 " 海南鮮品 " 品牌目錄中退出,取消 " 海南鮮品 " 品牌使用資格,并收回牌匾、證書,不得繼續在其產品及包裝、說明書、廣告宣傳中使用 " 海南鮮品 " 品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