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多次試管才成功懷孕,孕婦坐網約車遭車禍流產……法院這樣判,歡迎閱讀。
因司機違規駕駛,網約車發生車禍,車上孕婦不幸流產。責任由誰承擔?2 月 17 日,上海市高院公布了這起案例的審理細節。
據悉,2022 年 1 月,吳女士在某網約車平台打車前往醫院產檢。然而,因司機在駕駛中違規變更車道,意外發生車禍,吳女士不幸在車禍中受傷。
經醫院檢查,事故雖未直接傷及胎兒,但造成多處傷口、出血,導致胎兒難以保住,最終吳女士無奈做了流產手術。
康復後,吳女士将司機、租車公司、網約車平台一齊訴至法院,并申請追加事故車輛的承保公司為被告。
吳女士認為,這次事故給自己身心造成巨大傷害,要求賠償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害賠償等,由兩家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無責險範圍内作出賠償,不足部分由司機、租車公司、網約車平台共同承擔。
司機對此未答辯。租車公司辯稱,公司是肇事車輛的所有人,但此次事故與公司無關,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網約車平台辯稱,平台與司機之間是合作關系,而非勞動合同關系,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财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本案中,原告通過網約車平台預定了網約車服務,雙方之間形成公路旅客運輸合同關系,而原告與保險公司、租車公司、司機并非合同相對方,上述三被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網約車平台作為運輸經營方,負有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法定義務。上海《網約車管理若幹規定》也明确指出,網約車運營服務中發生安全事故,平台應當對乘客的損失承擔先行賠付責任,故法院判定網約車平台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關于賠償金額,除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等之外,考慮到原告多次試管才成功懷孕,此次事故雖未構成肢體傷殘,但對其精神造成較大打擊,故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 3 萬元,共計賠償吳女士 9 萬餘元。而後平台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予以維持原判。
來源:上海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