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男子在太原機關工作,年收入35萬?反轉了!系擺拍,背後MCN機構或被罰,歡迎閱讀。
近日,一男子自稱 " 在太原某機關工作,年收入大概 35 到 40 萬 " 的相親視頻遭質疑。
記者注意到,發布者的視頻下方評論,均質疑該男子身份的真實性。
而該男子在另一賬号發布的相親視頻中稱,自己工作定居在成都。
上述兩段視頻均為同一男子、同一場景,只是工作定居地址不同,話術幾乎一致。
據新京報消息,3 月 10 日,記者從太原警方獲悉,經警方缜密工作,上述視頻系虛構擺拍内容。目前,太原、成都警方正進一步調查。
律師說法:
男子及其背後的 MCN 機構
或面臨處罰
據潇湘晨報報道,湖南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分析,根據太原警方披露的信息,男子及其背後的 MCN 機構發布虛構擺拍視頻的行為違法,可能面臨以下法律制裁:
該男子在相親視頻中虛構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收入,以此吸引公眾關注和潛在相親對象的興趣。這種行為構成了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關注,違反了網絡信息真實性的基本原則。虛構擺拍視頻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可能引發公眾誤解和不必要的恐慌,從而擾亂公共秩序。特别是在相親這個敏感話題上,虛假信息的傳播可能加劇社會矛盾和不信任感。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對于本案中的男子及其背後的 MCN 機構,如果其行為被認定為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将面臨行政處罰。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虛構擺拍視頻的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還可能觸犯刑法。例如,如果視頻内容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尋釁滋事罪等,行為人将可能面臨刑事處罰。不過,本案中的具體情況尚未明确,是否構成刑事責任需由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判斷。
陳平凡提醒,作為内容生產者和傳播者的重要一環,MCN 機構在審核和發布内容時應承擔起更大的責任。如果 MCN 機構明知或應知内容虛假而仍予以發布或推廣,将可能承擔連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