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格力回應“被判賠償奧克斯共 5849 萬元”:不實信息,歡迎閱讀。
IT 之家 12 月 27 日消息,近日,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與格力電器等兩起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一審判決書公布。
該案件裁判日期為 2022 年 8 月份。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判決書顯示,原告奧克斯公司以 " 壓縮機 " 發明專利權被侵害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格力公司分别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開支共計 3996.17 萬元和 3332 萬元。
原告稱,該專利申請于 2000 年 8 月 11 日,并于 2004 年 9 月 29 日獲得授權公告,後被轉讓至奧克斯公司名下。被告格力公司辯稱,涉案專利歷經三次權利轉移,奧克斯公司未就其享有被訴侵權期間内連續、完整的權利盡到應盡的舉證責任。涉案壓縮機系格力公司從珠海凌達壓縮機有限公司購買,并支付了合理對價,格力公司具有合法來源,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奧克斯公司作為涉案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在專利有效期内依法享有提起侵權訴訟的權利。最終,兩起案件法院分别判決格力電器公司賠償奧克斯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 3303 萬元、2546 萬元。
IT 之家注意到,格力連夜發表關于 " 奧克斯訴格力侵權獲賠 " 不實信息的澄清聲明。格力稱,經查證,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已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8 日就該系列案件作出二審終審裁判:
判決奧克斯購買的專利不符合授權條件,應予無效;
裁定撤銷寧波中院、杭州中院有關判決,駁回奧克斯的起訴。
格力還表示,部分媒體及平台未盡核實義務,發布不實信息,已嚴重侵害公司合法權益,請相關信息發布平台、媒體及時予以澄清并消除不良影響,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