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在高端酒店吃頓飯,為何要收我6%的增值稅?,歡迎閱讀。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号:" 空間秘探 "(ID:MESPACE007),作者:Essai,題圖來自:視覺中國
文章摘要:
最近,一條短視頻火了,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博主 " 艾維奇 Vic" 在安吉悅榕莊酒店餐廳吃飯,在點菜過程中發現除了菜品的原有價格,還加收了 10% 的服務費和 6% 的增值稅。博主詢問酒店服務員 " 為什麼還要交 6% 的增值稅 ",酒店服務員解釋道 " 酒店的所有菜品都是不包含增值稅的 ",最後博主還是付了包含增值稅菜品的錢,共計 562 元,其中服務費收了 56.2 元,增值稅收了 33.72 元 ……
一、在餐廳吃飯,還需要交增值稅?
在安吉悅榕莊餐廳吃完飯,付完錢後博主還補充道 " 所有的酒店的任何消費,也都是不含稅的 " 雖說可以理解 10% 的服務費,但這個 6% 的增值稅不知道是不是正常的?而這個 6% 的增值稅最終需要消費者來承擔嗎?
此事一出,評論區的網友們眾說紛纭:
有網友和博主都表示疑惑稱," 第一次聽說吃飯還得自己上稅的。"
還有網友表示理解酒店的行為,覺得沒有什麼問題 " 本來就是客人支付啊,只是這家餐廳老實,公開告訴你了。"
也有網友為酒店的這一行為解釋道," 中國的報價都是含稅價。不含稅的是歐美的習慣 "" 增值稅是最終消費者承擔的,只是一般隐藏在菜價裡而已。"
一些網友對多交 6% 增值稅的問題出謀劃策 " 既然交了,那就開發票吧。" 甚至後續針對開發票的問題,有網友建議 " 讓他們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要普通專票。"
在評判 " 安吉悅榕莊餐廳還需要交增值稅?" 這件事情之前,先來了解一下,增值稅到底是什麼?
增值稅是對我國境内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及不動產的增值額和貨物進口金額為計稅證據而課征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增值價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價外稅。
簡單來說:增值稅就是商品或服務生產、流通過程中,每一個環節所產生的增值部分都要繳納相應的稅款。
因此,毋庸置疑,酒店是需要交增值稅的,而國内酒店關于繳納增值稅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将增值稅涵蓋在酒店商品裡,消費者不需要擔心繳納稅款的問題;另一種主要出現在國際和星級酒店,将增值稅與商品原價分離開來,類似上文描述的現象,增值稅直接由消費者來承擔。
二、要不要交和告知你要交,是兩個問題
不僅如此,類似安吉悅榕莊這種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大于 500 萬元的,且提供餐飲服務或住宿服務的一般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顯示,應按照 6% 的稅率繳納增值稅。
既然增值稅要交,那為什麼安吉悅榕莊餐廳的做法還是引起了很多網友的不滿?這其中有兩個核心的矛盾點,其一是稅價分離的消費習慣不太符合我國國情,其二是多出的增值稅沒有事先被告知。
1. 稅價分離不是 " 主流習慣 "
稅價分離顧名思義就是商品價格和稅的價格分開來算了,但最終等于開發票的價格。我國采用稅後價格、國外采用稅前價格的方式來體現商品最後付款的金額,這背後是不同國家的稅收制度、消費文化和稅務管理等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的結果。
舉一個例子,曾經從國外引進來的上海家樂福超市,在超市的價格标籤上面明确寫了稅費多少,卻引起了消費者的不滿,很多人不習慣,認為買東西為什麼會有稅呢?本質上是國内主流的消費習慣不同。現在我們再進入一家超市,價格标籤上填寫的内容也通常只有部門、規格、產地、零售價、產品名稱這些主要信息,稅費被隐藏在了零售價中,不被看見。
所以大多時候消費者其實并不知道在消費的同時,也買了稅,消費者在消費時體驗的是消費過程中帶來的感受與消費品帶來的價值,是一種索取的過程,如果再冷不丁地告訴消費者還要多收費反而成為變相索取的一方。由此可見,稅價分離的消費理念目前還不是社會的 " 主流習慣 "。
雖說稅價分離也是消費形式的一種,但在酒店行業中使用或多或少影響着住戶的體驗感。一方面會給住戶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當下酒店除部分民宿外,大多數酒店住宿價格含免費早餐服務,或者擁有餐廳。部分酒店的客房内還設有售賣食品飲料的吧台或貨櫃。除住宿外,部分酒店還提供健身鍛煉、休閒娛樂、康體理療等項目。
酒店兼營多項業務所以得分别核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财稅〔2016〕36 号發布)規定,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适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别核算的,從高适用稅率。基于此,五星級酒店提供住宿服務和娛樂服務雖然适用稅率均為 6%,由于其可以分别核算不同服務的銷售額,仍需按照兼營業務的規定,分别就提供的不同服務按照各自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酒店行業的增值稅分布多個範疇領網域,停車費收入、給其他部門或個人做賣場取得收入是按 11% 來繳納;長包房、洗衣、商務中心的打印、復印、傳真、秘書翻譯、快遞服務收入,按 6% 來繳納;電話費收入又是按 11% 來繳納 …… 這些瑣碎的酒店服務都分别對應不同的稅收。
另一方面,住戶承擔重復納稅概率大大提高。在稅價分離的同時,價裡有沒有包含稅消費者是不知道的,如果要驗證有沒有的話就又需要去開發票了,那消費後重復操作的行為對消費者來說也是一種麻煩,影響入住酒店的體驗感,還背上了可能會承擔重復納稅的風險。
2. 提前告知要交是 " 義務 "
不管是稅後價還是稅價分離,被告知是酒店服務中的一部分,是消費者擁有知情權的體現。特别是餐飲消費,如果菜品不含增值稅,最好提前告知消費者。
酒店未遵守社會主流的消費習慣,采用了稅價分離的方式來收取增值稅。有些社會餐飲不止在增值稅方面不告知消費者實情,還多了 " 茶位費 "、" 餐具費 "……
前段時間有網友通過人民網 " 領導留言板 " 反映稱,近期北方遊客來南方旅遊用餐,反感南方部分商家不合理的茶位費收取制度,建議深圳帶頭取消收取餐廳 " 茶位費 "。而這個 " 茶位費 " 在廣東餐飲行業中,是存在已久的話題,标準是一律按照人頭收費,從幾元到十幾元不等。事後的結果也指出,所有餐飲業商家都有權自主決定是否收取 " 茶位費 ",但是餐飲業經營者須盡到明碼标價和提前告知兩大義務。
酒店行業也是如此,應從中受到啟發,告知商品價格的方式通過產品明碼标價和服務員提前告知兩大主要形式呈現,兩種形式缺一不可,不能讓消費者 " 摸着石頭過河 "。
三、除了增值稅,還有哪些 " 雜費 " 引發住客反感?
" 空間秘探 " 調查發現,除了酒店餐廳,還有一些酒店其他場合亂收附加費的現象容易引起住客反感。
1." 選位費 "
前幾年上海陸家嘴某酒店 54 樓大堂吧,因其可以近距離俯瞰浦江兩岸風光,這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一直被網友盛贊為 " 十大魔都下午茶聖地 " 之一,但是卻遭到消費者投訴說 " 若要選靠窗的座位,至少要多點一份 800 元的雙人套餐,這是在變相的收取‘選位費’ "。
聽起來不可思議,到酒店無論是就餐、聚會、還是喝下午茶,誰都想挑選一個相對舒适的包廂或是餐位,一般酒店并不會因為包廂舒适程度不同或餐位位置好就另外收取附加費。但如果酒店把視覺優越的餐廳位置當成是一種酒店資源的話,那麼明确表示公開收費也無可厚非,可酒店卻以最低消費的形式來捆綁消費者,讓消費者強制消費,那就損害了 " 自主定價、公平交易 " 的規則,而消費者也無形之中被迫買單了。
2. " 二泡費 "
雲南大理有位博主在入住 2000 多元酒店一晚時,想要在房間内泡澡,卻發現想要再泡一遍竟然還要二次收費。博主随後發文表示不解,還曬出了泡池旁的小牌子,牌子上寫着 " 請愛護水資源,第二次收費 " 的字樣。很多網友表示質疑," 房費都這麼高了,怎麼泡澡還要二次收費?" 後續酒店工作人員表示 " 酒店有房間自帶浴缸、泡池,浴缸可以多次免費泡澡,泡池能容納兩人同時泡澡,但有的顧客反復多次泡澡,造成泡池的水消耗量巨大,而且需要工作人員排水 "。
其問題的核心是可能酒店真的有自己的 " 苦衷 ",但是消費者根本不知道二次收費的内因。說白了酒店方面并沒有做到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并在此基礎上做到明碼标價,解釋二次泡澡收費的相關提示和說明。
3. " 洗滌費 "
相信大家也遇到過,酒店的床單或者地毯因為各種突發情況,比如寶寶排洩物、紅酒、化妝品、血迹等污漬不小心弄髒了,那需不需要賠償 " 洗滌費 "?需要向酒店支付關于洗滌的費用嗎?
目前我國對于酒店加收洗滌費并有沒有明确的标準,住宿本來就會使客房内的物品發生折損,這是酒店經營方能夠預見的情況,為消費者提供方便和幹淨的住宿環境,其費用是包含在住宿費用内的。但消費者有不可預見的因素——并非人為導致房間污損,可以清洗掉就屬于服務用品的正常清洗範圍,酒店就不應該加收 " 洗滌費 "。但如果惡意損壞弄髒客房内物品,就應該賠償損失了,但是最重要的還是消費者需要被提前告知,酒店在物品上的清潔服務是如何處理的。
除了上述這些變相收取附加費用的酒店服務行為,還有一些住客不小心用了非免費的礦泉水、飲料酒水、零食、包裝的洗浴用品等,到結賬的時候才恍然大悟。在消費者明确要拒絕付費後,酒店又表示商品已經明碼标價,可是酒店明碼标價的标語又不明顯,需要消費者支付其費用才能退酒店押金的尴尬情況,導致消費者不得不付款,大大影響了消費者的住宿體驗。
四、酒店應該如何避免 " 隐形收費 "?
結合上文的例子," 空間秘探 " 觀察發現,附加費是酒店服務費的一種補充。在酒店需要額外提供服務的時候,附加費就會出現,那為什麼會有附加費的出現呢?
一方面是酒店人力成本的提升。随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員工工資、福利等人力支出的不斷增加,酒店為了維持優質的服務水平,同時保障員工的合理待遇,可能會通過收取附加費的方式來彌補可能產生的人力成本。
另一方面是市場的競争加劇。在眾多酒店品牌層出不窮的當下,為了能夠吸引住客,酒店會通過增加一些特色的服務來吸引住客,比如說冰箱裡的酒水、特色的歡迎禮品、當季的水果飲品、本土的新鮮甜點 …… 這些背後都需要通過附加費的收取來保證運營。
但是靠這些附加費轉化的 " 暖心服務 ",可能會因小失大,對于中國人來說這些酒店服務反而成為了 " 隐形的消費 ",很有可能會引來住客的不滿,比起各種各樣的附加費,提前告知沒有 " 隐形消費 " 更容易被接受。
酒店服務是酒店無形無價的產品,随時随地的向客人出售。酒店服務不僅局限在酒店員工服務的 " 賓客至上,服務第一 " 這種看得見的明面層次上,還需要酒店深刻挖掘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消費需求、消費理念、消費意識、消費文化等等深層次的服務要求。
比如不論是雙床房還是大床房,很多人喜歡選擇靠近牆的那一邊睡覺;如果酒店房間有冰箱,住客可能會不自覺地打開查看,所以冰箱一定要打掃幹淨,保持清香;住客剛剛進門,最不願意有人在這個時候敲門;很多客人不相信直接飲水,寧願喝瓶裝礦泉水;許多住戶把挂着的地巾用來擦頭發;住戶會讓電視開着,但是不看。打開電視的時候,會不停地翻看頻道,直到選到喜歡的内容 …… 這些都是住戶在住房時可能出現的消費習慣,而這些習慣的發掘是 " 隐形的酒店服務 " 不被看見,但是如果消費者注意到了便會覺得很暖心,與之相對的增加附加費又不被告知的服務态度,就很容易 " 因小失大 "。
舉一個例子,前陣子出差住酒店,由于一天都呆在酒店工作,導致打掃酒店衛生的阿姨沒有機會在規定時間進入房間打掃,因為當時很忙也不會騰出時間專門給阿姨打掃,阿姨只能作罷。本以為事情過去,沒想到第二天總經理因為阿姨未打掃的事情前來道歉,在此過程中順便還發現了我換下來的衣物,詢問我需不需要清洗烘幹。本來想着帶回家清洗,既然酒店有周到的服務,那為什麼不用?後來,總經理把衣服全部清洗好,并整齊地疊放給我,而這個時候酒店的服務也會讓我覺得很暖心。
因此,酒店的 " 隐形消費 " 之所以容易引起住客反感,根本原因還是在于服務理念,酒店不能光想着跟住客 " 多要一點 ",而是要為住客 " 多做一點 "。如果多一些 " 暖心服務 ",可能所謂的 " 隐形消費 " 在不違規違法的前提下(比如 6% 的增值稅,無論酒店把這稅費含在菜價裡,或者明碼标出提前告知),也不會成為輿論的焦點。
綜上,酒店服務是酒店行業經久不衰的課題,酒店餐廳增值稅到底應該如何繳納,也需要酒店行業更加深入地思考。不過,以客戶為中心,關注客戶需求,致力于提供超越客戶期望的服務,是值得每一個酒店人牢記的服務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