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買了小鵬汽車後,“随車贈品”遲遲不到,車主:感覺被當傻子耍,歡迎閱讀。
戴先生買了一輛小鵬 M03,他說銷售答應贈送随車充和頭枕,可提車之後一直沒有收到這兩樣贈品,事後一位銷售負責人給出的答復,讓他非常惱火。
戴先生買的小鵬 M03,購車發票上的價格是十一萬九千八。
他介紹去年 12 月他到杭州濱江寶龍城一家小鵬汽車體驗中心看車,當時付了五千定金,後來在小鵬汽車的官網上下單,今年 2 月 16 号他付清尾款提到新車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去年 12 月 7 号小鵬汽車體驗中心一位銷售答應送随車充和頭枕。
戴先生解釋,他要的" 随車充 "是小鵬汽車官網上這種便攜充電槍,價格是九百八。
記者:他有沒有提随車充的品牌?
記者:你對他這句話怎麼理解?
戴先生:我在 " 小鵬 " 買車,送的肯定是 " 小鵬 " 的随車充和頭枕,如果有别的選項讓我選,應該提前告知我。
提車當天戴先生給這位銷售發微信提到随車充和頭枕的事情,銷售回復" 等您今天提完車,這兩天我會給您郵寄 "。
戴先生說,事後自己一直沒有收到這兩樣贈品,他找杭州濱江寶龍城這家小鵬汽車體驗中心反映過問題。
戴先生:銷售已經不回復我了,他說離職了。找過店長。
記者:他承認送你随車充和頭枕的事情嗎?
記者:怎麼處理的?
戴先生:他拖了我一個月還沒處理好,他說幫我去問。
記者:後來是誰介入處理?
戴先生:我打了 400 電話,他們銷售總監聯系我,承認這個事情,讓我不要打 400 電話,他說會幫我處理這個事情。但是處理方式是 " 淘寶 " 随便幫我買一個一百多塊的随車充。
記者用戴先生的手機分别給當事銷售和銷售總監打微信電話,兩個人都沒有接聽。
微信聊天記錄顯示,4 月 9 号小鵬汽車客服人員問戴先生" 門店那邊已經聯系您處理了嗎?"
戴先生說 " 他的處理方式,只有幫我買一個 200 塊以内的别的品牌随車充 "
客服人員說 " 這個方案是我這邊找門店能夠協商到的結果了,建議您考慮一下 "
戴先生:我覺得小鵬的售後完全沒有誠意,我難以接受。
記者:你要求什麼?
戴先生:我要求送原裝的随車充和頭枕。
杭州濱江寶龍城這家小鵬汽車體驗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領導不在,記者留下了自己的采訪問題和聯系方式。
戴先生當場給小鵬汽車全國客服打了電話。
小鵬汽車全國客服 接線員:我這邊也會記錄您不滿意門店處理方案的需求,總部工作人員也會再去跟進對接。
戴先生:我最不滿意是他們拿消費者當傻子耍,這種白紙黑字答應的東西,他(銷售)在職期間答應的東西,口頭約定也是合約。
浙版消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介紹、承諾以及對消費者詢問、投訴的答復視為經營者的行為。
截至發稿,記者沒有收到小鵬汽車方面的正式回復,後來戴先生反饋濱江寶龍城那家小鵬汽車體驗中心的店長,答應贈送原廠的随車充和頭枕,他希望這次小鵬汽車方面能說話算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