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男子開網店自買自賣“薅”運費險200多萬元,獲刑5年半,歡迎閱讀。
近日,福州閩侯縣人民檢察院公開了一起案件。
2020 年至 2022 年 9 月,陳某某在論壇裡了解到可以利用退賠運費險來賺取保險公司的錢,随即 " 靈機一動 ",覺得可以詐騙錢款。按照運費險理賠規則,申請理賠運費險,必須有網購和退貨的物流快遞信息。陳某某利用其本人以及親屬的身份信息,在平台注冊多家網店和多個買家賬号。在擁有了這些網購賬号和網店賬号後,陳某某就開始 " 自買自賣 " 之路。發出空包裹,收到後再将其寄回。用不同網店、賬号,頻繁進行此類操作,直到 2022 年 9 月被平台後台巡查發現。
經司法審計,陳某某及親屬的支付寶賬戶收到理賠款金額共計人民币 2244350 元。最終,犯罪嫌疑人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
來源:閩侯檢察 編輯:丁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