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外賣小哥都上社保了,保險代理人的社保還會遠嗎?,歡迎閱讀。
文:郭力芳 來源:燕梳師院
近期,京東、美團等企業為外賣騎手繳納社保的新聞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引發熱議。這一消息讓劉阿姨陷入了困惑。劉阿姨的女兒是某保險公司的一名保險營銷員,她不解道:" 同為靈活就業人員,保險公司作為大型企業,為何不為營銷員繳納社保呢?"
記者經過與多位保險代理人深入交流後發現,長期以來,保險代理人都處于沒有社保的狀态。曾對這一情況心存疑問的保險代理人,如今似乎都逐漸接受了這一現實,而這種 " 接受 ",既被動又無奈。為何終日為他人保險忙碌奔波的保險代理人,自身卻缺失了社保這道重要的 " 保險杠 " 呢?
成見
讓 " 五險一金 " 成為橫亘在前的大山
一位有着 20 年從業經驗的頭部經紀公司代理人坦言:" 連續三個月收入尚不足 1 萬元,連基本生活都難以維持,更别提社保了。" 反觀美團、京東為騎手配備的保障,恰恰凸顯了保險代理人群體的特殊弱勢地位。
2025 年,在中國靈活就業者群體數量已超 2 億人,其中保險代理人約有 300 萬人。作為保險行業核心銷售力量的保險代理人,普遍面臨着 " 無社保、無保障 " 的艱難處境。為何保險代理人一直以來都沒有五險一金,卻仍被社會所默認呢?這究竟是源于一種慣性的漠視,還是長期以來人們心中根深蒂固的成見呢?
成見一: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籤訂的通常是代理合同,而非勞動合同,故沒有 " 資格 " 享受社保
歷史慣性使得代理人制度呈現 " 去勞動關系化 " 的特點。20 世紀 90 年代,友邦保險引入壽險代理人制度,1995 年 10 月 1 日我國首部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對保險代理人的身份及業務範圍進行了明确界定,即代理人與保險公司之間是代理關系,而非勞動關系,代理人依據代理合同獲取報酬,而非享受員工福利。
代理人制度的設計初衷在于降低險企的用工成本,這一模式在行業擴張階段确實推動了保費規模的迅猛增長,業界也視其為行業慣例。然而,随着社會的發展,這種模式是否符合時代的發展?需要打個問号。
成見二:保險代理人擁有高額傭金,無需社保
" 為何保險公司不給代理人繳納社保呢?" 面對這一疑問,友邦人壽一位營銷總監反問道:" 為何要讓公司繳納保險?選擇做保險代理人本就是來創業的,有年薪百萬、千萬的可能,又不是來打工,何必在意那一點點社保?" 大童一位合夥人也持有類似觀點,她認為:" 還在為五險一金糾結,那說明你仍是員工思維,說明你選錯了行業,保險行業并不适合你。"
成見三:羊毛出在羊身上,為保險代理人繳納社保必将削減能力強的人的收入
某保險公司一位大 V 認為,保險行業的準入門檻較低,若給所有保險銷售人員提供社會保障,必然會導致保險公司運營成本增加,進而影響績優業務人員的利益,最終出現劣币驅逐良币的現象。
暫且抛開這些成見,從保險公司的角度考量,若為代理人繳納五險一金,确實會面臨巨大的成本壓力。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通常占工資的 30% - 35%,若為百萬代理人繳納五險一金,每年的成本可能高達上百億元。以月均 1.2 萬元人力成本計算,一家四級分支機構需月均 50 萬元保費才能達到盈虧平衡,社保支出極有可能直接導致機構虧損。
而政策支持的缺位,也進一步加劇了代理人權益保障的滞後。2025 年多地公布的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方案中,同樣未提及保險代理人。
缺失的保障
既富不了險企,又寒了代理人的心
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中心和保險行銷集團保險咨詢研究發展中心聯合發布的《2024 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生态白皮書》顯示," 如果僅計算活躍的人力,可能連 100 萬都不到。" 近幾年,保險代理人數量呈斷崖式下跌,從 900 萬人驟降至不到 300 萬人,其中更多原因是源于對行業制度的抱怨與不滿,據統計,流失的人員基本以新人和半新人為主。
富德生命人壽一位總監目睹新人不斷流失,非常惋惜," 保險代理人的社會地位并不高,除了部分代理人不規範的銷售行為損害了行業形象外,收入的不穩定性更是關鍵原因之一。他們沒有五險一金,沒有底薪,生活着實艱難。"
" 去勞動關系化 " 為保險公司披上了一層防護衣,使其将繳納社保的責任隔離在外。但在管理層面,保險公司卻又将代理人視同公司員工進行管理,要求代理人像員工一樣每日考勤打卡,參加各類會議活動,要求其拜訪客戶,下達各種任務指标 ……
極具諷刺的是,長期主義是許多保險公司時常挂在嘴邊的口号,但如果連最基本的社會保障福利都無法提供,保險營銷員的長期主義又從何談起呢?
平安保險一位培訓導師分析道," 低保障會導致代理人追求短期傭金,從而引發誤導銷售,損害行業聲譽。同時,也會影響隊伍的穩定性,阻礙專業化轉型的進程。"
業内專業人士認為,險企為代理人配置保險的确會增加很大成本,但從長遠發展來看,為代理人配置社保能夠吸引高學歷人才,推動保險行業從 " 人海戰術 " 向 " 精英化 " 轉型,契合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需求。此外,也有助于促進代理人群體的穩定性,增強保險服務的可持續性,助力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建設。
為保險人撐起 " 保護傘 "
雖然目前有個别保險經紀公司給代理人繳納五險一金,但影響面不大,整個保險行業仍然在遵循老一套的管理模式,保險代理人在這種模式下,相當于在 " 裸奔 ",那麼,保險代理人的 " 保護傘 " 該由誰來撐起呢?這亟需政府、行業、險企三方協同發力。
在政府層面,是否可以考慮修訂《保險法》,明确代理人與險企之間的法律關系,例如将保險代理人納入 " 不完全勞動關系 " 範疇?
從行業層面來看,是否可以參照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拟定的代理人四級分類标準,對高級别代理人強制險企提供社保?
對于險企而言,是否可以試點 " 員工制 + 績效獎勵 " 的管理制度?
當然,若想從 " 制度性忽視 " 轉變為 " 系統性保障 ",必須打破以往的一些思維慣例和經營模式,挪走 " 心中的成見大山 ",這一過程必然會傷及 " 筋骨 "。但如果能将這數百萬代理人從 " 流動的銷售工具 " 轉變為 " 專業的風險管理者 ",真正築牢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石,那麼這一切的打破難道不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