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軍事經驗:二戰德國秘密野戰警察歷史和軍服,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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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野戰警察(Geheime Feldpolizei)是納粹德國國防軍内部的秩序部隊之一,最早成立于 1936 年。秘密野戰警察主要職責類似于野戰憲兵,除了監督國防軍紀律外,還負責在反遊擊,反破壞和反間諜任務。
國防軍秩序部隊主要有五種:野戰憲兵(Feldgendarmerie),交通指揮營(Verkehrsregelungsbataillone),野戰獵兵(Feldj ä ger),秘密戰地警察和國防軍巡邏隊(Streifendienste)。
陸軍秘密野戰警察身份牌
根據德國之前經歷的戰争,特别是一戰的經驗表明,有必要在國防軍内部建立一支特别部隊,用于反間諜和反破壞等任務,并在部隊内部出現瓦解迹象時進行早期幹預,打擊占領區的抵抗運動。因此在納粹上台後,在國防軍中建立了秘密野戰警察來負責這一領網域的工作。
秘密野戰警察第一次行動是作為秃鷹軍團的一部分參與了 1936 到 1939 年的西班牙内戰。秘密野戰警察組建了一個 30 人小隊,代号為 "S/88/Ic"。該小隊隸屬于陸軍總司令部的反間諜部門阿勃維爾(Abwehr),并和佛朗哥的軍事警察情報處(Servicio Informacion Policia Militar)合作。秘密野戰警察在西班牙的主要任務是迫害在國際旅作戰的德國人。根據同佛朗哥達成的協定規定,國際旅中被俘虜的德國人移交給秘密野戰警察,其中一些俘虜在在西班牙審訊中被殺害,大多數俘虜則在西班牙同意情況下帶回德國本土,這些人或被人民法庭審判,或直接被送往集中營。
在合并奧地利的國防軍部分動員中,第七軍區(慕尼黑)在 1938 年 3 月部署了第 570 秘密野戰警察小隊。不過這次部署只持續了幾天,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動員工作提供經驗。
在 1938 年合并蘇台德和 1939 年占領捷克斯洛伐克的行動期間,秘密野戰警察參與其中,并同保安局特别行動隊進行合作。秘密野戰警察主要在國防軍中執行秘密警察的任務,而保安局特别行動隊則對占領區反對者進行大規模逮捕,以消除任何抵抗力量。
1939 年之前,納粹領導人就清楚意識到,在未來戰争中,秘密野戰警察不僅僅是為了反間諜和反破壞,而是要在國防軍框架内展開秘密警察的工作。因此秘密野戰警察一開始就從蓋世太保和刑事警察中招募人員。在二戰期間,這些人員作為文職人員被分配到國防軍中,但保留原來的警銜,并加上 " 野戰警察 " 後綴。而一些有特殊知識和技能而适合執行秘密警察任務的國防軍人員會被任命為輔助野戰警察,保留原來軍銜。但他們返回原來部隊後,必須對先前執行任務絕對保密。
在占領挪威和丹麥等國時,秘密野戰警察主要執行野戰憲兵任務。而在蘇聯和巴爾幹地區的遊擊戰中,秘密野戰警察經常同國防軍,黨衛隊和警察一起進行反遊擊作戰,并因遊擊戰而對當地民眾進行報復活動。
從 1943 年夏開始,随着國防軍的撤退,部隊解散和内部瓦解,搜捕逃兵成為了秘密野戰警察的重要任務之一。僅在 1944 年 7 月,中央集團軍群因蘇聯巴格拉季昂行動而潰敗,秘密野戰警察搜捕了 3142 名逃兵,這些士兵因為部隊潰敗而逃到了後方區網域。
在 1942 年秋,幾乎所有部署在西線的秘密野戰警察小隊都被轉移到保安局(SD)。1944 年春,帝國中央保安總部最終接管了國防軍的阿勃維爾,一些秘密野戰警察小隊被移交給黨衛隊。
1939 年夏,對西班牙,奧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的軍事行動取得經驗進行分析,編寫了一份《秘密野戰警察工作守則》,該守則在二戰結束前一直适用于秘密野戰警察的部署工作。
職責範圍
1. 調查和打擊一切危害人民和國家的活動,特别是行動區網域内的間諜,叛國,破壞,敵方宣傳和颠覆活動。
2. 收集和分析調查結果
3. 詳細執行和監督為确保行動區網域安全而采取的對應措施,并就對應措施向軍事部門和部隊提出建議。
個别任務
1. 監控平民的新聞和通信
2. 監控野戰郵件
3. 阻止敵方情報機構的措施
4. 監控平民,包括他們的情緒和态度
5. 從信任者和其他來源獲得情報
國防軍野戰警察總長(Feldpolizeichef der Wehrmacht)
隸屬于國防軍最高統帥部(OKW)的阿勃維爾。在整個二戰期間野戰警察總長由威廉 · 克裡希鮑姆(Wilhelm Krichbaum)擔任,他最終成為黨衛隊區隊長和警察上校。克裡希鮑姆自 1933 年就是蓋世太保成員,還擔任過蓋世太保負責人(帝國中央保安總部第四辦公室)。國防軍野戰警察總長負責海軍和空軍的秘密野戰警察。
陸軍野戰警察總長(Heeresfeldpolizeichef)
他是國防軍野戰警察總長的下屬,負責管理和部署派往陸軍的所有秘密野戰警察部門。陸軍野戰警察總長隸屬于陸軍總司令部(OKH)。
東西線秘密野戰警察領導(Leiter der geheimen Feldpolizei Ost und West)
他們是陸軍野戰警察總長下屬,隸屬于陸軍總司令部,分别負責東西線秘密野戰警察部門。他們的下屬是高級野戰警察警司。
高級野戰警察警司(Leitende Feldpolizeidirektoren)
高級野戰警察警司隸屬于上級軍事指揮官。部署于在二級戰區(巴爾幹和挪威等)的高級野戰警察警司只屬于陸軍野戰警察總長。
秘密野戰警察小隊(Gruppen Geheime Feldpolizei)
秘密野戰警察的行動部門是小隊,小隊被分配到各集團軍群,集團軍,保安師,空軍航空隊司令部和海軍司令部等部門。各小隊從各自司令部 lc(負責情報工作的第三總參謀軍官)接受行動命令,只有部署于在保安室的小隊從師級司令部 Ia(負責作戰工作的第一總參謀軍官)。
師級部門沒有單獨參謀長(軍及以上有),分為:
● Ia ( 1. Generalstabsoffizier ) :第一總參謀軍官,負責師的作戰事務。當師長缺席時可以代行師長職責。
● IIa ( Adjutant ) :副官,負責師的人事事務。
● Ib ( 2. Generalstabsoffizier ) :第二總參謀軍官,負責師的後勤事務。
● Ic ( 3. Generalstabsoffizier ) :第三總參謀軍官,負責師的情報事務。
根據行動和責任區網域的不同,小隊的兵力也各不相同。小隊人員完全摩托化,并配備輕武器。
1939 到 1940 年部署的小隊目标兵力為 50 人:
● 1 名小隊長(最高級文職人員)
● 32 名野戰警察(高級和中級文職人員)
● 17 名輔助人員(司機和文書)
對于部署在東線的小隊目标兵力為 94 人:
● 54 名野戰警察(高級和中級文職人員),可用國防軍士兵擔任輔助野戰警察代替
● 40 名輔助人員(司機,文書和保安人員)
秘密野戰警察前後組建了 91 個小隊,還有一個名為特殊行動小隊(Gruppe Geheime Feldpolizei z.b.V.),該小隊在 1939 年 9 月初成立,原本是負責希特勒個人保護的國家安全局特殊行動小隊(
Reichssicherheitsdienst-Gruppe z.b.V.),被賦予了野戰警察身份。在二戰期間,該小隊還接管了其他納粹重要領導人的保護工作。1944 年該小隊分為 14 個分隊:1- 希特勒和上薩爾茨堡安全,2- 戈林,3- 裡賓特洛甫,4- 希姆萊,5- 戈培爾,6- 威廉 · 弗利克,7- 漢斯 · 弗蘭克,8- 慕尼黑安全,9- 貝希特斯加登安全,10- 亞瑟 · 賽斯 - 英誇特,11- 約瑟夫 · 特爾博文,12- 鄧尼茨,13- 沃納 · 貝斯特,14- 恩斯特 · 卡爾騰布倫,另外有三個無編号小分隊負責羅伯特 · 萊依和埃裡希 · 科赫個人保護,以及帝國總理府安全。
秘密野戰警察主要穿便服和軍服兩種,身穿便服時使用身份證明來表明自己身份。而軍服則身穿國防軍相應軍種的軍服。
因為秘密野戰警察屬于文職人員,所以肩章和領章為文職人員樣式。肩章上會增加 GFP 字樣的金屬标志,而且會有文職人員特有的雙兵種色,第一兵種色為深綠色(代表文職人員),第二兵種色為淺藍色(代表秘密野戰警察)。下圖是相當于上尉的秘密野戰警察肩章。
秘密野戰警察會在左袖口上佩戴一個黑色臂章,字樣為哥特體的 "Geheime Feldpolizei"。
如果是國防軍其他部門人員擔任臨時秘密野戰警察,則在肩章增加 GFP 标志,并佩戴秘密野戰警察臂章。下圖為野戰憲兵(兵種色橙色)擔任臨時秘密野戰警察,并在原來野戰憲兵臂章上增加了秘密野戰警察臂章。
1. 軍士長級野戰警察助理 ( Feldpolizeiassistent )
2. 少尉級野戰警察秘書 ( Feldpolizeisekrelar )
3. 中尉級高級野戰警察秘書 ( Feldpolizeiobersekretar)
4. 上尉級野戰警察監察 ( Feldpolizeiinspektor)和野戰警察專員 ( Feldpolizeikommissar ) ;
5. 少校級野戰警察警司 ( Feldpolizeidirektor )
6. 中校級高級野戰警察警司 ( Obeifeldpolizeidirektor )
7. 上校級陸軍野戰警察總長 ( Heerfeldpolizeichef )
8. 少将級國防軍野戰警察總長 ( Feldpolizeichef der Wehrmacht)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